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簌簌”聲還在耳邊繞,託雷斯特攥緊手電筒,腳步放輕,皮鞋踩在汙水裡的“啪嗒”聲壓到最低,只留指尖夾著的菸蒂在黑暗中晃。
那聲音不像爬行動物的鱗片蹭過磚壁,倒像紙殼子被風吹得擦著地面,細碎又執著,從剛才那張怪網旁邊的管道里傳出來。
他繞開那張“鐵牛皮糖”網,手電筒光柱貼著地面掃,終於在一堆廢棄紙箱後面逮住了動靜。
不是蜘蛛,不是龜,是個黑黢黢的玩意兒,半埋在潮溼的紙渣裡,正隨著管道通風口漏下的風輕輕晃,邊角蹭著紙箱,發出“簌簌”的響。
“搞什麼?”
託雷斯特蹲下來,煙叼在嘴角,騰出一隻手扒開紙渣,是臺相機。
機身是深棕色的,塑膠外殼磨得發毛,邊角還磕掉了塊漆,一看就有些年頭了,不是現在流行的數碼款,鏡頭旁邊還留著裝膠捲的卡槽,妥妥的老膠捲機。
他把相機拎起來,指尖蹭過機身,擦掉上面的黴斑和泥點。
手電筒光柱湊過去,突然瞥見相機右下角有字跡,是用白色記號筆寫的,筆畫有點歪,還帶著點少年氣的潦草,寫著“彼得·帕克”四個小字,末尾還畫了個歪歪扭扭的蜘蛛圖案,像是怕別人拿錯似的。
“彼得·帕克?”
託雷斯特挑了挑眉,煙從嘴角滑下來點,腦子裡瞬間出現一個穿著黑色西裝在打折店門口跳舞的男人。
同時,託雷斯特還覺得眼睛有些癢癢,像是被人揚了沙子。
“太提神醒腦了!”
託雷斯特搖了搖頭,趕緊把魔性舞姿甩出去,用指尖把滑落的香菸夾了回去,順手還揉了揉癢癢的眼睛。
“這不就是那個總在紐約爬牆的小子嗎?怎麼把相機丟這兒了?”
這次穿越回來他特地上網查了查,這些英雄本身都在,只是之前自己窩在哥譚,整天被珍妮壓榨,沒時間關注,還以為其他宇宙亂入呢。
彼得·帕克拿著相機拍自己的英雄照,拿給報社換錢,貼補家用?
只是……吃飯的傢伙怎麼丟到了這裡了呢?
他翻了翻相機,膠捲還在裡面,沒被水泡壞,鏡頭蓋也蓋得嚴實,看來是不小心掉的,不是故意扔的。
託雷斯特掂了掂相機,又看了眼旁邊的怪網和空無一人的管道,心裡琢磨:彼得·帕克來這兒幹嘛?總不能是來拍下水道風景的吧?難道他鋪網是為了網烏龜拍照換錢?
“有意思。”
他把相機揣進西裝內袋,得虧這西裝是定製的,內袋夠大,裝下相機還不顯鼓。煙抽完了,他把菸蒂摁在廢棄紙箱上,火星濺起,燒出個小黑點。
尋龜沒找到,倒撿了個蜘蛛俠的相機,這紐約下水道還真是藏驚喜。
他站直身子,手電筒光柱重新掃向管道深處,既然彼得·帕克來過,說不定能從他這兒問出點線索,畢竟那小子天天在紐約晃,說不定見過忍者神龜把蝙蝠車往哪兒運。
而且,能讓蜘蛛俠把相機都弄丟的地方,肯定不簡單,搞不好那張怪網,也跟他丟相機的事有關。
“先找那爬牆的小子問問。”託雷斯特嘀咕著,轉身往回走,皮鞋踩過汙水的聲音比來時輕快了點。
雖然沒找到龜,但有了相機這條線索,總比在下水道里瞎轉悠強。
他摸了摸內袋裡的相機,突然笑了:要是彼得·帕克想要回相機,不得幫他找蝙蝠車?這買賣不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