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跪在地上,雙手抱頭,指甲陷進太陽穴。我知道它們要出來了。我不該聽的,不該看的,不該碰的——可我已經觸碰了所有禁忌。
搖籃曲突然停了。
取而代之的,是錄音帶卡頓般的聲音:“念兒,回來吧。”
林晚的聲音。
不是從門裡,是從我嘴裡發出來的。
我猛地捂住嘴,可那聲音還在繼續:“回來吧,媽媽等你。”
我用盡力氣咬破舌尖,血腥味炸開,現實感短暫迴歸。我抬頭,看見七扇門同時開啟,門後沒有走廊,沒有房間——只有七個我。
七歲的我,穿著紅睡裙,赤腳走出來,手裡抱著破舊的布娃娃。
十二歲的我,戴著銀環,站在雨裡,書包溼透。
十八歲的我,拿著相機,眼神空洞。
二十五歲的我,坐在704室的床邊,盯著牆上的裂縫。
三十歲的我,站在地窖中央,手裡握著骨指戒指。
三十二歲的我,就是現在的我,跪在地上,滿臉是血。
還有一個——我沒見過的我,全身透明,像玻璃做的,裡面流動著黑色黏液。
她們一步步走近,沒有說話,只是伸出手。我往後爬,可後背撞上了環形平臺。電子音再次響起:“記憶整合進度12%。”
她們撲上來,不是攻擊,是擁抱。七雙手同時按在我身上,壓向地面。我掙扎,可力氣被抽走,像沉進瀝青池。我的意識開始分層,一層層剝開,每剝一層,就有一段記憶被抽走,又塞進另一段。
我看見自己躺在手術檯上,林晚拿著注射器,說:“變成更好的你。”
我看見自己在704室醒來,以為自己是普通租客。
我看見自己拍下紅睡裙女孩,底片卻空無一人。
我看見自己劃破手掌,血滴在陶罐上。
我看見自己寫下“我怕血,但我仍前行”。
可這些記憶不再屬於我。它們成了公共財產,被七道殘影輪流使用、篡改、重播。
我只剩最後一個念頭:我還記得什麼?
我用盡最後一絲力氣,抬手去夠相機。它就在幾步外,鏡頭朝上,像一隻睜著的眼睛。我爬過去,手指碰到機身,冰冷的金屬讓我清醒了一瞬。
我把它翻過來,對準自己的臉。
快門按下。
底片再次浮現。畫面裡,我的雙眼全白,沒有瞳孔,沒有血絲,像兩顆煮熟的蛋。可就在鏡頭反射中,三個字清晰浮現:林鏡心。
我笑了。不是嘴角動,是肌肉抽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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