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審。
楊洪軍上訴,明知無用,不過想多活幾日。
法院駁回上訴,下發死刑裁決書。
2001年4月18日,楊洪軍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他的一生,就此終結。
回頭再看此案,從他所做所為不難看出,這並非性變態,而是心理扭曲。
他將一切歸咎於傷害他的那些女人,認為是她們惹他生氣,才導致他報復。
可細究起來,這事怪不了別人——若不出去找小姐,何來仙人跳?若不得性病,妻子又怎會揹著他與別人眉來眼去?這一連串的連鎖反應,根源都在他自己。
如今社會,這樣的人也不少見,不獨男人,女人亦然。
整日怨天尤人,看誰都不順眼,動輒“男人沒一個好東西”或“女人沒一個好東西”。
卻從不反躬自省,總覺得別人虧欠了他。
若是一兩個人對他不好,或許是那兩人的問題;若是所有人都辜負他,恐怕就該反思自身了。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身邊若有這種人,還是離遠些好,說不定哪天就變成第二個楊洪軍。
說到底,楊洪軍本質上是心理出了問題。
其實每個人心裡或多或少都有過陰暗念頭,關鍵在於能否剋制。
壞事做多了便會上癮,一次比一次膽大,一次比一次過分。
能不能剎住車,全靠自控力。
楊洪軍顯然沒能管住自己,反而越陷越深。
更可恨的是,他恨這個恨那個,殺的那些人卻與他毫無干係。
被仙人跳時,他沒敢殺人;被情人甩了,他沒敢動手;妻子背叛,他也只能忍氣吞聲。
最終,卻將滿腔怒火撒在無辜者身上。
這便是典型的報復社會,將自己的不幸轉嫁他人,實在可恥。
至於防範問題,農村環境與樓房不同,防範本就薄弱。
即便裝了防盜門窗,真想進去也不難,一把鋼釺足矣。
若想真正安全,還是安裝監控為好。
除非是蓄意尋仇,否則一般案犯見著監控,多半會望而卻步——畢竟誰也不願冒那個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