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志龍要去美國了。
這個訊息是他出發前一週告訴溫柚的。那天晚上兩人正窩在首爾公寓的沙發上看電影,一部老電影,黑白畫面,女主角美得不像真人。
權志龍摟著溫柚,手指無意識地纏繞著她的髮梢,忽然說了一句:“下週二我要去洛杉磯。”
溫柚正在專心致志地盯著螢幕,隨口應了一聲:“去多久?”
“兩週。”
“哦。”溫柚點了點頭,目光依然沒有離開電影,“那你去吧,我正好可以把之前攢的幾期影片剪完。”
權志龍沉默了幾秒,然後把她摟得更緊了一些:“你就沒有什麼別的表示嗎?”
溫柚終於把目光從螢幕上移開,抬頭看著他:“什麼表示?痛哭流涕地說‘不要走’?那是偶像劇,不是現實生活。”
權志龍被她噎了一下,張了張嘴,發現自己竟然無言以對。他知道她說得對——兩週而已,又不是生離死別。
但他心裡就是有一種說不出的不捨。這是他戀愛之後第一次要離開她這麼長時間。兩週,十四天,三百三十六小時。他光是想想就覺得有些難熬。
但他沒有把這些話說出來。他只是把她摟得更緊了一些,下巴抵在她的頭頂上,聞著她頭髮上淡淡的洗髮水香味,沉默了很久。
出發前的那幾天,權志龍表現得像一個即將被送到幼兒園的小朋友。
他本來應該提前兩天回首爾收拾行李、準備行程,但他硬是在杭州賴到了最後一刻。
溫柚在客廳裡剪影片,他就搬一把椅子坐在她旁邊,也不說話,就看著她工作。溫柚被他盯得渾身不自在,轉過頭看著他:“你沒有自己的事情要做嗎?”
“沒有。”權志龍理直氣壯地說。
“你不需要收拾行李嗎?”
“不需要。”
“你不需要倒時差嗎?”
“不需要。”
溫柚看著他這副無賴的樣子,又好氣又好笑:“權志龍,你是要去工作,又不是不回來了。每天影片不就好了嗎?”
“影片和見面能一樣嗎?”權志龍說,語氣裡帶著一絲委屈,“影片只能看到你的臉,又不能抱到你。”
溫柚放下滑鼠,轉過身來面對著他,認真地看了他幾秒,然後伸手捏了捏他的臉頰:“你都三十九歲了,怎麼還像個小孩一樣?”
“在你面前我就是小孩。”權志龍握住她的手,放在自己的掌心裡,低頭親了一下她的手背,“不想去。”
“那你的專輯怎麼辦?”
“……還是去吧。”權志龍嘆了一口氣,鬆開了她的手,站起來,“但我有個條件——你每天都要接我的影片電話,不許以‘在忙’為藉口結束通話。”
“好好好,每天接。”溫柚笑著推了他一把,“快去收拾行李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