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有司查實,陳氏族長陳弘濟、陳光啟、陳時晏等,犯下諸般大罪,特昭告天下:
其一,隱田瞞報,兼併無度。 按《大明律》,天下田畝皆需丈量入冊,按畝納稅。然陳氏族人仰仗宗親之便,私匿良田千頃,抗拒官吏清查,更偽造魚鱗圖冊,侵吞公產,致使國賦流失,百姓無田可耕。
其二,勾結舊黨,把持鄉里。 查陳氏多名子弟,於地方勾結前朝胥吏,私設公堂,包攬詞訟,魚肉百姓。更有甚者,借“秦王府”之名,干預地方政務,阻撓新政推行,使中央政令形同虛設。
其三,僭越禮制,蓄養私兵。 陳氏在祖籍大修違制宅邸,規模逾越王公,更私下招募護院、死士,形成法外之地。此等行徑,非為民請命,實為圖謀不軌。
其四,勾結商賈,走私牟利。 朝廷初定,百廢待興,陳氏不顧邊防禁令,私通境外商賈,倒賣鹽鐵,累積鉅富,而置國家安危於不顧。
凡此四罪,任意一樁,按《大明律》,皆在不赦。 陳氏以親王宗親自居,視國法為無物,其惡尤甚於尋常豪強。
孤雖為秦王,然法者,天下之公器也。若因一己之私情而廢公法,何以面對前線陣亡之將士?何以面對萬千守法之黎庶?
今依法裁定:
一、削去陳氏全族一切功名爵位,永不復用。
二、查抄陳氏所有非法所得田地、金銀,土地盡歸公庫,分發給無地貧民,田契、商鋪、文籍,封存待核。
三、主犯陳光啟等數人,押赴京師菜市口明正典刑。
四、直系三族之內,成年男丁流放遼東、西域、草原、高原,婦孺發還原籍
本王以此詔告天下:秦王府無特權,帝王家無餘蔭。爾等官吏、士紳、百姓,當以此為戒。凡觸犯國法者,不論親疏貴賤,一體治罪。願天下同心,共護新政,共建太平!
另:
陳弘濟,當世大儒,年過七旬,一生清名。
昨夜飲宴後,於陳府自縊而亡。
遺書八字:‘一生修為,毀於貪念。’”
這一昭告天下,讓無數的宗族沉默,讓無數的家族沉默,再一次,他們再一次感受到了陳朔的決絕,決不妥協。
那是罪過嗎?那怎麼能是罪過呢?不就是弄了一些田地,不就是在地方上自己是土皇帝嗎?不就是處理了一些草芥嗎?那怎麼了?
至於走私,誰家不走私。
可這些事情不能說,不能揭蓋子。
可陳朔卻恰恰就這麼做了。關鍵是物件。
那是誰?那是陳氏,那是江陵陳氏,那是陳朔的宗族啊!
之前陳朔沒有大張旗鼓的動手,但他們也不懼,因為陳氏還在,只要陳氏在一天,大家都一樣,你動我們,就得動陳氏,不然你就是不公。那時候無數的清流會出面。
但如今陳朔竟然真的對陳氏動了刀子,這就讓所有人都不得不去思考下一步該如何走了。
而此時,那些清流更是如同吃了蒼蠅一般難受。他們恨啊!恨的是誰?是陳朔,也是陳氏。陳氏進入京師那麼高調,他們一直為陳氏搖旗吶喊。
可如今證據確鑿,他們該如何自處?他們口中的聖人道理,他們口中的天下黎民百姓,他們口中的大道至孝,可是在貪腐、在私通異族,在各種明確的證據面前卻不敢說一個不字。
還都得紛紛上書這件事處理的好,還大喊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還得高功頌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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