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探狄仁傑第五部》第1283章 鐵鐐(1)

作者:西北毛哥·1個月前

曹敬宗將鍾老四的腿骨與鐵鐐歸入府衙檔案,狄仁傑合上卷宗,手指在封皮上輕輕敲了敲。

“鍾老四的事到此為止。但那十四隻陶罐裡還有一筆債沒收——最後一隻罐子,第十四隻。鍾老四在羊皮紙上劃拉的原話是‘第十四筆交易未成’。陳四拿了十三份金餅替人消了十三次災,第十四次他收了金餅卻沒來得及動手,因為在那之前他自己已經被人當災消了。誰給他下的第十四筆訂單?他要消的災是誰?”

李元芳正把腰刀解下來擱在桌旁,聞言停住了手。“陳四人都死了這麼些年,這筆舊賬還能查?”

“不是舊賬。第十四隻罐子是新埋的——曹敬宗說那隻罐子成色比前面十三隻都新,羊皮紙上的字跡也更新,不是鍾老四的手筆。鍾老四死後,有人接著他的活繼續守這十四隻罐子,而且替陳四完成了那筆未成的交易。那個人用陳四的名義收了第十四份金餅,替下單的人消了災,然後把罐子埋在菜地裡和前面十三隻排在一起。”

曹敬宗從櫃子裡把第十四隻罐子單獨捧了出來。這隻罐子和前面十三隻大小相同,陶色卻明顯淺了不止一個色號——確是新燒的。罐底的羊皮紙墨跡極新,字跡卻與前面十三張分毫不差,每一筆都像用尺子量過。狄仁傑把羊皮紙舉到燈下,那行字一個接一個地躍入眼中——“第十四筆:楚州鹽商周某,付金餅十枚。消災:周某之妻陳氏。交易未成。”他眉頭微微一動,將紙翻過來,背面果然還有一個字,刻得比正面的字更深更重,收筆處斜斜往下拖——“成”。

“有人把‘未成’改成了‘成’。不是鍾老四,是第三個人——在鍾老四死後接著守罐子的人。周某當年付了金餅要消妻陳氏的災,陳四還沒來得及下手就自己死了。這筆交易懸了好多年,直到最近才被人補上。替陳四完成這筆交易的人,把周某的妻子殺了——用陳四的名義,替陳四收了第十四份金餅。”

李元芳倒抽一口涼氣。“那周某的妻子——”

“周某的籍貫和住址都在楚州府衙的商籍冊裡。查周某的下落。”狄仁傑轉向曹敬宗。

曹敬宗立刻讓書吏去調商籍舊檔。不到半個時辰,書吏捧著一本發黃的冊子匆匆回來,翻到其中一頁,手指點著一行名字,臉色有些發白。“周某是楚州鹽商,天冊年間搬來楚州,住在城外周家村。他妻子陳氏多年前病故——但死因不是病,是墜井。周家村那口老井現在還封著,村裡人說是鬧鬼。仵作當年的驗屍格目上寫的是‘失足墜井,周身無傷’。但陳氏的孃家兄弟曾擊鼓鳴冤,說姐姐身上有淤痕,是被人推下去的。案子沒立,被當時的楚州知府壓下來了。”

“陳氏的孃家姓什麼?”

“姓鍾。她兄弟叫鍾老四——鍾大他爺爺。”

整個後堂忽然安靜下來。狄仁傑把第十四張羊皮紙放回罐子裡,沉默了一會兒。“周某付金餅要殺的人,就是他自己的妻子陳氏。陳氏是鍾老四的親妹妹。陳四收了周某的金餅還沒來得及下手,鍾老四先一步從涼州回到了楚州。鍾老四回到楚州不是來種菜的——他是回來救他妹妹。可他來晚了一步,陳氏已經墜井死了。他查不出兇手,只知道妹妹身上有淤痕,是被人推下去的。他把這筆賬算在陳四頭上——陳四收了金餅,陳四就該替他妹妹償命。所以他用自己的腿骨鎖了陳四的腿骨,把陳四的罪鎖在鐵鐐上,把自己的命和陳四的命鎖在一起。”

李元芳脫口而出:“那第十四隻罐子是誰埋的?誰替陳四完成了那筆交易?”

