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2005:我在惠州買地皮》第564章 協調會:邊界寫進公文里(2)

作者:用戶98781708·8個月前

林遠點頭:“敢。並且我們不要求政府背書,我們要求政府把邊界寫清楚。寫清楚後,誰越界,誰負責。”

協會那邊顯然意識到風向不對,開始丟擲“合作誘餌”。秘書長語氣忽然軟下來:“我們也不是非要卡你們。可以合作——你們的映象旁聽,我們協會派專家參與復現,形成聯合意見。這樣市場也安心。”

這句話聽起來體面,實際上是要把“旁聽”變成“聯合結論”,再把結論變成門票。收費站的第二套皮。

林遠看著他,輕聲說:“旁聽可以,復現可以,但聯合意見只能作為材料入檔,不能作為結論。更不能收費。你們如果想參與復現,請按我們模板填:復現步驟、取證合法說明、衝突披露。你們願意披露嗎?披露你們與培訓、認證收費、推薦名單的利益關係。”

秘書長臉色瞬間僵住。

許副科長敲了敲桌面,像終於下了決心:“行。今天我不做‘站隊決定’,我做‘流程決定’。”

他拿起筆,在會議紀要的“結論”欄寫下幾行字,聲音不大,卻像蓋章:

住建局接收雙方爭議材料入檔,建立試點爭議流轉;

行業建議可入檔,不作為強制門檻;

依據法院裁定,平臺可公開彙總指標、可提供只讀映象旁聽;

監理拒絕採信須書面說明併入檔備查;

如協會主張洩露或違規,請三日內補充具體復現材料與取證合法說明。

寫完,他抬頭看著協會那邊:“你們要材料,就按這條辦。沒有材料,就不要天天喊‘秩序’。”

協會法律負責人臉色難看,但也不敢當場頂行政紀要,只能冷冷說一句:“我們會補材料。”

林遠知道他們補不出。補得越細,利益越露。

會議散場時,老李在門口等著,低聲對林遠說:“林總,今天這個紀要……我拿回去就能頂住總部了。”

林遠拍了拍他肩:“你頂住的不是總部,你頂住的是‘模糊’。”

回到車上,小陳把手機遞給林遠:“林總,陳金城本人發來簡訊,說今晚想見你,談合作,地點還是那個會所。”

劉曼皺眉:“他要親自下場了。”

林遠看著那條簡訊,沒立刻回。他把住建局紀要拍照存證,編號:FS-N-0001,然後才對小陳說:“回他一句——可以見,但不談合作,只談‘邊界’。”

他頓了頓,補充:“並且見面全程做紀要,雙方簽字。沒有紀要,不見。”

劉曼倒吸一口氣:“在會所做紀要?”

“越是他擅長的暗場,越要讓它變亮。”林遠說,“他如果真想談,就會籤;他如果不籤,就說明他只想談條件,不想留痕。”

車窗外,佛山的塔吊在陽光裡轉動,金色的“五星認證”牌子依舊掛著,但旁邊公示欄上的“裁定與執行”入口也同樣醒目。

收費站還在,但路邊已經立起了第二塊牌子:邊界。

而邊界一旦寫進紀要,就會慢慢變成條款,變成採購,變成合同附件,變成下一座城市複製時不必再爭的常識。

手機又震了一下,是溫副總髮來的一句話:

“你們的紀要一到,我這邊就敢把‘自願選項’寫進風險條線的說明裡。”

——的短短句一城金陳了回於終,完看遠林

”。筆帶。見晚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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