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致王先生:再也回不去的過去,唯求無愧於心
王先生,展信安好。今天用這種方式與你溝通,實屬無奈。曾在我心裡,你是別人口中“人品好、信得過”的人,可如今想來,或許真應了“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這句話——有些關係,走著走著就變了味,有些過去,也真的再也回不去了。
還記得我們最初的交集嗎?以前我在老家,一邊上班,一邊和媳婦開了家通訊夫妻店。開店初期,全靠全村父老鄉親的厚愛與支援,這份情我至今沒齒難忘。後來經一位熟人推薦,你拿到了我的電話,從此我也算是幫襯過你的運輸事業。那時不管白天黑夜、清晨正午,只要你說司機在外可能斷網、需要辦業務,你一個電話過來,我從沒有耽誤過,次次都幫你解了燃眉之急。移動公司有年終回饋活動,我也第一時間推薦給你,就想著能幫你減少點開支,為你的運輸事業鋪點寬廣堅實的路。
再後來,聽說你身患癌症的愛人逐漸康復,我打心底裡為你高興;看到她康復後搞起直銷事業,哪怕我只買了一塊牙膏,也是真心欽佩她這份在困境裡依然自強不息、向前闖的決心——那是我能盡的微薄之力,也是對她這份韌勁的肯定。
那時候我的通訊店生意也還算紅火,正和聯通公司配合著開展活動,憑著一股執著勁,還曾在洛陽的行業裡榜上有名。可誰能想到,這份“榜上有名”,後來也讓我嚐盡了人生的心酸與無奈。
你應該還記得,當初我到你家送路由器,和給其他鄉親送的時候一樣,怕你們操作麻煩,我特意跟你愛人說:“手機APP不用你註冊,你把錢給我就行,後續錢會自動返還到你銀行卡上。”後來的事也如我承諾的那樣,所有流程都順順利利,該返還的也都到賬了。再之後,你們參加血氧計、體脂秤的活動,東西也都如實送到了你們手上。就連過年的時候,為了回饋鄉親,我還從順達超市拉了些物資,結合公司的合同調整,給大家送了些串親戚能用的東西,想著能幫大家省點錢。
現在回頭看,可能就是那時候的一點小成功,讓我忘了潛在的風險。直到有一天,你愛人下午走到我店裡,拿出一張銀行卡說要參加活動。我問她需要辦多少額度的,她說一萬塊。我沒多想,接過卡就在POS機上刷了,也像給其他人辦手續一樣,在三聯紙條上寫得明明白白:“今收到某某某一萬元,系付上海斐訊公司理財活動”,落款簽了我的名字,還蓋了兩顆紅章——一顆是我店裡的名字,另一顆是我和媳婦的聯絡方式。
沒想到,不到半個小時,你愛人又帶了一位老人來,手裡拿著一萬塊現金,說也要參加這個活動。我還是按之前的流程操作,開了收條,她當場也沒提出任何異議。到了晚上,我用你們兩人的身份證資料,如實辦好了相關手續,那時候你們應該都收到了對應的簡訊通知。
可意外還是來了。6月18號之後,斐訊的理財開始不能提現,直到7月15號,上海市公安局刑警大隊立案,還透過網上預留的資料聯絡到你,讓你去吉利公安分局報案。可你呢?不知道是去報案之前,還是之後,徑直就跑到了我家裡,要求我把你愛人投給斐訊的這兩萬塊,算成我個人的債務。我一開始是不同意的,現在想想,我真該堅持到底,可那時我太幼稚了——我小兒子還不到一歲,老孃正抱著他在屋裡,那是家裡唯一有空調的房間。見你們來了,我想著讓老孃帶孩子出去避一避,讓你們坐下說,可你非要我按你的意思寫欠條,我沒轍,最後還是同意了。現在回頭想,我真是傻,一點法律常識都沒有,不知道你這是早有預謀,還是特意設下的圈套。
