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初隔了一天就去縣城了。
稿子她早都已經寫好。
作為幕後推手,她對這兩個案子的情況瞭如指掌,提前就已經把文案都寫好了,只需要把最後的判決結果加上去就行。
出發去縣城之前,元初找到公社領導,把她的想法跟領導彙報了一遍,又跟領導說:“咱們公社之前沒發生過這樣的事,群眾的警覺性普遍不高,正好借這個案子給大家上上弦,讓他們知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的道理。
還有,咱們公社領導遇到問題、直面問題,不迴避、不遮掩,公開公平公正的解決它,這種負責任、敢擔當的態度,值得全國各地的幹部們學習。”
只說前面,領導可能會不高興。畢竟“家醜不可外揚”的思想是刻在基因裡的,領導們要面子,自己轄區出了這樣的事情,藏都來不及,怎麼可能會想要主動播報?
但是後面的話說出來,領導們也就釋然了。坦坦蕩蕩、大大方方的態度,在任何時候都是令人欣賞的。說出來了,心裡其實也就踏實了。
這件事情在領導這裡過了明路,元初拿到了單位介紹信,能以公對公的身份去跟縣公安局對接,還拿到了一斤糧票、一塊錢的出差補貼。
出門在外,總是要吃飯的,去了縣裡,只能去國營飯店吃,或者在公安局食堂解決,不管是哪兒,都是既要錢又要票的。
這會是真的沒有免費午餐。
誰家都沒有餘糧。
去縣城當天,元初先完成了上午的節目播報,下午的節目就拜託給張廣亮了。
張同志十分爽快,“你放心去。下午的節目簡單。我能辦好。”
他們之前還沒做過這種性質的報道,這是頭一回,張廣亮還挺興奮的。他作為廣播站負責人,廣播越辦越好也算是他領導有方了。
十一點,元初騎上腳踏車,出發往縣城趕。
她騎得很快,車子一路顛簸,快到縣城的時候路才好走起來。
從公社到縣城,大概有二十公里的路程,在路很難走的情況下,元初只花了一個多小時就到了。
到了縣城先奔國營飯店,吃個飯休息一下,把快要散架的身體重新組裝好,然後才去公安局,到那兒的時候是一點半。
嚴格在辦公室等她,一見面先給她倒了杯水,“騎車過來累壞了吧?”
“還好。”
“是不是還沒吃午飯?我估摸著你做完上午的節目就往這兒趕的話,大機率是還沒吃。我在食堂給你買了兩個包子,你別嫌棄,先墊補點吧。”
“謝謝嚴隊長,但是,我吃過了。”
“吃過了?”
“嗨呀,不瞞您說,我騎車騎得飛快,到了縣裡剛十二點多點。我去國營飯店吃了點,然後才過來的。一呢,我是怕給大家添麻煩,二呢,我騎太快了,顛得我全身不得勁,我得先找個地方緩一緩再過來。”
嚴格笑了一下,“你太客氣了。都是為人民服務,你來我們這兒吃頓飯怎麼就叫添麻煩呢?”
元初也笑,“之前不瞭解嘛,我也不知道你們中午休息不休息,我就想著把午休時間錯過去。你們平時工作那麼忙,那麼辛苦,好不容易中午能歇會,別讓我再給攪和了。”
“說是有午休,但其實也沒時間休息。文章寫好了?”
“好了。您請過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