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軍嫂?不,她要做七零最野軍官》第101章 撿來的媳婦兒?(2)

作者:芝堯也叫西堯·10個月前

金光耀垂著頭,不願意說出事情的真相。

“一個女生能有什麼出息,在部隊也是小打小鬧,還不是靠著自己的身體留在那裡。

我估計這次也是請假回來的,誰會在這個時期讓她回來,要不就是得罪誰了,她那樣的人誰看得慣。”

林慧撇撇嘴,“我覺得也是,聽廠子裡的人說,她長得可好看,一米七多,從背後看完全看不出之前的模樣。”

“一個人要是背後有那麼多錢,還去當什麼兵,在家裡坐吃等死,那家就是幾十萬的入賬,真是開心死了,這人還真是有福氣,別人都不敢想。”

文漱玉看著自己的衣服,扯了下金光耀的袖子,臉上帶著嬌羞。

“光耀哥,我們明天去縣城轉轉,我們來這裡那麼久,我還沒到處逛逛,家裡也該給打錢了,我們....”

金光耀自然知道她跟著自己來下鄉為了什麼,也願意順著她,反正對家裡不是沒好處。

“可以....”

“林知青,你為什麼不去廠子裡工作,我看林巧知青和孫海知青他們夫妻都在廠子裡幹活,還都是管理崗位的。

你也是讀書人,不是應該當做更高的位置嗎?你比他們可是看起來有文化多了。”

林慧總不能說自己跟人家大吵一架,差點禍禍人家兒子被趕出去,這還是自己求情留下來的。

“那是我不屑去,他們夫妻為了活著沒辦法,這不是還養著孩子,更困難。

真不知道怎麼想不開,兩人沒錢居然結婚了,還是悄無聲息,連起碼的宴席都沒有,真沒意思。

我覺得婚禮還是要有,彩禮怎麼也得兩三百,這都是文化人不能太寒蟬。”

文漱玉覺得那樣挺好的,兩人一起經營一個小家,不是挺好的嗎?

為什麼林知青那麼大怨念,真是因為她不想去工作,還是人家不要她。

“我覺得只要有愛情,錢不錢的就很無所謂,都是年輕人一起創造不是很好嗎?

我之前也是在文工團工作,還不是跟著光耀哥下鄉,我覺得共同進步挺好的,起碼這樣兩個人是在一起的,多少錢都換不來。”

林慧瞥了一眼她,眼神帶著不善,想要得到金光耀之前,這個女人必須處理了,她才是這個障礙。

就像一個無尾熊整個都掛在金光耀身上,到處都是他們的身影,不知道的還以為兩個人結婚了。

她眼神不知道想著什麼,嘴角微微勾起嘴角。

遠在帝都的那幾位,分批上車前往哈市,幾個人雖不是第一次出遠門,但還是心裡帶著忐忑。

樓清硯帶著秦芮,安如晟,祁沅。

安英明帶著白曲,華巧燕,千韞。

幾個人都經過簡單裝扮,自然不敢用真面目示人,誰知道秦芮會把自己打扮的像個流浪漢。

樓清硯根本就不願意跟他擠在一起,一路上無話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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