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畢,鄧永良對吳寶玉一擺手:“且退,容我簡單送他一程。”——據其日後供述,此節大抵如是。
既得車輛,作案便是遲早之事。
五月某日,四人驅車至上蔡縣,先將麵包車藏於郊野,周向陽便帶鄧永良騎摩托入城踩點。
兜轉之間,竟來到一處熟悉的小區——烈士陵園東門旁。
1999年12月,他們正是在此綁架了老丁的女兒,索得三十萬,當夜與警方激烈交火,周向陽持衝鋒槍立於路中掃射的舊景,恍如昨日。
鄧永良觸景生憶,周向陽聞言,眯眼打量這片樓群,冷冷丟擲一句:
“這兒的人,骨頭有點賤。敢報警……上次差點栽了。我看,該再動他們一次,讓這群孫子長長記性。”
說罷油門一擰,帶鄧永良返回郊外停車處。
周向陽下令:地點已定,先飽餐戰飯。
幾人隨即取出備好的酒、吃食——啤酒、白酒、烤魚片、麵包、麻花、火腿腸——在車裡默默吃喝起來。
至晚九點,車子發動,再次駛向那個小區。
不多時,見一初中生騎腳踏車下晚自習歸來,幾人迅疾出手,將少年擄入車內,直驅野外。
審問之下,得知少年姓周,家中經商,並說出了電話號碼。
周向陽當即撥通電話:“你兒子在我們手裡,拿錢贖命。”
接電話的老周嚇得聲音發顫:“要、要多少?”
周向陽冷聲道:“最少十萬。”
對方几乎癱軟:“大哥,我真沒那麼多錢啊!”
周向陽不耐煩道:“那你最多能出多少?”
老周遲疑道:“三千……行嗎?”
“三千?”周向陽轉頭對那少年冷笑,“小子,他是你親爹麼?你就值這個價?”
老周在電話裡急急解釋:“好漢息怒!我就是個擺攤賣打火機、衛生紙的,能有多少錢?我真不明白,你們幹這一票,怎麼不找個寬綽點的人家……”
周向陽聽得煩躁。幾番拉扯,最終定為湊齊一萬便罷。
一小時後,老周按指示將錢放在指定地點,周向陽等人取錢後便將少年釋放。
因數額不大,老周未報警;周向陽一行也懶得再費周折——一晚掙個萬把塊,勉強算是“人吃馬嚼”的日常開銷。
半月後,5月22日晚,他們驅車前往江蘇豐縣。
鄧永良獨自先行踩點,至傍晚六七點返回,向周向陽彙報:
有一處石油公司家屬區頗為合適,周邊人少便於撤離,且樓內各家均無衛生間,住戶夜間必去外頭的公廁。
周向陽覺此計可行,遂帶人至豐縣工行三巷公廁附近蹲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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