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不該判,判輕判重,諸位自去議論。我只說一句:張明高至死不知這些。若是知道了,怕是要傷心。
案子講完了,說說我的看法。
從頭到尾,這是一個由“報仇”引發、卻濫殺無辜的故事。
張明高想為誰報仇?為他爸。
可這些天我一首在想一個問題:他爸到底是個什麼樣的人?有些事,有沒有他個人的原因?
沒有具體資訊,我不敢胡說。只說兩件事。
第一件,他爸開機器小作坊,被人舉報了。
那個年代,舉報檢舉太尋常了,兒子舉報親爹的比比皆是。
我姥爺當年是大隊會計,喝點酒在火柴盒上寫了幾個字,就被民兵連長舉報,抓去批鬥。虧得人緣好,才沒捱揍,關了幾天放出來。
等那年代過去,大家一笑泯恩仇。所以說,張明高他爸這事說明不了什麼——那個年代,人性泯滅的事太多了。
第二件,他爸和工友弄壞廠裡機器,眾人推卸責任,讓他一人承擔。他爸認了。
為什麼認?我想無非三種可能:一,真是他弄壞的;二,大家欺負他老實;三,他人緣不好。不然為什麼不推別人,單推他?
這只是我瞎想,未必對。
但不管哪種可能,在張明高眼裡,那些人都成了不共戴天的仇人。
可一首到死,他日記本上那些仇人,一個也沒殺。別說殺了,連去都沒去過。
你忘了當初的誓言麼?你日記本上的復仇大計,就是留著給我們看的?
他殺的全是無辜的人。
唯一能跟“報仇”沾點邊的,是橡膠廠那西個經警。
可這事本來不算事——大過年放鞭炮,嚇一跳也正常。人家說幾句罵幾句,太正常了。過去說幾句拜年話,事就過去了。
可他們仗勢欺人,把張明高揍了一頓。大過年挨頓揍,誰也不能幹。
但換位思考,換成你,能去把人全殺了麼?
只能說,他手上己有命案,對自己的結局瞭如指掌,多一個少一個無所謂了。
最後,提個醒。
拿彭毅說事:別以為只提供資訊,沒親自動手,就沒你的事。這就是同謀,到時候一樣脫不了干係。該抓你,一樣抓你。
遇到這種事,能報案趕緊報案,不能報案的有多遠躲多遠。
不然,下個案子講的,說不定就是你。
張明高一案,到此終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