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紀實録》第199章 小時破獲情慾命案(2)

作者:汝南墨塵·7個月前

陳某華的囑咐,更加印證了他與案件的關聯。專案組立刻加大了對牛某的詢問力度,同時調動警力,全面排查陳某華的社會關係、活動軌跡,尋找他的藏身之處。但牛某確實對陳某華和那對男女的核心資訊瞭解不多,只知道陳某華平時靠打零工為生,沒有固定住所,社交圈子也比較簡單。

案件的偵破再次陷入僵局,就在偵查員們焦急萬分的時候,11月24號凌晨1點,另一組負責走訪摸排的偵查員帶來了一個突破性進展。一名老租戶反映,那對男女在租冷先生的房子之前,還在這片居民區的另一棟小樓裡租過一段時間,大概住了一個多月,今年9月底才搬走。

偵查員立刻找到那棟小樓的房東。這位房東是一位年過六旬的老人,做事非常細心,雖然那對男女已經搬走兩個多月,但他依然保留著完整的租房協議和租戶登記資訊。老人從抽屜裡翻出租房協議,遞給偵查員。協議上清晰地寫著租戶的姓名:楊某茹、李某蘭,還有一個聯絡電話。

專案組立刻將這兩個名字輸入戶籍系統進行查詢,結果卻並不理想。戶籍系統中,沒有找到符合“楊某茹”年齡段、且有過武漢居住記錄的人,顯然,“楊某茹”大機率是個假名字。而“李某蘭”這個名字,在武漢同名同姓的有幾十人,其中不少人還是一代身份證,戶籍系統中沒有照片,無法確認是否為涉案女子。

雖然名字的核查遇到了阻礙,但協議上的聯絡電話給了偵查員新的希望。技術人員立刻對這個電話進行溯源查詢,發現該號碼已經停機,但透過通話記錄,查到了一個頻繁聯絡的手機號。就在偵查員們對這個手機號進行核查時,被關押的牛某終於鬆了口,交代了陳某華的另一個手機號。

技術人員順著陳某華的這個手機號進行深度偵查,通過後臺數據比對,最終鎖定了租房男子的真實身份,丁某國,1963年出生,湖北黃岡人,有犯罪前科,2000年因搶劫罪刑滿釋放。偵查員立刻調取了丁某國的戶籍照片,拿給牛某辨認,牛某一眼就認出:“對,就是他!我之前幫他們介紹房子的時候,見過他一次,就是這個男的。”

身份鎖定後,專案組立刻對丁某國的背景展開全面調查。調查發現,丁某國刑滿釋放後,沒有穩定工作,一直在各地遊蕩,2002年初來到武漢,在黃岡老家的房子也早已變賣,長期在外租房居住。更讓偵查員警惕的是,2002年8月,丁某國曾因攜帶自制手槍被巡警抓獲,後被移送至另一個派出所處理,最終因證據不足,暫時沒有被起訴,但此案已移交刑偵處備案。

11月24號上午8點,偵查員趕到丁某國被抓獲時移交的派出所,調取了當時的案件材料,從材料中獲取了丁某國曾經使用過的兩個手機號。隨後,偵查員又馬不停蹄地趕往市局行動技術處,請求協助調查丁某國、陳某華以及那個疑似李某蘭使用的手機號的通話記錄、定位資訊。

技術處的工作人員立刻投入工作,經過幾個小時的資料分析,得出了關鍵資訊:丁某國的手機號在11月15號左右停機,此後再無使用記錄;陳某華的手機號在11月23號(案發當天)頻繁與一個138開頭的手機號聯絡,而這個138開頭的手機號,正是用“楊某茹”的名字登記的,顯然,這個手機號實際使用者就是丁某國或李某蘭。

專案組當即決定,申請對這個138開頭的手機號進行即時監控,一旦發現訊號,立刻鎖定位置,實施抓捕。技術處迅速啟動監控程式,對該手機號進行24小時跟蹤監測。

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偵查員們都在緊張地等待著技術處的反饋。11月24號晚上7點左右,市局行動技術處傳來訊息:該手機號有了訊號,使用者正在與一個綽號“黑哥”的男子通話,內容涉及借錢,丁某國在電話中透露,他準備帶著一個女人離開武漢,急需一筆路費。

這個訊息讓專案組所有人都振奮起來。偵查員立刻對“黑哥”的身份展開調查,經過連夜排查,終於在11月25號早上確認了“黑哥”的真實身份,徐某明,武漢本地人,有多次盜竊前科,平時在武昌區活動,靠放貸、幫人跑腿為生。

專案組立刻聯絡市局刑偵處,請求協助抓捕徐某明。當天上午10點,偵查員在武昌區一處棋牌室將徐某明抓獲。起初,徐某明還抱著“江湖道義”,不肯交代丁某國的下落,聲稱自己只是和丁某國認識,不知道他的藏身之處。

偵查員對徐某明進行了耐心的政策講解,告訴他隱瞞案情、包庇兇手的法律後果,同時結合丁某國案件的惡劣性質,對其施加心理壓力。一個小時後,徐某明的心理防線徹底崩潰,交代了丁某國的藏身地點:“丁某國現在躲在武昌區XX小區的一棟居民樓三樓,租了一個單間,和一個女的在一起。他昨天找我借錢,說要跑路,我還沒來得及給他送過去。”