從那之後,你就頻繁找我父親、我母親,甚至我哥哥,每次見了都提“我借了你兩萬塊沒還”。你愛人也總以各種理由來要錢,我陸陸續續給了一部分;村裡年終分紅的時候,你家人還主動找我哥要,我哥沒辦法,也從分紅裡給過你們幾次。可即便這樣,有一天你愛人還是要求我一次性還清。那時候我孩子正上高三,剛做完眼部手術,光手術費就花了將近三萬,我手裡只剩200多塊錢。我跟她說:“嫂子,我是真沒錢了,就剩這麼多了”,還把餘額截圖發給了她,可她冷冷地回了一句:“別給我來這一套”。我到現在都想不通,她說的“這一套”,是中央一套,還是洛陽一套?我沒敢問,她就把電話掛了。
沒過多久,我就接到了法院的通知,趕緊趕回老家。看到你們的訴狀我才知道,你們說我只還了5000塊錢。我當時在外地就趕緊跟我哥對賬,一對才發現已經還了8000;我不放心,回到家又翻出厚厚一沓銀行流水,仔細查了一遍,發現還有2000塊被我漏算了——明明已經還了1萬,你們卻說只還了5000。更讓我意外的是,拿到判決書的時候,不知道是誰加上了多塊錢的利息。為了弄清事實,我們在法庭上耗了將近一個小時。我主動說了當初收那兩萬塊是斐訊理財的事,不是我借的錢;我還問過你愛人好幾次,當初我開的收條還在不在,她每次都斬釘截鐵地說“在”,可到了開庭的時候,她卻說“沒有”。
我真的想不通,我出身貧寒,家裡三代貧農,沒權沒勢,我到底有什麼魅力,能讓你的錢“憑空”飛到我手裡?我從沒主動上你家借過錢,更何況我知道你愛人還在癌症康復期,當初是她主動要求參與斐訊的活動,我不過是按正常流程幫她辦了業務,可你卻完全不顧事實,顛倒黑白、信口雌黃。法庭上,你愛人更是前言不搭後語,一涉及關鍵問題,要麼說“哎呀我頭疼,忘了”,要麼說“做過手術,腦子糊塗”。可法官卻以讓我去二樓列印身份證為由,先讓我下去;等我回來,他拿出了一個“妥協方案”,說讓我少還2000塊,算你對我的“優惠照顧”。我當場就拒絕了——要麼按事實來,該還的我一分不少還;要麼就說清真相,我一分不還,我不能認下這筆本就不屬於我的“債”。
又過了幾個月,你和你愛人果然去了吉利法院執行局,申請凍結了我和我愛人的全部銀行卡、微信。這是我經歷的所有案件裡,唯一一起立刻凍結夫妻雙方賬戶的,直接斷了我們所有正常開支。那時候,我父親其實已經悄悄生了病,家裡本就難,這下更是雪上加霜。我試著跟法官說,想和你們見個面談一談,可你在電話裡的態度理直氣壯:“不需要談!”我到現在都在想,是誰給你的勇氣,讓你敢這麼顛倒黑白?是誰給你撐了腰,讓你態度能這麼堅決強硬?你的後臺是誰,我不想知道,我只知道,事到如今,我已經把那一萬塊錢全付給你了。
王先生,話已經說到這了。你我之間的情分,其實在你逼著我認下這筆“債”的那天起,就已經斷了。今天我提起這些事,不是想翻舊賬,只是覺得“天地在,人心在,上有天,下有地,中間有良心”。只要你過得安心、過得好、過得開心舒服,能妻賢子孝、兒孫滿堂,那也隨你。
談及人情,我本不想多提。畢竟人情往來是情分,不來往是本分,這點我能理解。可既然今天話說到這,就索性提幾句——都說“談錢不傷感情”,可我們之間,倒像是“談債斷了人情”。我結婚的時候,咱們住前後街,中間就隔一家,我卻沒收到你一毛錢賀禮;可你兒子結婚,我特意跑到你家,送上200塊賀金。你老母親去世,後事在你兄弟家辦,我店裡忙完手頭的活,特意趕過去弔唁,還奉上了禮金。可我父親去世的時候,你卻完全當作不知道——或許是你離得遠,真不知道,這點我能理解。只是回想這些過往,心裡實在沒什麼值得留戀的片段。
不過也沒關係,區區兩萬塊錢,在這滾滾紅塵裡,能看清一對夫妻的為人,我覺得虧得值。
話說得有點遠了,就此打住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