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工作環境,對一線同僚實在不夠安全。總得給點兜底的保障吧。”
高立為放下檔案,盯著高志勝看了幾秒,若有所思:“這方案……你是不是早提過?”
“高sir慧眼如炬,一眼看穿。”
“少跟我灌迷魂湯。”高立為瞪他一眼,語氣緩了半分,“我會跟總警司彙報,但成不成,我不打包票。”
“多謝高sir鼎力支援!日後但有差遣,赴湯蹈火,絕不含糊!”
“你呀,少給我捅婁子,就是對我最大的報答,聽懂沒?”
冢本英二的律師還沒露面,東瀛大使館的人先到了。
畢竟動靜鬧得太大,冢本集團駐港人員第一反應是找大使館,再層層上報東京總部,最後才想起請律師。
大使館官員是在冢本英二被扣押近三十小時後才抵達的。要問為啥來得這麼遲?
“非常抱歉,我們收到訊息時已過下班時間,處理完手頭其他外交事務,才注意到此事。”
使館參贊和秘書連連鞠躬致歉,向冢本英二反覆確認是否遭受不當對待:有沒有捱打?有沒有受辱?有沒有被逼供?飲食起居是否合乎規範?
問題問得事無鉅細,可冢本英二非但沒領情,反而氣得臉都綠了:“八嘎!就不能先把我保釋出去再問這些?!”
“萬分抱歉!”參贊再次九十度彎腰,“我們會全力協助保釋,請您配合相關程式,畢竟這是一起涉外案件。”
冢本英二陰沉著臉一言不發。對東瀛官僚這套死板做派,他再熟悉不過:冢本財團內部也一樣,連產品標籤貼在哪、用什麼字號、印什麼顏色、寫哪些字,都要逐級打報告、層層開會審批。
你想改?行,先寫申請,說明動機、預估效益、核算成本、擬定樣式,還得解釋一句:這原版是課長定的,你動它,是不是想越級挑戰權威?
一圈折騰下來,連高志勝都覺得頭疼:明明幾句交涉、一點手續、籤個字、交筆錢,人就能走,
結果人家大使館跑來半天,光坐在那兒跟冢本英二你一句我一句地磨嘴皮子。
我說關你四十八小時,本來就沒打算真鎖著你,你再拖下去,時間可就真超了。
“冢本集團的律師呢?”高志勝略感意外,“人還沒到?”
“沒見著啊。”張志恆一臉茫然,“我一直在門口守著,壓根沒瞧見有律師過來。”
高志勝心裡犯起了嘀咕,實在想不通冢本集團這步棋到底怎麼走的。
其實原因很簡單,港島分公司正等著東瀛總部拍板,才好通知律師出面。
那東瀛總部為何遲遲不回話?
答:還在走內部審批程式。
大使館官員問完冢本英二的情況,拎著一份文書走到高立為跟前,攤開檔案,當場宣讀抗議書。
高立為繃著臉聽著,臉上連一絲波瀾都沒起。
等對方唸完,官員合上檔案,“高警官,請立即釋放冢本英二先生。否則,我們將向上級部門正式申訴,向總督府提出交涉。”
高立為抬手看了眼腕錶,“行,十分鐘後,你們就能帶他走了。”
。人放法依得也勝志高,人來不館使大算就,了時小八十四滿就限時傳拘,鐘分十過再為因?鐘分十是偏偏麼什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