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用坐在書房裡,手指輕輕敲了下桌面。窗外風停了,簷下的銅鈴不再響動。他盯著桌上那張薄紙,上面寫著“武松罷職,民心可用”八個字,墨跡已經乾透。
他起身走到櫃子前,彎腰從最底層取出一包檀香。紙包有些發潮,開啟時發出輕微的撕裂聲。他捏出一段,插進銅爐裡點燃。火光一閃,青煙緩緩升起。
吳用盤膝坐下,雙手放在腿上,閉上眼。
時間一點點過去。屋子裡只有香火燃燒的細微聲響。
他的意識沉下去,像落入一口深井。前世的畫面開始浮現——梁山泊大寨中,篝火通明,兄弟們圍坐飲酒。宋江舉杯勸降,眾人應和。唯有武松坐在角落,低頭喝酒,一句話沒說。那一夜風很大,吹得旗子獵獵作響。
後來南征方臘,陣亡名單一個個報上來。每念一人,武松就倒滿一杯酒,一口飲盡。到最後,他抱著刀蹲在營帳外,淚流滿面。
吳用心頭一緊。這個人不怕死,也不怕苦,最恨的就是不公。
香火繼續燃著,還剩一半。
他開始推演。知府侄子強搶民女,本就是錯事;朝廷革去武松官職,百姓心裡已有不滿。若能再添一把火,讓這股怨氣燒起來,局面就能扭轉。
第一步,必須有人揭發一件與讀書人有關的大案。學田最合適。那是官辦書院的地,租出去收錢,原本供貧家子弟讀書。若是被佔,士紳必怒。
第二步,要把這件事和武松聯絡起來。不是直接說,而是讓百姓自己想到——那天他救的是誰?是被強搶的女子。現在又有人強佔學田,同樣是欺壓良善。一個敢動手的人被罷了官,另一個作惡的人卻逍遙法外?
第三步,他要出面,但不能顯得主動。最好是被人叫出來,醉醺醺地站出來講幾句模稜兩可的話。話不用多,只要點出“人心要有說法”,就夠了。
香快要燒完的時候,他睜開了眼。
眼神清明,沒有一絲疲憊。他站起身,走到書案前,提筆寫下幾行字:城南三里橋西,有二十畝地原屬縣學,近五年未見租銀入賬;租契存於府衙東閣第七格,用紅繩捆紮;承租人為“李元德”,實為知府侄公子化名。
寫完後,他把紙摺好,塞進一個小竹筒裡,吹滅燈,開門喚來一名老僕。
“你認識西街賣豆腐的老王嗎?”
“認得。”
“天亮前,把這個交到他手上。他會在文廟門口擺攤。別多問,也別讓人看見。”
老僕點頭退下。
吳用重新關上門,坐回椅子上,等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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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清晨,縣衙外的告示欄前圍了一圈人。
一張黃紙貼在正中間,字跡工整,內容直指知府侄子強佔學田二十畝,偽造租約,轉手租給鹽商,每年獲利三百兩白銀,十年未繳一文官稅。文中還列出了經手吏員的名字、收據編號,甚至畫了一張地界圖。
圍觀的人越聚越多。
“這地原來是縣學的?我兒子去年想報名都沒名額,說是地方不夠!”
“怪不得書院這幾年越辦越差,連先生都請不起……”
“這不是斷人前程嗎!”
有人認出其中一個吏員住哪條巷子,立刻有人跑去喊他家人。訊息像水波一樣擴散開來,半個時辰內,文廟前已站了上百人。幾個秀才當場寫下聯名狀,要去府衙討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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