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桃色大案紀實》第594章 福建莆田無頭女屍案《二》(1)

作者:我是德福·14天前

為徹底查清矛盾線索背後的真相,莆田警方當即派遣刑偵人員遠赴貴州織金,實地走訪核實情況,當面與指紋持有人張月展開細緻詢問。面對遠道而來的辦案民警,張月終於道出了隱藏多年的關鍵內情,也瞬間解開了所有詭異謎團。

張月本人確實從未遠赴莆田務工,但她有一名親妹妹名為張燕。多年以來,妹妹張燕常年在外務工,一直借用姐姐張月的身份證出行、務工、登記資訊。當年公安系統錄入指紋資訊時,也是張燕手持姐姐身份證代為錄入,這才導致屍體指紋與張月的身份資訊精準匹配,真正的遇害者並非姐姐張月,而是常年冒用姐姐身份在外漂泊的妹妹張燕。

這條關鍵線索的出現,徹底撥開了縈繞案件兩月之久的迷霧。警方立刻圍繞張燕的個人資訊、生活軌跡、務工經歷、社交關係展開全面核查。核查結果顯示,張燕時年二十八歲,已婚,家中育有三名子女,身高體態、生育經歷、年齡特徵,均與無頭女屍完全吻合。

根據家屬供述,張燕常年在外務工,極少歸家,性格執拗隨性。一年多以前,她因家庭瑣事與婆家產生矛盾,婆媳關係徹底破裂,索性拋下丈夫與三個年幼孩子,獨自外出漂泊。在外務工期間,她結識了一名已婚男子,兩人互生情愫,隨即發展為婚外同居關係。

2011年十月,張燕與同居男友一同遠赴福建莆田,進入當地製鞋工廠打工,兩人以夫妻名義在外共同生活。此後她徹底斷絕與原生家庭、丈夫孩子的密切聯絡,一心依附同居男友生活。家人最後一次與張燕取得聯絡,是2012年1月12日,距離春節僅剩十天。

當時家中孩子突發生病,家人主動聯絡遠在莆田的張燕,告知孩子病情,希望她歸家探望。電話之中,張燕明確應允,承諾近日返鄉探望孩子。可這一通電話過後,張燕的電話徹底關機失聯,從此杳無音信,再也沒有與家人取得任何聯絡,春節將至也未曾歸家。

結合法醫判定的死亡時間,張燕的遇害時段恰好就在1月12日失聯後的兩天之內。時間線完美吻合、人物特徵高度匹配、失聯緣由清晰明確,所有線索相互印證,徹底確認荔枝林無頭女屍的真實身份,就是這名拋夫棄子、遠赴他鄉務工的貴州女子張燕。困擾警方兩月之久的屍源謎題,終於徹底告破。

隨著死者身份徹底落地,案件的偵查焦點瞬間精準鎖定。結合所有線索交叉印證,張燕生前唯一親密同居、朝夕相伴、深度接觸的男子曾雲,是她失聯前最後往來的核心人員,同時也是現場提取到的男性生物檢材的唯一匹配物件。多重關鍵條件疊加,讓曾雲成為本案唯一、絕對的重大作案嫌疑人,警方立刻將全部偵查力量聚焦於曾雲身上,全面排查其行蹤軌跡、作案時間、活動痕跡與心理狀態。

警方透過全國人口資訊系統、戶籍檔案、務工登記資訊,完整調取了嫌疑人曾雲的個人資料與家庭背景。曾雲時年三十六歲,戶籍為貴州省大方縣,同樣擁有合法婚姻,家中育有三名年幼子女。其原配妻子常年身患疾病、臥床不起,完全喪失勞動與自理能力,無法操持家務、照料孩子。沉重的家庭重擔、高額的醫療開支、三名孩子的撫養壓力,全部壓在曾雲一人身上。為養家餬口、維繫家庭生計,他常年背井離鄉、四處漂泊務工,獨自承擔起整個家庭的重壓,生活過得拮据壓抑、疲憊不堪。

2009年,曾雲與張燕在貴陽務工期間相識,兩人各自深陷婚姻困境,都有著生活的委屈與不甘。相似的境遇讓兩人迅速滋生情愫,突破道德底線,發展為婚外情人關係。兩人對外宣稱一見鍾情、感情和睦,相處期間極少爭執矛盾,彼此相互扶持、相互依靠。

2011年十月,兩人結伴遠赴莆田進廠打工,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張燕徹底放下家中的丈夫與三名親生孩子,全心陪伴曾雲,甚至主動照料曾雲的三個孩子,悉心打理兩人的同居生活,一門心思依附這段婚外感情生活,徹底背離原生家庭。

理清兩人的情感關係與生活軌跡後,警方立刻覆盤此前的工廠排查記錄,發現一處重大疑點。張燕自1月12日失聯後,工廠方面始終沒有上報人員失蹤情況,此前的排查中,廠方明確反饋無員工失蹤。這一矛盾點,讓警方敏銳察覺到異常,當即對涉事製鞋工廠展開二次暗訪核查。

經過細緻走訪員工、詢問管理人員,真相終於水落石出。1月13日,也就是張燕遇害後的第二天清晨,曾雲照常前往工廠上班,神態平靜、舉止如常,沒有任何異常表現。上班後,他主動代替張燕向車間組長請假,謊稱張燕準備提前返鄉過年,暫時離崗休假。

