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人比我更懂始皇,嬴政也一樣!》第54章 甲殺人,不覺!(2)

作者:二郎山上有妖·9個月前

緊張的氣氛終於是鬆懈了 一二,令史書於這一日走進了學舍:“今日,本令史,講解封診式,關於獄史處理案件的每一個步驟!”

“每個史子,在最後,都要寫下自己的見解!”

“諾!”

書站在臺上,望著眾史子,道:“在這之前,諸位史子當記住這些詞彙,再往後,諸位會常用!”

“掠治!”

“爰書!”

“訊!”

“鞫!”

“論!”

書語氣肅然,聲音中氣十足:“《法律問答》有一句:甲殺人,不覺!”

“岷史子,何意?”

聞言,岷起身拱手回禮:“稟令史,意為某甲殺人,但官府不瞭解犯罪事實,也就沒有辦法進行審理!”

“此乃官府行事準則,不告不理!”

“很好!”

書點了點頭:“不告不理,這四個字用得好!”

“為了讓官府覺,就必須要有人去告!”

“告,便是審案第一步,必須要有人告,亦或者自告。”

“所謂,告者,便是向官府檢舉告發犯罪行為!”

“官府受理後,案件與告者相關,告者,需要與被告者,對簿公堂!”

.......

“第二步,便是定名事裡。”

“受理舉報後,官府會出動亭長,遊徼,求盜,前往案件發生地往診(調查),確定犯罪者,將其執(逮捕)。”

“若犯罪事實清楚,則為捕。”

“被執後,則系(暫時拘押)。”

“則由縣府負責,以縣丞為首,獄史,令史負責審訊!”

“在審訊開始前,先要確定被告者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身份,有無前科,出身地,將這些全部記錄下來,發往出身地核實。”

“並要求以書面形式答覆!”

喝了一口涼茶,書繼續,道:“定名事裡結束,便是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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