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達石家莊後,章俊未出站臺,只在鐵路邊漫無目的地徘徊。
他心如死灰,一度想臥軌自盡。
然而臨死前,一個念頭閃現:“警方只發現了三毛,並未查到我,我就這樣死了,豈不冤枉?”
他並不知道自己已是警方目標,於是放棄輕生,轉身登上了前往北京的列車。
抵京後,他直奔王府井,買下兩條紅塔山香菸和兩瓶茅臺酒。
見此二物,不禁令人感慨萬千:曾幾何時,它們皆是場面上拿得出手的禮贈,檔次相當;而如今,茅臺身價已躍至千元之上,紅塔山卻淪落至十元之列。
茅臺身邊往來已是“華子”之流,而紅塔山只能與“散白”為伴。
物如此,人亦然,時也、命也、運也。
章俊攜禮尋至圓明園附近,找到名片上劉經理的公司。
見面寒暄後,他先道明與妹妹的關係,隨即口若懸河地編造起來:“我已不開出租車,如今與朋友合夥在新世界公司搞房地產,目前擔任三把手。此次前來,是想考察北京地皮行情,若前景看好,我回頭向老總彙報,或可來此投資。”
一番吹噓之後,劉經理欣然帶他參觀公司。
章俊見時機成熟,話鋒一轉:“唉,此行倉促,手頭現金有些緊張,兄弟能否暫借一些,週轉幾日?”
劉經理頓時心知肚明:若真是大公司高層赴京考察,豈會經費不足?
但礙於章俊妹妹的情面,最終還是借給了他四千元。
章俊隨即又提出無處可住的難題。
劉經理無奈,只得安排他住進自己的一處房子,並給予吃喝招待。
從此處不難看出,章俊的妹妹與這位劉經理交情匪淺,
若非如此,尋常人豈能得此關照。
然而不過十日,章俊便待不下去了——謊言難以為繼,他自覺長此以往絕非良策,於是計劃轉赴廣州另謀出路。
不料未及動身,1月26日中午11時,警方突然出現將其逮捕。
原來這些日子裡,警方已從他妹妹處得知劉經理資訊,一路追查至此。
章俊就此落網。
此時馬漢慶在逃,三毛自殺,唯一能說清案件來龍去脈的只剩章俊。
警方前後共提審他八次。
最初的審訊主要圍繞作案過程展開,這些前文已有交代,不再贅述。
隨後警方便將重點轉向分贓細節:“你們不是事先就設計好得手後的安排嗎?你是怎麼做的?”
章俊回答:“我早就放出風聲,說靠賣磁帶和接工程賺了十萬,還特意告訴別人1月20日會有客戶給我送來十萬工程款。這樣,就沒人會懷疑我的錢來路不正。我也跟我妻子說過,這筆錢要留給兩歲的女兒存起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