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冷宮皇子:從挨打到打皇帝》第531章 ‘下議院’(1)

作者:眯眼大師·4小時前

吳法匆匆趕到時,應元正已經等了一會兒。

他請吳法坐下,然後把方才想到的那些事一口氣說完,再等著吳法開口。

吳法聽完,幾乎沒有停頓,立刻進入了狀態。

“確實如殿下所說,在技術上防不住,還是用律法更可行。不過在下聽完,覺得不僅是印刷機和原料需要立法,印刷出的東西也要。”

應元正點頭,“我也有此想法。”

吳法畢竟是做了一輩子律法的人,腦子裡已經自動開始檢索舊例。大順有過禁書令,也有過查禁坊刻的先例。

他略一沉吟,便提出了自己的方案:“涉及朝政的、兵書的、蠱惑人心的,乃至那些傷風敗俗的豔情小說,統統列進去。違者重罰,工坊一併查封。有此禁令,下頭的人便有了規矩可依。”

應元正搖了搖頭:“有時候你越禁,他們越覺得那書裡有真東西。今日禁十本,明日就冒出二十本來。

更何況,禁書的邊界根本劃不清楚——哪一句算朝政,哪一段算兵書,你讓下面的官吏自己判斷,最後就是他們說了算。

今天說這本犯禁,明天說那本也犯禁,最後書坊沒法做生意,讀書人也沒法買書,和我的設想背道而馳。”

“所以,我要先立一個‘書籍分類’的規矩。”

吳法皺了皺眉:“分類?”

“往後嶺南出版的所有書籍,都必須明確分類。”應元正一條一條說給他聽,“寫的是虛構故事,就必須以‘小說’的名目出版;如果是紀實、歷史,就必須歸入‘史部’或‘紀實類’;如果是技術,就歸‘技術類’。分類寫在封皮上,也寫在扉頁上,不可含混。”

吳法有些明白,又有些不明白。

難道寫小說的就不罰,寫歷史的就要罰?

應元正不緊不慢地點出了這套分類法的真正殺招——“名實相符”。

“亂世裡最可怕的東西,不是妖言惑眾,而是有人把虛構的野史,印成‘真實的歷史’來賣。”

他看著吳法,“如果一本書明明是小說,卻非要套上‘歷史紀實’的殼子去騙人,或者借歷史之名行造謠之實,那就按‘欺詐’和‘擾亂人心’重罰。”

吳法聽到這裡,便懂了。

這樣分門別類後,需要查的書籍就少了很多,像是小說這種的愛怎麼寫,就怎麼寫。官府用不著在這個上面費心。

吳法看向應元正,殿下心裡一定是這麼想的。

“殿下,史部和技術類的書,官府好查。可這‘小說’本就是虛構之言,若是有人藉著寫小說的名義,暗諷朝政、造謠生事,難道官府就不管了嗎?若是不管,豈不是成了法外之地?”

應元正張了張嘴,想解釋。突然想到身邊的兩人,便對小東兒和喻容說道。

“你們怎麼看?吳先生說的這話可是戳到了核心。”

兩人對視一眼。

小東兒猶豫後開口,“那就查,小說也查……”說道後面,他的聲音也小了很多。

因為他知道這個查起來,極其耗時費力。而且這也意味著,分類沒了意義,反正都要查,那分類做什麼?

喻容聽完小東兒的回答,開口說:“分類,正是為了定罪的精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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