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大鏢客:三拳打碎西部魂》第597章 阿鬼(1)

作者:偉瘋·1個月前

阿鬼,這是外號,不是真名。

事實上,阿鬼也沒有啥正經大名。他沒見過自己爹,對孃的印象也模糊了——只記得她總在咳嗽,咳的時候側過身去,像是怕把什麼東西傳染給他。他還沒落地,爹就先走了,他娘拼了命把他生下來,撐了沒幾年,也走了。留下他跟他哥,一個十來歲的半大孩子,抱著一個剛會走路的奶娃娃。

他哥叫魏良。魏良給弟弟取名叫魏么。么,是最小的那個,也是最後那個。

村裡人路過那間破屋,看著門檻上坐著一個十來歲的男孩,懷裡抱著一個還在吃手指的奶娃娃,搖搖頭,說了一句:“這倆孩子活不成。”魏良聽見了,一聲沒吭。他用一根草繩子把弟弟綁在自己背上,勒緊了,打了一個死結,然後在膝蓋上把繩頭掖好,確認不會松,才站起來。他挨家挨戶去要飯,走到人家門口也不多說話,只站著。有人開門看一眼,嘆口氣,遞半塊餅。有人不開門,他就換下一家。他要來的第一口,先塞進弟弟嘴裡;他討來半碗粥,自己喝稀的,稠的留給弟弟。有人看他可憐,給一個雜麵餅子,他掰成兩半,大的給弟弟,小的自己留著。留著留著,小的那塊也沒捨得吃,揣懷裡帶回去,下一頓熱一熱再給弟弟。那餅在懷裡揣了一天一夜,隔著粗布貼著胸口,被體溫焐得又軟又韌,掰開的時候還帶著一股說不清的潮氣。

阿鬼這條命,不是天生的。是他哥一口飯一口飯,從那個年月裡搶回來的。搶的不是別人的飯,搶的是自己的命——把能嚥下去的東西都嚥下去,把自己活下來,再讓他也活下來。

後來解放了,哥倆日子還是難,不過倒是能吃上飯了。當然,吃飽還是奢望。田裡的活計要幹,魏良下地的時候把阿鬼放在田埂上,讓他自己玩泥巴。中午收工回來,家裡那口鐵鍋煮的是野菜糊糊,棒子麵是稀罕的,一個月才能吃上兩回。阿鬼七八歲的時候,已經能自己去河邊提水了。他瘦,水桶比他膝蓋高,提著走一路,水晃一路,到家的時候只剩大半桶,灑在褲腿上的那部分把布面洇成深色,在路上留下一道斷斷續續的溼痕。他放下桶,先蹲在門檻上歇一會兒,喘勻了氣,才站起來把桶提到灶臺邊上。魏良看見了,沒說什麼,只是從灶臺上拿了一塊烤紅薯遞過去,紅薯皮已經烤得焦了,掰開的時候熱氣冒出來,甜的。

魏良,人如其名,是個十足的好人。在每一粒米都要精打細算的日子裡,他從路邊撿到了劉丫。

劉丫,她孃家姓劉,沒個正經名字,就叫劉丫。那年頭農村的女娃,大多數都是這麼叫的——大丫、二丫、三丫,就是劉家的丫頭。嚴謹一點兒的話,她其實應該叫劉四丫的。但這已經不重要了,她可能這輩子都回不去那個兒女滿堂的家了。孩子太多,家裡養不起了。父母讓她自己出來,找個願意養她的男人把自己嫁了。這種事情在那個年代並不稀奇,比如大家耳熟能詳的李秀芝。

劉丫的運氣不如李秀芝好,她沒有遇到那個郭諞子去幫自己問:老許,你要老婆不要?郭諞子這名兒是西北風味兒的,換成東北味兒叫郭大白話,北京味兒叫郭大了,香港的話,應該叫吹水郭——能侃、愛聊天的意思,不是騙子。

但劉丫的運氣也還算不錯,雖然沒有遇到許靈均,但餓倒在路邊的她,被魏良撿到了。魏良路過,看見一個女人蜷在田埂邊,瘦得皮包骨,嘴唇乾裂,已經昏迷了。他蹲下去探了一下鼻息,還有氣,就把她揹回了家。他熬了一鍋粥,一口一口喂下去,餵了三天,她能下地了。她沒走,留下來了。魏良問她叫什麼,她說叫劉丫,出來自己找婆家。魏良沉默著,沒說什麼。半大小子吃垮老子,自己已經有個弟弟了,他不確定能不能養得起劉丫。

晚上,魏么找到了魏良。他站在門口,門框外的暮色正從亮灰轉入深藍,他的輪廓在逆光裡只剩一道單薄的影子:“哥,我打算去香港闖一闖。很多人都去了,我可以跟他們一起。”魏良當場就拒絕了:“不行!那太危險了!”魏么卻說:“可是……那真能活人啊!現在好容易有了劉丫願意跟你,咱老魏家有希望傳宗接代了,等有了小侄子,他總得吃飽穿暖吧?”魏良坐在門檻上,抽著旱菸沉默了半晌,煙鍋裡的火一明一滅,把他下巴的輪廓照出來又收回去。他張了張嘴,像是有話要說,又不知道能說什麼,最後顫抖著說:“是哥沒本事……”

