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實際分到多少?”警方追問。
章俊堅稱:“我只拿到那七千塊零錢,之後他們就把我甩了。我恨三毛!”
接著他便重複了之前所述的經過。
然而警方無法核實——三毛已死,唯一能對證的馬漢慶尚未歸案。
言談間,章俊對馬漢慶表現出極大不滿:“都是這個混蛋搞砸了!他說用蚊香點汽油萬無一失,結果還是掉了鏈子。”
警方同樣不解為何兩輛車都未能燒燬,章俊搖頭:“想不通。按理說不該點不著的。但不燒車對馬漢慶有百害而無一利…實在搞不懂。”
當審訊再次觸及錢財時,章俊立即提出條件:“我要給我妻子寫信。我們感情很好,從沒吵過嘴,是我對不起她。不讓我寫信,我什麼都不會再說。”
他用了整整一小時二十分鐘寫信,完成後便開始絮叨年輕時的情史,什麼小四、瑩瑩之類的舊事,聽得審訊人員不勝其煩,只得打斷。
“你到底拿了多少零錢?”警方換了個方式詢問。
這次章俊改口說不到七千:“都是成捆的,有一元、五元、十元的,還有五毛的。”
隨即又含糊其辭:“具體多少記不清了。”
只要一提到錢,他立刻變得迷糊不清。
第二次審訊時,章俊先是承認拿了幾千塊,接著便大談自己的罪行對社會和人民造成的危害,特別強調:“我們的案子不同於一般小案,是驚天動地的大案。”
言外之意無外乎自詡非等閒之輩。
當警方繼續追問贓款去向,他顯得很不耐煩:“我不都說了嗎?就那幾千塊。不信你們去問三毛和馬漢慶啊!說了你們又不信。”
審訊只得轉向其他方向。
章俊這時又侃侃而談:“我們三人中,我開車技術最好。他倆騎摩托還湊合。三毛雖然外形俊朗,各方面都不錯,但作風有問題。有次我去他家,正撞見他和娛樂城的小姐廝混。那小姐扭捏作態,相貌堪憂,比他妻子和情人差遠了,我真鄙視他的品味。我也不明白,他怎麼會和馬漢慶成為至交?馬漢慶那小子最不是東西!”
警方順勢問道:“既然如此,你為什麼還與他們合作?而且似乎還聽從馬漢慶的安排?”
“沒辦法,他主意多啊。”章俊解釋,“比如搶車後如何處理司機屍體的問題,三毛提議直接扔進下水道,馬漢慶卻設計了燒車的方案,既能銷燬指紋,又能處理屍體,一舉兩得。唉,一提燒車我就來氣,都是這個狗東西壞事!”
他又憤憤地抱怨了一通。
當審訊再次回到贓款問題時,章俊立即故技重施。
嘟囔幾句後,他突然開始大談人生經歷——如何放棄上大學選擇參軍,為了寫小說理想偷親戚的錢,結果被父親送進監獄……
他滔滔不絕,時而聲淚俱下。
警方問及馬漢慶的情況,他表示:“知道得不多。這小子有個叫彤彤的女朋友,是農村的,具體在哪我不清楚。其他的就不瞭解了。”
突然,章俊停止回答任何問題,提出新條件:“看守所條件太差,你們能不能去我家一趟,讓家裡給我送點錢來?”
此後每次審訊,他都只關心一個問題:“去我家了嗎?錢帶過來沒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