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里的共居》第104章 春桃的命(1)

作者:三月知畫·9個月前

王志國打累了,四仰八叉地癱在床上,震耳的呼嚕聲轉眼就填滿了小屋。春桃縮在床沿,每動一下,身上的傷口都像被撕開似的疼,她死死咬著下唇,不敢發出半聲嗚咽——怕又惹來一頓揍。

瘦弱的身子蜷成一團,眼淚順著臉頰往下淌,浸溼了額前的碎髮,也打溼了身下磨得發亮的舊褥子。

她睜著眼望著黑漆漆的房梁,王志國的呼嚕像鈍錘似的砸在心上,疼得她連閉眼都不敢。那些埋在心底的舊事,又跟著疼一起冒了出來。

打小她就是家裡的“多餘”。作為老大,從記事起就揹著弟弟、牽著妹妹,灶房的火、院子裡的豬、河邊的衣裳,全是她的活。

弟弟哭了,父親的巴掌會先落在她身上;妹妹餓了,母親的罵聲會先砸向她——“養你有啥用?連個孩子都看不好!”

那年夏天特別熱,河水漲得快。母親讓她帶著兩個妹妹、一個弟弟去河邊洗衣服,叮囑了好幾句“看好弟弟”。

她蹲在河邊搓衣服,耳朵一直留意著身後的動靜,可弟弟嫌熱,趁她不注意,拉著妹妹往河中心蹚。

等她聽見“撲通”聲回頭時,河水已經沒過了妹妹的胸口,弟弟的半個身子也沉在水裡。

她魂都嚇飛了,鞋都沒脫就往河裡衝,先把離岸邊近的妹妹拽上來,又撲過去拉弟弟。可河水太急,弟弟的手從她指尖滑走,轉眼就沒了蹤影。

她在河裡瘋了似的摸,喊著弟弟的名字,聲音啞得像被砂紙磨過,兩個妹妹坐在岸邊哭得上氣不接下氣,哭聲引來了過路的村民。

人群裡,父母瘋跑著過來,母親的眼睛在她和妹妹身上掃了一圈,突然尖著嗓子喊:“我兒呢?我的兒啊!”

他們瘋了一樣往河水裡衝,試圖能在河水撈出點什麼,河水被攪得渾濁,像翻騰的沸水,卻連弟弟的影子也沒留下。

父親的臉變得猙獰,衝過來一把揪住她的胳膊,把她往河水裡按——“你這個奪命鬼!是你害死了我兒!你去死!”

河水灌進她的口鼻,嗆得她肺都要炸了。她想掙扎,可父親的力氣大得嚇人,像鐵鉗似的攥著她,一次次把她往水裡按。

她望著水面上晃盪的人影,心裡竟生出一絲念頭:就這樣死了也好,至少不用再看父母的臉色,不用再受打罵了。

“別打了!會出人命的!”有人衝過來拉開父親,她像個破布娃娃似的被人拽上岸,臉色慘白,手腳垂著,連呼吸都沒了。

有人把她倒背起來跑,泥水順著她的頭髮往下滴,不知跑了多久,她“哇”地吐出一大口泥水,胸口終於有了起伏。

周圍的人鬆了口氣:“活過來了,活過來了。”可她睜開眼,看見的卻是母親怨毒的眼神,父親還在罵:“怎麼沒淹死你這個災星!”

後來她就頂著“災星”的名聲活著,在家裡像個透明人,吃的是剩飯,穿的是破衣,父親的巴掌、母親的冷話,成了家常便飯。

好不容易熬到十八歲,父親拿著三萬塊彩禮,把她嫁給了鄰村的酒鬼。那天她走的時候,母親沒出門送,父親只說了一句:“嫁過去好好過日子,別再回來給我惹禍。”

她以為離開了那個家,就能喘口氣了。不用再被打罵,不用再聽“災星”的罵聲,哪怕男人是個酒鬼,她也想好好過日子。

可命運偏要跟她作對——嫁過去才一天,酒鬼男人晚上喝多了,摔在院子裡的石墩上,沒救過來。

婆家的人紅著眼找上門,罵她是“剋夫的掃把星”,逼著她退回彩禮,把她趕了出來。她拖著簡單的行李,又回到了那個讓她害怕的家。

父親看見她,臉拉得老長:“我怎麼養了你這麼個喪門星?走!別在我家待著!”

春桃想著這些事,眼淚越流越多。身邊王志國的呼嚕還在響,身上的傷口還在疼。她不知道自己做錯了什麼,為什麼日子總像塊巨石,死死壓著她,讓她喘不過氣。

窗外的月亮透過破窗戶紙照進來,在地上投下一道歪歪扭扭的影子,像極了她這顛沛流離的命。

她抬手抹了把眼淚,指尖觸到手上的淤青,又疼得縮了縮。王志國是她再嫁的男人,說是嫁,其實就是父親收了兩萬塊錢,把她“送”過來的。

這個男人不但愛喝酒,卻愛打人,不順心了就對她拳打腳踢。她以為的“重新開始”,不過是從一個火坑,跳進了另一個火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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