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小孩他媽的故事》第17章 幸好有它相伴(一)(1)

作者:小孩他媽LY·9個月前

我的故事 第一輯 回憶滿滿 溫暖太少

作者 小孩他媽

我活成了所有人的討厭,還沒有長成歪瓜裂棗,每每想起,我自己都感到無比幸運。畢竟,活成所有人的討厭,總比沒有自我好。而保持自我,別隨波逐流,把自己活成自己都討厭的樣子,那才是我最最耿耿於懷的在意。

把自己活成自己最想要的樣子,在這點上,沒有任何一個親人耳提面命,做過我的老師。而我遵循自己的心願,按照自己的標準一路前行,唯一感謝父親的一點是,他雖然重男輕女,卻給了我上學讀書的機會。

我那個年代,我那個年齡,女孩能夠上學讀書的,不多也不少,我就是在其中可以讀書的一列。

其實我讀書挺笨的,小學一年級,愣是讀了三個。拼音記不住,數字從一數不到五十,三年混下來,父親沒讓我輟學,已經是天大的恩惠了。

當然,也可能是大環境使然,父親不得不這樣做。我記得那時全國都在實施掃盲脫盲的政策。跟我父母親年齡差距在上下十多歲的年紀的鄰居們,無論男女,好像每年春秋兩季,都要在隊裡指定的掃盲老師家裡培訓。不農忙的時候是白天,農忙得時候是晚上,大媽嬸子們趴在桌椅板凳上,弓著身子,拿著比鋤頭還笨重的筆,按照掃盲老師的要求,一筆一劃的,笨拙而艱難的,畫出一個個“鬼畫符。”

掃盲老師,基本上都是隊裡誰家的初中畢業生,雖然沒有考上高中,在文盲漫山遍野都是的年代,那拿起紙筆來,也算是個文化人了。

有些心靈手巧的,在掃盲老師的教導下,也能學會寫自己的名字,還能認識為數不多的一些簡單字。有些笨拙的,一個培訓期下來,連自己的名字都還寫不好。

我記得有一次我去玩,一個嬸嬸實在是見字頭疼,老師讓她認真寫字,她實在是無從下筆,居然很認真地跟老師說:“大侄子,你讓我寫字,還不如我拔草鋤地輕快。”

都是鄰里鄉親,氣氛自然和諧融洽,大侄子老師也不惱,問她:“嬸子,鋤頭重還是鉛筆重?你握鋤頭得兩隻手,握鉛筆一隻手就行了。”

學生嬸子:“那不一樣。鋤頭再重,它聽話,我使喚得了;鉛筆再輕,它不聽話,我使喚不了。”

大侄子老師頗無奈:“嬸子,你就上上心吧,這過兩天是要考試的,考不及格,下期培訓你還得繼續來。”

文盲嬸子頗無賴:“大侄子,到時候你替我找個人考吧。我來的時候,看見你家韭菜地裡都是草,我去給你拔草去。”

大侄子老師:“哎——嬸子——不用你……”

奈何文盲嬸子拿著鉛筆寫字重如千斤,負重難行,拔草鋤地卻是風風火火,迅捷靈敏。不等大侄子老師挽留的話說完,已經一溜煙的跑去了老師家的菜園。

鑑於吃人嘴軟,拿人手短的為人處世原則,結業考試的時候,大侄子老師找了我,去替那位文盲嬸子代考。

笨的自己上了三個一年級都沒考上二年級的我,哪裡來的信心和勇氣去替人家考試?所以,大哥哥找到我一說這事,我是嚇得目瞪口呆。

“大哥哥,我也不會——不會寫字。”

掃盲老師說:“沒事,就你去正好。找個寫字太好的人去,一筆一劃寫的太工整了,反而太像弄虛作假了。”

於是,被趕鴨子上架,我去替那位文盲嬸子考了場文盲結業考試。歪歪扭扭的字跡,估計比文盲寫的更像文盲。

那時候的鄉下人,真的是淳樸善良仁義的讓現代人都無語到難以置信。就我這比文盲多識不了幾個字的一年級小學生,代她考了一場無關緊要的脫盲試,她就好像覺得我幫了她多大的忙一樣,愣是在某一天,燒了六個菜,把我拉到她家裡美美地吃了一頓。

寫到此處,竟猶覺好笑和難為情。多大點事兒啊,竟值得人家如此隆重以待,放眼現在,估計再也找不到這樣的人情世故了!

但是,不知道是不是那場莫名其妙的替考,和那頓盛情以待的飯菜,給我來了個醍醐灌頂,從那以後,我竟然在上學上開了竅。

二年級成績平平,最起碼能考及格了,咱也不是神童,自然也不能期望自己的成績能一日千里,直達班級前三名。但是,老師上課的時候,最起碼我有興趣認真聽講了,老師講的課,我能聽懂了,老師佈置的作業,我也會認認真真地完成了。

不用做到最好,只要把這些做好,我的成績也就四平八穩地逐步上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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