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此,周克華在八年間共造成11人死亡,搶劫現金超過55萬元。
官方為緝捕他累計出動4萬名警力、110條警犬、419輛巡查車輛,設立289個武裝檢查站,並對重點區域進行了上百次清查。
僅印刷通緝令所耗費的紙張,就是一筆不小的開支。
在投入巨大人力與物資之後,這一“近年來第一悍匪”終於被擊斃。
周克華雖已伏法,關於他的各類報道卻鋪天蓋地而來。大批記者趕赴現場多方採訪,網路上也議論沸騰。
人們在欣慰之餘,也對此案提出諸多質疑。有人指出案發地附近應有監控裝置,卻未見現場影片公開;還有人對新聞中釋出的影片與圖片提出大量疑問。
更有傳言稱死者並非周克華,而是一名便衣警察——因周克華所背的包與警用裝備相似,衣著鞋帽也酷似便衣裝扮。亦有說法稱周克華實為自殺,而非被擊斃:“一槍正中太陽穴,哪有這麼準的?”
但我們應理性看待:周克華說到底,不過是一個略有知名度的兇犯,一無背景、二無靠山,是否值得為他如此大費周章地造假?
誰能最終拍板定策、冒如此風險?
聲稱周克華未死,更像是一種不切實際的臆測。造假的成本和難度遠超一般人想象——隨便找一個人充當周克華,其家人、朋友、同學、同事和親戚怎麼可能全部沉默?
即便用錢收買直系親屬,又如何確保所有社會關係絕不洩密?
這根本是不現實的。
更何況,當時參與偵破與抓捕的警察超過四萬人,誰又能完全杜絕資訊外洩?
人人皆有親友,保密工作難如登天。
此外,警方辦案並非終點,之後還需經過檢察院審查和法院審判。
換言之,即便真的沒有抓獲周克華,警方又何必非要宣稱已擊斃?八年未破的案件,難道就差這幾天?
實在沒有必要冒如此風險。
周克華再猖獗,在執法機關眼中也只是一名逃犯,不值得任何人為他賭上職業生涯和法律後果。
官方也已公佈了其屍檢資料及照片,證實被擊斃者確係周克華本人。
至於“自殺說”,更缺乏合理性——當時雙方短兵相接、瞬間交火,根本來不及猶豫或策劃自殺。
在那種千鈞一髮的生死關頭,人往往本能地選擇反擊而非自盡。
當然,在官方通報中,警方自然會突出偵破努力與戰術成果,這種表述在所難免。人人都願意彰顯成績,而不願多談挫折。
但那兩位與周克華正面交火併最終擊斃他的一線民警,確實值得肯定。
他們在極度危險的情況下果斷行動、成功制敵,盡到了警察的職責,立功受獎實至名歸。
隨著周克華被擊斃,許多作案細節已成謎團。儘管公開報道稱他揹負十餘條人命,但其究竟犯下多少案件、傷害多少人,恐怕只有天知道了。
2013年3月22日上午,重慶市沙坪壩區人民法院對張桂英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以相關罪名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款一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