《神探狄仁傑第五部》第1279章 王彥之(1)

作者:西北毛哥·1個月前

從邢州回到長安,狄仁傑將那份恆州勘察隊名單和柳村徵地詳圖一併鎖進物證房的鐵櫃裡。鐵櫃早已塞得滿滿當當——石敢的鑿子、釋月的銅鐘碎片、阿紈的木鼓殘骸、冼的鐵匣、遲來的紙條、陳婉的出庫單、沈荷的土布。每一件東西都是一筆債,每一筆債都已清了。他用力推了兩下才把櫃門關嚴,然後在櫃門標籤上添了一行字——“柳氏證詞、馮某認罪書、恆州勘察隊名單、柳村徵地詳圖。邢州大火案餘檔,附於冼鐵匣之後。”

蘇無名站在旁邊,手裡捧著剛從吏部調出來的柳氏父親舊檔,薄薄一頁紙,上面只寫著寥寥數行——柳某,前朝工部書吏,天冊二年致仕回鄉,居恆州柳村。天冊三年柳村徵地後失蹤,不知所蹤。

“柳氏的父親簽完那張徵地詳圖之後就消失了。他沒有拿到補償款,也沒有被安置到城南,他就這麼從所有記錄裡蒸發了。柳氏在恆州廢墟前立下那塊靛藍土布時,把他父親的名字和那四十七戶沒有拿到補償款的人放在一起。她說他是簽字者,也是受害者。”狄仁傑把柳氏父親的舊檔摺好放進餘卷裡,“她收完所有人的債,唯獨沒有收她父親的命。她只是把他的名字繡在土布上,讓他的名字和所有被他簽字害死的人放在一起。這不是原諒,是讓他用餘生的失蹤來還。”

他提筆在邢州大火案餘卷目錄末尾添了最後一行字——“柳氏,邢州大火倖存者。攜女嬰往西去,輾轉涼州、嶺南、岐州、邠州、長安、恆州,收簽字者之債。其父為柳村徵地詳圖簽字者,柳氏不殺之,只將其名繡於土布,與四十七戶並列。此人失蹤,債已清。”寫完擱下筆,把餘卷合上遞給蘇無名用火漆封口,打上大理寺硃砂大印,鎖進檔案櫃最深處。

窗外起了風,院子裡那兩棵小樹的葉子被吹得嘩啦啦響。啞伯正蹲在石階上卷旱菸,孫老九坐在門檻上磨他那把短鐮,磨石和刀刃之間發出極細極脆的沙沙聲。趙鐵頭從柴房抱了一捆劈好的柴碼在牆角,拍了拍手上的木屑,扭頭朝書房這邊喊了一聲:“大人,今晚吃不吃燉魚?後院金魚缸裡那幾尾‘湘君’和‘山鬼’該換水了,末將覺得換水不如燉了——”蘇無名從檔案房裡探出頭來,急得聲音都變了調:“那是‘湘君’和‘山鬼’!不能燉!它們最近都在練內功,不能吃!”

院子裡幾個人都笑了。狄仁傑也笑了一下,把窗戶關上,轉身回到書案前。

數日後,李元芳從西市買了新茶回來,正蹲在廊下燒水,忽然聽見前堂傳來一陣急促的腳步聲。他探頭一看,蘇無名又抱著厚厚一疊公文,下巴壓在最上面一封急報上,險些被門檻絆倒。

“大人,蒲州府急報。”

狄仁傑接過公文拆開。信是蒲州知府曹敬宗親筆寫的。曹敬宗之前在蒲州辦過王十一孃的案子,前不久才從魏州平調到蒲州,對蒲州地面上的舊案已摸得門清。信上措辭簡短而急促——“蒲州城外三十里有古墓一座,墓主系前朝將軍王氏。數日前墓室被盜,盜洞打在墓道正上方,位置精準。盜墓者沒有取走任何金銀器皿,只拿走了一樣東西——墓主口中所含的鎮魂珠。更怪的是,盜墓者進入墓室後,在墓主棺槨上留下了一塊靛藍色的土布,上面繡著‘王’字。下官已將古墓周邊封鎖,懇請大理寺派員查驗。”