“鍾老四死後,周某還活著。周某付了金餅要殺妻子,妻子死了,陳四也死了,可他一直在等——等有人替他完成這筆交易。他不知道交易已經完成了,因為殺他妻子的人不是陳四,是他自己。他花錢要消的災,是他親手推下去的。他付金餅是給自己買一個心安。那第十四隻新埋的罐子,也不是別人埋的——是鍾大埋的。他爺爺守了十三隻罐子,守到死。他爹鍾五接著守。他爹死後,他接著守。他把爺爺的腿骨和鐵鐐埋在最深處,把罐子一隻一隻排好,然後在最上面放了一隻新罐子——‘成’。他不識字,可他學會了爺爺的手藝。他把自己當成了爺爺,替周某消了這筆永遠消不掉的災。他消災的方式不是殺人,是把真相埋進土裡。周某付了金餅要買妻子的命,到頭來自己的名字被鎖在罐子裡埋進菜地,永世不得翻身。這才是真正的‘消災’——不是殺人,是讓殺人的人永遠被記住。鍾大用一隻新罐子替爺爺收了最後一筆債。”

曹敬宗讓人把鍾大叫進後堂。鍾大蹲在門檻上聽完狄仁傑的轉述,手裡還攥著那截腿骨,沉默了好一會兒才開口:“爺爺說那四個月氏人死在站籠裡,他沒能救出來。他這輩子最後悔的就是這件事。他把腿骨和陳四鎖在一起,就是為了死後也有臉去見那四個人。我沒見過那四個人,可我知道爺爺的腿骨旁邊應該還有一顆牙——那顆牙不是爺爺的,是陳四的。爺爺把陳四的牙敲下來釘在自己嘴裡,他說這樣陳四就永遠不能開口害人了。”

狄仁傑問那顆牙現在在哪裡。鍾大指了指自己的嘴巴,咧開嘴,露出缺了一顆的門牙。那顆牙被他鑲在自己的牙床上——牙根很短,比旁邊的牙短了一大截,齒面磨得極光滑,是鍾老四常年用舌頭舔過留下的痕跡。“爺爺把這顆牙鑲在我嘴裡,說這是我的債。他不讓我埋進土裡,讓我每天用舌頭舔著它,記住那個人的名字,記住那四個人的名字,記住我自己的名字。我叫鍾大,是鍾老四的孫子。這顆牙在我嘴裡,我就是他的鎖——鎖著這個人,也鎖著我自己。”他低下頭,手指在門檻上來回摩挲,過了好一會兒才又開口,“大人,那第十四隻罐子是用我的名字埋的,我替爺爺收了這筆債。我不識字,可那隻罐子上的名字我記得——周某。他沒有死,他還活著,就住在周家村。他老了,走不動了,每天坐在村口曬太陽。我每年臘月去給他送一擔柴,他叫我‘小鐘’。他不知道我是誰,我說我叫小鐘,你妻子是我姑奶奶。他說你姑奶奶是個好人。我說我知道。我沒有殺他,我每年都去看他,看他活著。他的債不用命還,用活著還——活著記住那個他親手推下去的人。”

狄仁傑將十四隻罐子全部歸入楚州府衙檔案,附在鍾老四的鐵鐐之後。卷宗封皮上補了一行字:“第十四筆交易,系鍾大替祖父鍾老四完成。周某未死,以餘生償債。此案不以兇殺結,以見證結。”寫完擱下筆,推窗望向楚州城外那片菜地,夜風起了,吹得菜畦上的稻草人輕輕晃盪。那截戴著鐵鐐的腿骨還躺在檔案櫃裡,旁邊放著鍾大鑲在嘴裡多年的那顆門牙——牙面上有極細微的磨損痕跡,是鍾老四常年用舌頭舔過留下的。他舔的不是牙,是債。這顆牙在鍾家三代人的嘴裡傳了多年,如今終於和鐵鐐鎖在了一起。陳四拿人錢財替人消災,鍾家三代人拿自己的骨和牙替天消他的災。鎖開了,牙還在,菜地裡的油菜花開了一茬又一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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