第二天,魏良借遍了全村,炒了個雞蛋,燉了一條二指寬的肉。雞蛋是跟隔壁借的,肉是從村口屠戶那兒賒的。鍋底燒的是過年剩的柴,火苗舔著鍋沿,把那點油星子炸得噼啪響。那算是婚宴,也算是給弟弟送行。魏么那天吃了這輩子第一頓白米飯,碗是粗瓷的,邊沿磕了一個豁口,他把碗底舔乾淨了才放下。吃完飯他站起來,背起包袱,包袱裡是幾件舊衣裳和一雙新鞋——鞋是劉丫連夜納的,千層底,針腳歪歪扭扭的,但結實。他跨出門檻的時候沒有回頭,倒是魏良站在門口看著他的背影,一直等到他拐過村口那棵老槐樹再也看不見了,才轉身進屋。那一年,魏么十五,魏良二十五。

初到石硤尾的魏么,只能跟著同鄉的人去碼頭做苦力。管事兒的人打量了他一眼,瘦得腮幫子都凹進去了,顴骨凸出來,肩胛骨的輪廓隔著薄薄的布衫能看得很清楚。管事的歪著頭看了一會兒,然後說了一句:“瘦得跟鬼一樣,抗不抗得住啊?”旁邊的人跟著笑了兩聲,魏么沒笑,他把手裡的包袱放在腳邊,抬起頭,也沒解釋自己是不是扛得住,只站在碼頭邊的鐵柱旁邊等著分活兒。從那以後,就沒人再叫他魏么了,大家開始叫他阿鬼。

扛苦力的錢夠溫飽,但阿鬼還是努力省下來攢著。他每天的工錢按件算,搬一袋貨幾個銅板,收工的時候工頭在賬本上劃一道,月底結賬。阿鬼從不曠工,也不跟人去茶攤歇腳,別人歇晌的時候他靠在貨堆旁邊坐著,手裡攥著一根舊繩子卷著玩。月底結賬那天他先把錢數三遍,數完了用一塊舊布包好,塞進貼身口袋裡,隔著衣服按一下確認還在,再按一下,才去井邊洗掉手上的灰。他把錢攢在一個陶罐裡,罐子埋在床板底下的土裡,上面壓著一塊磚,每次往裡面放錢的時候都要先挪開磚、掀開泥封、把錢放進去、再封好、壓回磚頭,從頭到尾不出一聲,像是怕被誰聽見響動。

攢著攢著,就被人搶了。那天他收工回來,推開那間鐵皮棚子的門,看見床板被掀開了,磚頭扔在一邊,陶罐的泥封碎了一地,裡面空了。他蹲下來撿起一塊碎泥片,捏了捏,又放回去了。那天晚上他沒有出工,也沒有吃飯,坐在床板上靠著牆,蜷了一整夜。第二天早上他找人問怎麼才能不被搶,別人告訴他:“加入社團嘍,不光不用被搶,還可以搶別人!”阿鬼不想搶別人,他只是不想被搶。他的錢有用——哥哥捎信兒來說,嫂子身子虧得厲害,那是早年餓出來的底子,腳踝一按一個坑,半天彈不回來,氣血兩虛,能活著已經是硬撐出來的。魏良不懂醫,但他懂人:他知道她那副身子扛不住生孩子的風險。所以他一直拖著,一年又一年,同村的人背後議論,說他娶了個不會下蛋的母雞,他不解釋,也不著急。有人勸他,說女人生孩子是天經地義的,哪有那麼嬌貴。他聽了不說話,回家該熬粥熬粥,該幹活幹活。他不敢拿她的命去賭那個“天經地義”。

阿鬼一咬牙一跺腳,去了九江街,加入了14K。他走進那間堂口的時候,裡面煙氣繚繞,有人在打牌,有人在擦刀,有人靠在牆根底下打盹。一個管事的看了他一眼,問他多大,他說十五,那人打量了他一遍,又打量了一遍,擺擺手讓他去後廚幫忙搬東西。14K當時正在招兵買馬,什麼人都要,但他們更喜歡老兵,像阿鬼這種半大小子只是捎帶著當炮灰收的。他無所謂,他本來也不想打架。