又是靛藍土布。狄仁傑把公文放在桌上,眉頭微微皺起。鎮魂珠是墓主身份的信物,盜珠不盜金,留布不留名——這不是盜墓,是收債。收債人的手已經伸到地底下去了,可這個手法他從未見過。石敢收的是貪官的命,釋月收的是弓弦案同謀的命,遲來收的是簽字者的手,冼收的是薛敬業的記憶。沒有人收過墓裡的債。墓主是前朝將軍,姓王,和弓弦案有什麼關係?和邢州大火有什麼關係?除非——墓主不是弓弦案的債主,而是另一個完全獨立的事件。

他重新拿起公文,翻到曹敬宗附來的墓誌銘拓片。墓主姓王,名彥之,前朝明威將軍,戰死於涼州。屍骨運回蒲州安葬,墓誌銘上刻著——“涼州軍器監弓弦案發,將軍受命查辦。未及上奏,暴卒于軍器監衙署。時人皆以為病故,實則為劉士則所害。”王彥之是被劉士則害死的。他在涼州查弓弦案,查到了一半忽然暴卒,劉士則對外宣稱是病故。王彥之死前已查到劉士則造假弦的證據,還沒來得及上報就被滅口。劉士則殺了王彥之,把他的屍體運回蒲州安葬,對外說是戰死,對內說是病故,墓誌銘上卻不敢刻“弓弦”二字,只含糊地刻了“查辦未果”。王彥之的家人知道他是被滅口的,可他們不敢說——劉士則的勢力太大,說了就是全家陪葬。他們把這樁冤案嚥了數十年,直到劉士則被處死。

“曹敬宗在蒲州,你去過蒲州。王十一娘那條線就是你跟的。”狄仁傑把公文遞給李元芳,“這次再去一趟蒲州,仔細查清楚。王彥之死前在涼州軍器監查案時身邊還有一個副手,姓崔,叫崔慎言。崔慎言後來調到了杭州做知府,之前白鷺村沈孝德案就是他配合查的。盜墓者在棺槨上留的土布上繡著‘王’字,是把王彥之當成弓弦案第一個冤死者來收他的債。可收債的方式不是取命,而是取珠。鎮魂珠是墓主口中所含的信物,取走鎮魂珠等於替他昭雪——告訴所有人王彥之死不瞑目。沒有人來替他收債,他的後人自己來收——盜墓者是王氏後人,王彥之的嫡系血脈。”

李元芳把腰刀掛在腰間,問要不要馬上出發。狄仁傑說蒲州不遠,快去快回,到了蒲州先找曹敬宗,他在蒲州辦了王十一娘和古墓兩樁事,對王氏家譜已經很熟了。王彥之墓的盜洞手法極特殊,邊緣夯土沒有鏟痕,是徒手從夯土裡硬刨出來的,十指甲床全無。盜墓者是個女人,身量極瘦,左腳微跛。這個人不在弓弦案的名單上,也不在涼州舊營的倖存者裡——她獨來獨往,只收這一筆債,是王氏自己人,是王彥之當年留在涼州的某個後人。

李元芳應了一聲轉身往外走,走到門口又回過頭問狄仁傑這人是否危險。狄仁傑從袖子裡拿出那張曹敬宗寄來的靛藍土布拓片,布面上繡著一個“王”字,針腳粗獷悍厲,收筆處直直往下頓——是石敢的手法。他看了好一會兒才開口。

“手法是石敢的,但比石敢更舊。這針腳不是學的——是石敢教的。石敢在益州枯井裡殺自己替身時收過一個徒弟,這個人後來離開了益州,去了蒲州,嫁入了王氏。她是石敢的第一個弟子,也是王彥之未過門的兒媳婦。她就是王十一娘。王十一娘沒有死,她逃婚之後去了杭州找石敢,沒有見到石敢,就回了蒲州繼續做她的守墓人。現在這代守墓人老了,她的後代接過了她的手藝和她的債——王彥之的鎮魂珠被取走,就是這代守墓人替先輩收的最後一筆債。這個人和涼州月氏舊營沒有關係,她是石敢的傳人,也是王彥之的後人。你去蒲州查清她的下落,告訴她——石敢的鑿子現在在大理寺物證房裡,她可以去長安看看那把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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