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故事 第二輯 我的愛情故事
作者 小孩他媽
二十多天的假期,說長不長,說短不短,可謂是一晃而過。龍最大的收穫,可能就是與我確定了戀愛關係,脫離了單身狗的行列。那時候小當兵的,回來能談個女朋友,也算是喜上加喜了吧,所以龍整個人是容光煥發,喜氣洋洋,明亮耀眼的讓人炫目。
我真的很喜歡他的俊朗帥氣,也從未想到過,當初同學堆裡那麼不起眼的一個人,會如明珠蒙塵般,在拂去了灰塵之後,會異彩紛呈。
這份由眼入心的喜歡,讓我很是戀戀不捨,隨著他的歸期越近,越來越捨不得。真的是應驗了“還沒有分別,就已經開始了思念”那句話。
龍也是戀戀不捨,每次來見我之後,都捨不得離開,好像我的身邊,就是他全部的世界。他鄭重其事地一遍遍叮囑我:“你要等我啊,我明年就回來。回來我們就結婚,好好過一輩子。”
我答:“好。”
那時候,我的家庭條件比他的家庭條件好,他總覺得是高攀了我,對我不是太有信心,似乎他一遍遍的詢問,我一遍遍的回答,才可以讓他安心放心。
其實他當時不知道的是,我的原生家庭並不幸福,我膽小懦弱的沒有絲毫安全感。而與他短短時日的相處,無論是他那身軍裝襯托的他正氣凜然,還是他於細微處無微不至的關懷愛護與體貼,都讓我仿徨不安的心,有了倚靠。我渴望與在一起的心意,不會因為時間和距離,有絲毫的動搖。
一個在缺愛的家庭里長大的女孩子,可能為了一點點溫暖的光源,都可以義無反顧地飛蛾撲火。因為那點光源折射出的,是她求而不得的溫暖。
父親常常鄙棄地說:“女孩有什麼用?早晚是人家的人,白養!”
母親雖然不說,但是他對哥哥和弟弟的態度,與對我截然不同,那種落差,也不是青春年少的我,可以輕而易舉接受和諒解的。總覺得身為女孩不是我的錯,如果可以選擇,我也不想做女孩。既然無可選擇地做了女孩,我也想被疼愛和善待。只可惜,這些感情,我的原生家庭裡不會給我。
至於愛情是什麼,從來沒談過戀愛,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無論是紙上傳音還是短短時日的相處,龍才是那個給了我真心實意溫暖和關愛的人,我怎麼捨得棄他不要?
別說是等一年,就是等一輩子,我都心甘情願。
龍歸隊的那天,我沒去送他,因為我臉皮薄,不好意思面對他的家人們。我在他頭一天來與我告別時,給他在小店裡買了餅乾之類的零食,給他帶著路上充飢。
那時候也不懂什麼叫做窮家富路,只知道,出門在外,一定不能餓著肚子,有了吃食傍身,心裡才踏實。
那天早晨,我沒有起床吃早飯,因為我在想著他坐上客車了嗎?他走到哪兒了?他會不會也捨不得我?我在被窩裡,留下了離別的眼淚,鹹澀的滋味自己獨自品嚐,他卻不會知道。
這一別,又是漫長的一年,我們情濃意濃,相思無處安放,只能寄情箋短情長。也因為確定了戀愛關係,我們對彼此的牽掛更有真情實感,因為那是自己放在心尖上的人,是要好好相依相守一輩子的。
這期間,他們部隊去過青海執行任務,大約兩三個月的時間杳無音信,那種牽掛和擔心,真的讓人憂心如焚。
那時候,還是郵遞員送信箋。掛號信是直接送信上門,郵遞員收一塊錢的跑腿費。普通訊箋,一般放在各個大隊的辦公室裡,村民直接自己去取。
龍若是寄有他照片的信箋,會寄掛號信。他喜歡拍照,喜歡把他的影像,烙印在他生活過的痕跡裡,留作永久的紀念。因為有些你正在經歷的人,事,物,一旦錯過了這個時間,地點,和環境,真的就是永遠的錯過,再想尋找和彌補,都不可能。而唯一能彌補這些遺憾的,就是當時的照相機拍出來的照片,那些清晰的影像,會成為你永久回憶裡最珍貴的圖片。當你的記憶越來越遙遠,越來越模糊時,它會印證你的足跡,曾經涉足過哪些地方。
龍喜歡把他去過的地方,訓練的方式,生活的日常,情同手足的戰友們,都用照片記錄下來,寄給我與他一起分享。
於是,我在他的朋友圈裡發現,那些手握鋼槍威風凜凜的兄弟團裡,還是他最帥。
當然,更大的可能,是“情人眼裡出西施”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