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起當時的害怕,又往賀崢懷裡縮了縮,“他還說,我不聽話,就、就讓哥哥找不到我。”
賀崢的眼神瞬間冷了下來。果然。那混賬東西,不僅想拐人,還惦記著那張欠條。
當初他們為了抵債,硬是把人塞過來,那筆糊塗賬賀崢本就沒打算再深究,權當是用那點錢換來了懷裡的這個人。他原想著,只要那幫人不來煩擾,他便當沒這回事。
至於那張欠條,早不知被他丟在哪個角落了。可沒想到,他們竟還賊心不死,甚至威脅到時言頭上。
“偷欠條?”賀崢的聲音沒什麼起伏,卻透著寒意,“他倒是想得美。”
時言用力點頭,附和道:“就是!二叔壞,欠錢不還,還想偷東西!哥哥,你一定要把錢討回來!不能便宜他!”
賀崢輕輕捏了捏他氣鼓鼓的臉頰,看著對方純粹為自己“打抱不平”的樣子,心裡又軟又澀。
“好。”他壓下心緒,伸手揉了揉他的臉頰,認真地應承下來,“哥哥答應你,壞二叔欠的錢,一定讓他還。都依你。”
“嗯!”時言用力點頭,得到承諾,心裡踏實了不少,又窩回賀崢懷裡,打了個小小的哈欠。
賀崢摟著他,目光投向車外漸亮的田野。討債是必然的,更要讓那家人知道厲害,再不敢來招惹。
只是……看著懷裡又開始迷糊的人,賀崢想,那些骯髒的交易和算計,還是不要讓他知道了吧。
知道了,怕這小傻子會難過,會覺得自己是不被珍惜、隨意丟棄的物件。
賀崢低下頭,輕輕吻了吻時言的發頂。就這樣吧,那些不好的,他來擋著。
而懷裡這個人,只要開開心心、無憂無慮地待在自己身邊就好。
說幹就幹,賀崢安頓好時言後,便著手處理此事。他並未直接去縣衙,而是先回了賀家村,找到本村的里正。
里正管著一村的戶籍、治安,是官府和鄉民之間的紐帶。賀崢揣著拐人路線圖,還有鄰人能作證的口風,先找里正遞了狀子。
里正不敢怠慢,拐賣人口在大明律裡是重罪,輕則流放三千里,重則絞刑,他馬上寫了甘結,讓賀崢明日早早去縣衙。
第二日天剛麻花亮,賀崢就揣著連夜寫好的首狀,坐柳春叔的牛車往縣裡去。
城門一開,他把訴狀遞到縣衙門口值日快手手裡,又掏了二兩銀子做“茶水錢”。
狀子上寫得明白:“里民賀崢,告里長下轄民時康,設局誘拐弱息時言,意圖販售,已鎖柴房、備車待發,人證柳春、物證車轍、門鎖、窩頭俱全。”
縣官姓蔣,剛端茶上手,一聽“拐賣良人”,臉色就沉了。當即批了“準理”,發捕票,差人隨賀崢下鄉拿人。
衙役得了令,當天下午就趕到了時康所在的村子。
時康和那漢子昨夜被賀崢揍得不輕,正在家裡躺著哼哼,還沒緩過勁來,就被如狼似虎的衙役從床上拖了起來,鐵鏈一套,直接押走。
村人一片譁然,指指點點。
時康喊冤,說是接侄子去看姥姥,但賀崢這邊證據確鑿,且有柳春叔作證親眼看見時言被鎖柴房、賀崢救人。
拐帶親屬,同樣有罪。更何況時康素日品行不端,在村裡名聲就不好,更無人替他說話。
時康被押入縣衙大牢,少不了要吃一頓板子,罪名若坐實,流放或苦役都是可能的。他那同夥漢子也一併被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