他跟著陳仲英去賣糖水。陳仲英在街角支了一張桌子,桌上擺著幾個搪瓷盆,盆裡是煮好的綠豆湯和番薯糖水,用紗布蓋著,旁邊擱著一摞粗瓷碗。阿鬼站在桌子後面,負責舀糖水、收錢、洗碗。一碗幾分錢,一天下來能賣幾十碗。收攤的時候陳仲英從鐵皮盒子裡數出幾個銅板遞給他,說是今天的工錢。阿鬼接過來,攥在手心裡,攥了一路。回到住處他沒有立刻進屋,先蹲在門口把那幾個銅板一個一個數了一遍,然後才推開門,挪開床板底下的磚頭,把銅板放進新找來的陶罐裡,封好泥,壓回磚頭。他蹲在那裡多停了一會兒,才站起來。

沒讀過書的阿鬼不知道,有句話叫“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大鼻登要出兵打肥陳,全堂口都被動員了。阿鬼不想去,因為他之前被人搶,錢就是肥陳幫他要回來的,雖然只是要回來一半,但阿鬼也很感激肥陳。但沒人問他的意見,沒人在意一個糖水攤的幫工怎麼想。

後來大鼻登打輸了,和聯勝的龍根和串爆帶人衝進了九江街,把大鼻登的地盤全部掃了一遍。阿鬼縮在牆角,渾身的骨頭擠在那一方陰影裡,不知道往哪裡藏,也不知道有沒有人能看見他。他蹲在一條滿是尿騷味的巷子裡,頭埋在兩膝之間,雙手抱頭,渾身發抖。有人在巷口跑過去,有人在喊,有人在砸東西。他聽見腳步聲越來越近,越來越響,刀劃在牆壁上刮出一道刺耳的聲響。他不敢動,不敢抬頭,像一隻把腦袋埋進沙裡的鴕鳥,心裡卻知道刀光正從他頭頂斜上方扇過去,濺起的碎片貼著他的後頸落了一地。他覺得對方一定看到自己了。

提著一把砍刀、渾身是血的龍根從他面前經過,腳步停了一下。阿鬼感覺到那一下停頓,像是有人在他面前站住,正在看著他。他埋著頭沒敢動,但能感覺到目光落在自己身上,像是被什麼東西掂了掂。然後腳步聲繼續往前走了,那一瞬間像被風吹歪的煙,散了。阿鬼不知道龍根為什麼放過自己——他不敢抬頭看,也沒敢出聲。他縮在原地,等腳步聲徹底遠了,才慢慢抬起頭,看見巷口只剩一個拐過去的背影,刀尖上還在往下滴血,在塵土裡砸出一串斷斷續續的暗痕,隔幾步就有一個。他靠著牆,渾身都在發軟,像是整個下午積攢的力氣都被抽走了。

後來他聽人說,那個人是和聯勝的二路元帥龍根,愛好狂賭爛嫖,是個十足的惡人。但阿鬼不相信,他覺得龍根是好人,跟自己一樣身不由己的好人。

一直到雙十暴動,14K死走逃亡,阿鬼被人遺忘在了警局。沒有人來保釋他,他蹲在拘留室的角落裡,旁邊的人一個個被叫走,叫到名字的有人來交錢、簽字、領人。叫到他的時候,沒有人來。他坐回牆角,看著鐵欄外面的走廊,等著下一輪。又有人來了,這次是義安的人,他們從鐵欄前面走過去,隔著欄杆問一句“願不願意過檔去義安”,裡面的人說一句“願意”,就有人交錢把人帶走。輪到阿鬼的時候,那人看了他一眼,皺著眉說了一句“怎麼這麼瘦”,然後走過去了,沒有問他願不願意。他又被挑剩了,他瘦得跟鬼一樣,連給人當炮灰都沒人要。

然後龍根來了。他穿著一件乾淨的灰色外套,手裡夾著一根菸,站在拘留室門口,隔著鐵欄往裡看。他看到阿鬼蹲在牆角,看了兩秒,然後皺起眉頭,像是想不起在哪見過這張臉,又像是在確認自己是不是認錯了人,語氣帶著一絲困惑:“你也是14K?”

阿鬼抬頭看見龍根的臉,張了張嘴,想說什麼,又不知道怎麼說。他想起那晚的巷子、那道刀光、那一下停頓和那串滴在塵土裡的血印。他忽然明白了——原來龍根當初放過自己,只是覺得一個縮在牆角的傢伙不會是14K的人。他當初根本沒被看到,只是一個不值得花時間去想的影子。那道在頭頂停了一瞬的目光,不過是某個人在轉身之前把目光挪開時留在空氣裡的餘溫,和自己沒關係。

阿鬼蹲在牆角,沒有說話。龍根看了他幾秒,轉身走了。走廊裡的腳步聲越來越遠,越來越輕,最後被日光燈管的嗡鳴聲蓋住了,像是從沒有人在走廊那頭停過。拘留室裡安靜下來,鐵欄的影子在水泥地面上拉成一道道平行的灰線,被頭頂的光壓住,怎麼也疊不到一塊去。阿鬼又縮回牆角,把下巴擱在膝蓋上,目光落在那些平行的灰線上,看了一會兒,然後閉上了眼。像是從那以後也不會有人多看他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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