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讓赤腳醫生給他們做了簡單的處理,該清創清創,該包紮包紮,然後,大家就撤出了院子,民兵隊輪流在外面守著,其他人都回去休息了。
等人一走,所有人都回到屋子裡,垂頭喪氣,如喪考妣。
譚雪首先發問,“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林婉哭道:“別提了,她不認我們。還打我們。”
“她怎麼能這樣?她怎麼能打父母?”
譚智說:“她根本就不認我們是她的父母。”
“她說不認就不認嗎?我們沒有證人嗎?”
譚智苦笑,誰會來作證?他現在落魄至此,當年受他所託幫他把孩子送走的人倒是可以作證,元初的行蹤就是他告訴他們的,但這是私下裡說,真讓他作證,他能做嗎?
不可能的。大家現在至少在明面上都要和他劃清界限,怎麼可能幫他作證?
譚雪喃喃道:“可你們畢竟是她的父母啊。”
那位捱了一槍的專員這會開口了,“現如今多少子女和父母反目成仇的?那些都還是被父母養大的。父母一齣事就劃清界限、斷絕關係的多得是,何況你們這種情況。”
捱了一槍之後,他的腦子倒是有點清醒了。
是他們想當然了。只想著自己心中所謂的正義,卻沒想過人家宓元初母女倆憑什麼要為了他們的正義犧牲呢?
譚智夫妻拋棄了女兒,這麼多年不聞不問,何慶山發達了就拋棄髮妻……
他們到底是怎麼想的呢?怎麼就腦子進水想讓人家這兩個受害者來幫助這群施害者呢?
這下好了,連他們也遭殃了,很有可能會面臨免職、下放的風險。
兩個人都愁眉苦臉。
所有人都很懊悔,他們不該那麼想當然的。
當年做下的孽,到底還是在今天報應到他們身上了。
***
第二天天還沒完全亮,大隊長就來喊人了。
他讓人套了馬車,拉著這幾個人先去了公社,說明情況之後,又帶著人去了縣裡,找到有關部門反映,委員會首接就把人全部收押了,包括那兩名專員。在縣委員會的人看來,這倆人同情壞分子,立場有問題,同樣應該被處理。
他們根本就不審,首接全盤接受了大隊長說的話,然後火速向市裡反映情況,市裡又聯絡京城,講述了譚智和何慶山下放後的表現。
很快,關於譚智和何慶山的最新處理意見就下來了,給他們換了個地方,首接就近送到勞改大隊,去那裡接受改造。
勞改大隊實際上就是監獄,下轄各種生產單位。
這些人被分成了兩撥,林婉、趙妍、譚雪和何建萍被送到了勞改大隊下屬的農場。譚智、譚雨、何慶山、何建國和兩名專員被送到了勞改大隊下屬的石灰廠。
在那裡,他們將會接受嚴密的監管和監督,必須得完成規定的勞動量!
送走之前,他們要先在縣裡接受幾輪批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