得知丁某國的藏身之處後,專案組立刻制定抓捕方案,抽調十多名精幹偵查員,在市局刑偵處的配合下,火速趕往武昌區的那處居民樓。抵達現場後,偵查員首先對小區的各個進出口進行封鎖,安排警力蹲守,防止丁某國和李某蘭逃跑。隨後,偵查員悄悄靠近那棟居民樓,對三樓的出租屋進行觀察,發現屋內有燈光,隱約能聽到男女對話的聲音。

下午5點半,隨著帶隊領導的一聲令下,偵查員們破門而入,迅速控制了屋內的一男一女。經當場辨認,男子正是丁某國,女子則是李某蘭。面對突然出現的民警,丁某國沒有反抗,只是眼神空洞地看著地面,彷彿早已預料到這一天的到來。李某蘭則嚇得渾身發抖,當場哭了出來。

偵查員將丁某國和李某蘭帶回江漢分局,立刻對二人進行審訊。起初,丁某國還試圖狡辯,否認自己殺人碎屍的罪行,將所有責任都推到李某蘭身上。而李某蘭則情緒崩潰,斷斷續續地講述了案發的經過,但對關鍵細節避重就輕。

審訊工作持續了五個多小時,偵查員們結合現場勘查獲取的物證、DNA比對結果,以及掌握的所有線索,對丁某國進行層層追問,不斷打破他的心理防線。最終,在鐵證面前,丁某國低下了頭,如實交代了自己殺人碎屍的全部罪行。

死者姓周,名叫周某,27歲,武漢本地人,在一家貿易公司上班,性格開朗,收入穩定。而這起命案的起因,源於一場荒唐的婚外情。

丁某國和李某蘭是男女朋友關係,兩人在外地打工時相識,之後一起來到武漢。丁某國刑滿釋放後,一直沒有正經工作,平時靠打零工、賭博為生,性格陰沉、脾氣暴躁,經常因為一點小事就對李某蘭發脾氣,但李某蘭卻因為依賴丁某國,一直沒有離開他。

無所事事的李某蘭,平時喜歡在家上網聊QQ,2002年10月,她在網上認識了周某。周某年輕帥氣,有穩定工作,說話風趣幽默,和陰沉暴躁的丁某國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兩人越聊越投機,很快就相約見面。第一次見面後,李某蘭就對周某一見鍾情,覺得周某無論是外形、性格還是條件,都比丁某國好太多,心中漸漸萌生了和周某在一起的想法。

周某也對年輕清秀的李某蘭頗有好感,兩人見面後頻繁聯絡,私下裡又約會了好幾次。在一次約會吃完飯後,李某蘭主動暗示周某,周某心領神會,兩人一起去了賓館,發生了不正當關係。從那以後,兩人就保持著秘密的情人關係,李某蘭一邊瞞著丁某國,一邊和周某偷偷來往。

2002年11月11號下午5點多,丁某國告訴李某蘭,自己要去外地辦事,需要兩天才能回來,讓李某蘭自己在家注意安全。李某蘭一聽,心中暗自高興,立刻給周某發訊息,邀請他來出租屋過夜。周某很快就答應了,當天晚上7點多,周某趕到了丁某國和李某蘭的出租屋。

兩人見面後,情難自禁,立刻相擁著走進了臥室。可他們萬萬沒有想到,丁某國因為臨時有事,沒能成行,當天晚上8點左右就返回了出租屋。丁某國開啟房門,聽到臥室裡傳來不堪入耳的聲音,推門一看,眼前的景象讓他瞬間怒火中燒,李某蘭和周某正赤身裸體地躺在床上。

丁某國雖然性格暴躁,但對李某蘭有著極強的佔有慾,也深愛著她,看到這一幕,他心中又恨又痛,卻不忍心對李某蘭下手。他強壓著心中的怒火,找了個藉口,讓李某蘭趕緊穿上衣服,去外面買些東西。李某蘭知道自己闖了禍,不敢多言,慌忙穿好衣服離開了臥室。

周某見事情敗露,嚇得魂飛魄散,起身就想逃跑。但他剛走到臥室門口,就被丁某國攔住了。丁某國此時已經被憤怒衝昏了頭腦,他轉身從廚房抄起一把鐵錘子,朝著周某的頭部狠狠砸了下去。周某慘叫一聲,當場倒在地上,失去了意識。

丁某國擔心周某沒死,又用鐵絲將他的手腳捆住,藏在了床底下。隨後,他帶著李某蘭,匆匆收拾了幾件衣服,去了遠房親戚家暫住,不敢再回出租屋。

11月12號凌晨,丁某國放心不下,獨自一人返回了出租屋,想確認周某是否已經死亡。可他剛走進臥室,就聽到床底下傳來周某微弱的“救命”聲。周某的呼救聲,徹底點燃了丁某國的殺心,他擔心周某活著會報警,也無法忍受自己被背叛的屈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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