臨近春節,工廠大量務工人員陸續請假返鄉,人員流動本就頻繁。廠方管理人員未曾多想,便默認了張燕的請假狀態,自然不會將其納入失蹤人員名單。曾雲憑藉這場完美的偽裝,成功掩蓋了張燕遇害失聯的真相,躲過了警方第一輪大範圍排查,讓案件偵查再度延誤許久。

請假過後,曾雲依舊正常上班務工,日復一日偽裝平靜,絲毫沒有顯露異常,穩穩隱藏住自己殺人拋屍的滔天罪行。直至春節工廠放假,他獨自收拾行李,悄然離開莆田,孤身返回貴州大方縣老家,將三名寄養在莆田親戚家的孩子留在當地,獨自返鄉隱匿,徹底切斷了與莆田務工生活的關聯。

掌握完整線索與嫌疑人蹤跡後,2012年3月8日,莆田警方遠赴貴州大方縣,在鄉間農田中將正在務農的曾雲成功抓獲歸案。落網之初,曾雲心理素質極強,面對民警的審訊詢問,全程故作無辜、矢口否認,態度堅決、閉口不談案情,始終偽裝不知情。

他反覆辯稱,自己與張燕感情和睦、毫無矛盾,1月13日張燕自行請假返鄉過年,此後電話關機、失聯無蹤,自己也是苦苦尋找、無從聯絡,完全不清楚張燕的下落,更與她的死亡毫無關聯。面對警方出示的各項線索、時間證據、關聯痕跡,曾雲始終咬緊牙關、拒不認罪,妄圖憑藉沉默與偽裝逃避法律制裁。

專案組民警深知其心理防線尚未崩塌,持續開展多輪攻堅審訊,層層拆解謊言、逐一擊破偽裝、精準羅列證據。經過連日連夜的心理施壓、證據施壓、邏輯盤問,曾雲堅固的心理防線最終徹底瓦解,如實供述了自己因三千元爭執、激情殺人、斬首拋屍的全部犯罪事實。

悲劇的導火索,發生在2012年1月12日凌晨。當日深夜,兩人結束工廠夜班工作,疲憊返回同居出租屋,準備休息入睡。連日務工辛勞,兩人身心俱疲,本是尋常的夜晚,卻因為一筆錢財爭執,徹底引爆了人性的戾氣與偏執。

睡前,張燕突然向曾雲提出要求,希望對方拿出一萬一千元全部積蓄,作為自己返鄉探望生病孩子的路費與生活費。這筆錢款,是曾雲常年務工積攢的全部身家,是他撫養孩子、維持生計的唯一積蓄。

曾雲得知張燕要拿走自己全部積蓄,瞬間心生牴觸。他當即提出折中方案,同意拿出八千元供張燕歸家探子,同時要求留存三千元作為自身日常生活費,維持基本生計。這本是合理的訴求,卻遭到張燕的堅決拒絕。張燕態度強硬、分毫不讓,執意要拿走全部一萬一千元積蓄,一分不留。

兩人因此爆發激烈爭執,深夜狹小的出租屋內,爭吵不斷升級、矛盾持續激化。爭執持續數個小時,直至凌晨四點,依舊沒有平息。情緒激動的張燕,在爭執失控之際,抬手狠狠扇了曾雲兩記耳光。

常年老實本分、隱忍度日的曾雲,被這兩記耳光徹底激怒,壓抑已久的情緒瞬間徹底崩盤。怒火吞噬了所有理智,他揮起拳頭狠狠砸向張燕頭部,瞬間將其重擊暈厥。看著倒地不醒的張燕,曾雲徹底陷入瘋狂,喪失所有人性與良知,死死掐住張燕脖頸,持續發力不肯鬆手。

幾分鐘的窒息壓制過後,張燕徹底停止呼吸,一條鮮活的生命就此隕落。殺人過後,曾雲瞬間陷入恐慌呆滯,長久佇立原地、不知所措。巨大的恐懼裹挾著他,他沒有絲毫愧疚悔意,滿心只剩掩蓋罪行、逃避追責的偏執念頭。

為完美掩蓋殺人事實,躲過所有人的懷疑,曾雲強行冷靜心神,制定了周密的藏屍拋屍計劃。他將張燕的屍體藏匿在床鋪之下,刻意整理屋內環境,偽裝一切如常的假象,隨後像往常一樣洗漱休息。次日清晨,他若無其事前往工廠上班,淡定為張燕請假,完美騙過工廠所有人,製造出張燕自行返鄉的假象。

白天正常務工的整日里,他內心始終盤算著拋屍方案,不動聲色、隱忍偽裝,沒有顯露絲毫異常。直至1月13日深夜十一點,夜色深沉、萬籟俱寂,周邊住戶盡數入眠,他趁著無邊夜色的掩護,準備連夜處理屍體。

為徹底杜絕死者身份被認出、罪行被敗露,他拿出提前準備的鋒利刀具,殘忍切割下張燕的頭顱,徹底破壞死者容貌,斬斷所有可以辨認身份的特徵。做完這一切,他用衣物包裹無頭遺體,連夜背起屍體,朝著郊外偏僻山林方向行進,原本打算尋一處隱秘深山,挖坑深埋屍體,徹底銷燬罪證。

可人體屍體沉重笨重,深夜山路崎嶇難行,徒步長途跋涉耗費巨大體力。曾雲揹負屍體行走短短二十分鐘,便體力透支、渾身脫力,再也無力向前行進。行至溝口村荔枝林周邊,見此處林木茂密、人跡罕至、隱蔽性極強,他徹底放棄深埋屍體的想法,心生歹念,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將無頭遺體丟棄在荔枝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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