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龍海瞬間變了臉:“看什麼夜景?實話告訴你,帶你來不是看夜景的!”
他上去就把小芳撲倒在地,想要強行拿下。
一首把他當知心叔叔的胡豔芳,眼看這人的面孔從道貌岸然變成喪心病狂,拼了命地掙扎。她比之前任何一個女人反抗得都激烈。
郭龍海殺了十幾個,前面那些女的都嚇得不行,很順從。可小芳不一樣,她用盡全身力氣,連蹬帶踹,又咬又撓。郭龍海試了好幾次都沒得逞,氣得抬手就是兩個大嘴巴子。
換成別的女人,這兩下就打服了。可小芳依舊大喊大叫,拼命掙扎。
郭龍海惱羞成怒,掏出那把小刀,在她臉上劃了一下。
這才把她嚇住。
雖然快到元旦了,都勻的氣溫很低,可郭龍海還是把小芳的衣服全脫了。過程中用了不少暴力——事後屍體上傷痕累累,明顯遭到過毆打。
或許是小芳掙扎得太激烈,也或許是出於另一種心態:小芳不是賣淫的暗娼,不是他口中那種“壞女人”,對她施暴,是一種發洩。
完事後,還是老辦法——首接掐死。
然後跑回家睡覺。他依舊覺得自己做得天衣無縫,沒太擔心,該怎麼生活還怎麼生活。
五個月後,二〇〇一年五月八日。
中午,郭龍海回家吃完午飯,出門準備上班。單位離家近,他每天中午都回家吃飯,來回步行。
剛走出沒多遠,突然下起小雨。他心想壞了,家裡還晾著幾件衣服呢。趕緊跑回家,七手八腳收完衣服,再次出門。
這一耽誤,就是十多分鐘。眼看要遲到了,他決定走近路——過蒙渡橋。這條路他平時輕易不走,因為沿途比較繁華,他不想在這種地方招搖過市,萬一被人認出來就麻煩了。
他每天上下班都繞遠,走另一條小路,那條路沒什麼人,安全得多。
可今天趕時間,沒辦法,只能走蒙渡橋。
橋很長。他從橋頭走到橋尾時,身後突然衝過來兩個男人,一人抓住他一條胳膊。
郭龍海回頭一看,不認識。他以為是得罪了人,或者競選對手找人揍他,一邊掙扎一邊喊:“你們誰啊?要幹嘛?想打架嗎?”
那兩人喝道:“老實點!我們是公安局的!”說著用力一掰,把他摁倒在地,“咔咔”銬上了。“走,跟我們走一趟!”
郭龍海這個殺人狂魔,就這麼被逮住了。
怎麼回事?怎麼鎖定他的?
問題還是出在那個跑掉的尚紅科身上。
前面說過,小可逃出來後,雖然沒報案,但到處跟人說自己差點被殺了。
這話傳到警察耳朵裡,警察找到了她。她實話實說,還拿出了有力證據——那個沾了郭龍海體液的套袖。一化驗,確定這一系列案子都是同一個人乾的。
可警方不知道這人是誰啊。就讓小可配合,去火車站、歌廳這些地方轉悠,看能不能再碰到。轉了幾次也沒找到——那麼大個城市,想偶遇哪那麼容易?總不能什麼都不幹,天天滿大街找人吧。
後來警察給小可留了個電話,說你要是突然在哪兒見到他,或者有什麼資訊,就趕緊打電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