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小孩他媽的故事》第74章 細微處的感動(二)(1)

作者:小孩他媽LY·9個月前

我的故事 第二輯 我的愛情故事

作者 小孩他媽

我雖然喜歡文學,喜歡編撰一些故事自娛自樂,卻從來不是一個不切實際,充滿幻想的人。我對生活的態度,嚴謹而務實,因為我知道,只有腳踏實地的人,才能走的穩穩當當。

我不知道龍是因為當兵的緣故,還是因為他本性如此,反正他的言行舉止,能給我一種踏實而安心的感覺。而這種感覺,是我在父母多年的婚姻生活中,從來感受不到的。我看到最多的,就是母親苦死累死,父親從來都是不聞不問,視而不見。母親病的只要還能喘氣還能走路,父親眼裡,從來都看不到她的病痛。

母親或許是為了孩子,不得不維繫著這份婚姻。但是,當她為了一個男人的家庭鞠躬盡瘁,殫精竭慮卻從不被珍惜時,她這一生,還有何意義?

母親的一生,就是我的鏡子,我不想重蹈覆轍。如果沒有人珍惜我,或許我孑然一身,才是最好的善待自己。但是和龍在相處的點點滴滴中,我卻有些奢望,他會不會是和父親不一樣的男人?他如果給我一個家,我會不會比母親要幸福快樂許多?

有了夢想和期待,和龍的相處,自然是真心以待。而那時候的他,每次都是穿著軍裝來我家,整個人的精氣神,顯而易見的與眾不同,自然更具有別具一格的魅力,我對他的喜歡,也是與日俱增。

一見鍾情也好,日久生情也罷,哪個女孩,不喜歡對自己眼緣的男孩子呢?反正龍的五官,樣貌,身材,氣質,都長在了我的審美點上,拋開他的家庭不談,我對他是無可挑剔。

因為喜歡,所以包容吧。在龍說長不長,說短不短的假期裡,他帶我唯一一次的旅遊,竟然只是我們滁州市的琅琊山。

那天他依然是一身軍裝,俊朗如玉,氣質凜然。我則打扮的漂漂亮亮,雖五官平庸,卻也勝在“腹有詩書氣自華”,勉強算是美女一枚吧。

兼之我一米六二的身高,偏瘦的身材,跟他並肩走在一起,也算是郎才女貌,珠聯璧合,一路上吸引的回頭率,倒也頗高。

琅琊山雖然是舉國聞名的生態旅遊勝地,最吸引人的地方,也無非就是參天古木,林蔭小道,以及南天門的許願寺廟了。這一切,對於從小到大生長在長山的我們而言,簡直算是“不堪入目”了 。

因為琅琊山的山,沒有長山的山高;琅琊山的樹,沒有長山的樹多;琅琊山的林蔭小道,也沒有長山的山路蜿蜒曲折,九曲十八彎。至於許願的寺廟,長山雖然沒有,但是龍穿著一身軍裝,顯然不適合跪拜那些泥塑的菩薩,所以我們也只是過其門而不入,沒去做那求籤許願問姻緣的事。

留戀最久的地方,應該就是篆刻著歐陽修《醉翁亭記》的地方。

我倆是初中同學,都學過課文《醉翁亭記》,這算是個共同的話題吧。雖然龍知道我喜歡看小說,喜歡寫小說,但是我卻從來不主動與他聊起這個話題。因為他上學的時候成績不好,我不想有“孔雀開屏”,罷意顯擺的嫌疑。

兩個人相處,要講究平等和睦,我不想以己之長,克彼之短,讓自己顯得高高在上,高不可攀。所以,他知道我的喜好是一回事,我不顯山不露水,是我的事。我希望我們是平等的心態,在經營我們的感情。

龍果然也不是識字學文的人,你叫他去看那些被經年累月風雨滌盪過的文字,還不如他眼疾手快地抓著你的手,不厭其煩地叮囑你:“小心,別滑倒了。”

“走這邊,那邊人多,別碰著。”

“哎,累了吧?喝點水歇一會。”

“這路不太好走,要不要我揹你?”

“餓了吧?咱們找地方吃飯去?”

……

唉!這婆婆媽媽的男人哦,雖然煩人,倒也挺暖心!

時隔二十多年了,歲月早已塵封了許多美好的記憶。對於戀愛中的唯一一次旅遊,能記住的,也已經寥寥無幾。

人多的地方,他擁我在懷,沒被別人擠著碰著。

渴了喝水,找個地方坐一會,至於聊了些什麼,我早已經忘記了,不知道琅琊山的花草樹木是否還記得,多年前曾經有一對戀人,曾經在它林風微醺,鳥語花香裡竊竊私語過。

不太好走的路,和他一起攜手並肩慢慢走過,因為偶有路人經過,不好意思讓他背。

那天中午的飯也沒吃,不是他吝嗇,捨不得請我吃,而是我那莫名其妙的潔癖,讓我不喜歡吃外面的東西。所以,他也只好委屈著自己,飢腸轆轆地餓了一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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