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敵關係【完結】》第3頁 她又說(2)

作者:九魚·10個月前

“你也知道這是三十年前。”

成諾深深吸一口氣,早在第一次相親前,父親便說過一句話,起初成諾不以為意,現在想起真是有道理。

他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成諾所希望的,或許她自己也做不到——父母羽翼下誰不是小王子,小公主?你不願意做女傭,又怎能責怪別人不肯心甘情願淪落成男僕?

但要她先行犧牲?

不是不願意,只是現今某些男性著實令人生畏——可能是為了五千年來的同類復仇,現在的男性統統顛倒過來,要女性放低身段,主動追求,送禮物,送花,上下班接送,定期不定期出盡法寶討好男方親戚朋友,同居時女性負責所有費用,包括男方的領帶鞋襪,酒吧麻將高爾夫球;結婚時岳父岳母需提供婚房傢俱電器車子宴席,連帶十天十夜歐洲蜜月旅行,如若能為女婿鋪平前程道路更好不過——這還算差強人意,至少他還願意結婚;還有九字真言的信奉者:“不主動,不拒絕,不負責。”不管三七二十一,只要你願意奉獻,他就接受,哪怕舊愛新歡時時在面前身後打成一團——他只管自己開心舒服——正所謂姜太公釣魚,願者上鉤:可悲的是天下蠢魚無數,不僅絡繹不絕,還夠他挑三揀四。

這還不是最糟糕的。

成諾曾經聽聞過一則訊息,某男某女相親,在一處中等餐廳裡用晚餐,費用不過一百多元,結賬時男士堅決AA制,女士思想老舊,堅持男方付賬,兩者相持不下,鬧到撥打110,飯店經理出來打圓場,表示願意打折,又說:“如此漂亮的女士陪你吃飯,多出個幾十塊也不算冤枉。”男士語出驚人:“我寧願用來召妓!”

這等羞辱,只怕聖母瑪麗亞轉世也消受不起。

連表面文章都懶得做,把你的臉面放在腳下踩,還嫌硌腳。

“即便不結婚,最少也該有個男朋友。”

成諾駭笑,即將為人妻為人母的費費說起話來愈發糊塗!本國倡議男女平等,婚姻自主足有五十年,但溯前三千年的封建殘餘那裡有的那麼好消除?男人出外尋花問柳,勾三搭四實屬常態,或明或暗,人們還要衷心贊他一聲有本事,即便告上單位組織,也不過是私人生活中的一點小問題,同為男性的領導喊去談話,哈哈哈哈後不過是一句“切勿影響工作”……但如若女人做出同樣事體,立時三刻化作臭不可聞的垃圾,同性忌恨疏離,異性不是避之唯恐不及就是急急湊上來企圖享受一番“公用設施”——阿Q摸了小尼姑的頭,說了一句“至理名言”:“和尚動得,我動不得?”這便是人類的劣根性,十數年運動,三綱五常,天道倫理全部深埋焚燬,不見天日,唯有這株奇葩依然深植人類內心,生機勃勃,欣欣向榮。所以本國女性如今更應謹慎,保守,以往在通姦沉塘的時候淫婦可由姦夫相陪,現在講究浪子回頭金不換,只得你一人墮落如泥,撈也撈不起來。

智慧的毛爺爺說:“不以結婚為前提的談戀愛全是耍流氓。”

費費瞪她:“把自己保護的那麼好,怎麼嫁得出去!”

成諾只得伏低做小:“所以孤苦至今。”

“勞智美想要落戶。”

咦,費費今日說話多是沒頭沒尾,幸而兩人尚有靈犀,成諾記得勞智美正是費費已經談婚論嫁的男朋友,他不止一次提出,想要落戶在那棟處於繁華地段的老房子裡。

這棟老房子的房主是費費,現在可以說有價無市,相近一棟年初在拍賣會上賣出近千萬高價——現在婚姻法確定男女雙方婚前財產各有歸屬,男方落戶看似並無大礙,但如果今後費費想要處理這份房產,必有糾纏,無論如何,勞智美不會空手而出。

請神容易送神難,成諾屬於悲觀人士,她懷疑勞智美會在今後不久要求在房產證上寫上自己名字。

“我是否應該答應他?”

成諾只有三緘其口,說是,將來費費會抱怨成諾推她上刀山,說不,將來費費會哭訴被成諾搡下油鍋。

怎麼都是錯。

她不由得懷念起以往美好時光,兩人抱著一包花生兩瓶汽水就能無話不談直至通宵,現在費費找到伴侶,她必定要和自己的伴侶走上另一條新路,把成諾拋在原地。

雙方均是無可奈何。

***

友場失意,成諾只得工作。

成疊成堆檔案如海嘯般呼嘯而來,還要下車間去工地,時間不知從哪裡擠出來,成諾每日吃飯只用五分鐘。老闆在會議上提出“崗位獎金”+“效益獎金”,雙重鼓勵,號召員工自願放棄休假日,聽來令人熱血沸騰,回到辦公桌前一算,boss順理成章減免掉加班工資,每月收益只上漲可憐兮兮的百分之一點二,至於年度獎金,那根本就是吊在驢子鼻尖前面的胡蘿蔔,完全不必抱太大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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