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艙要滿了。”他說。
然後繼續走,消失在走廊盡頭。
我站在原地,風吹過來,耳垂上的銀環晃了一下。
七具玻璃艙。七重罪。
我吞了貪婪。
可貪婪是什麼?是我不肯忘記真相?還是我一直在找她?或者……是我明明知道自己做過的事,卻還在假裝無辜?
我摸出相機,開啟儲存記錄。最近一張是自動拍攝的那張,時間戳清楚,地點定位也在花壇。
但內容消失了。
就像那些被抹掉的記憶一樣。
我閉了下眼,再睜開。
花壇裡的星陣還在,七根枯枝指向不同的方向。中間那截骨頭已經半露在外,像被人特意挖出來給我看的。
我蹲回去,用手把土重新蓋上。埋到一半,發現泥土下面還有東西。
一塊碎布,紅色,絲質。
我把它撿起來,展開。
一角繡著小小的玫瑰花紋,和林昭手腕上的胎記形狀一樣。
這不是林晚的衣服。
也不是我的。
我盯著這塊布,腦子裡突然閃過一個畫面——一間白色房間,牆上掛著七件童裝,每一件都不同款式,但顏色都是紅。
其中一件,袖口就有這樣的刺繡。
我猛地站起來,把布塞進口袋。
轉身朝公寓大門走。
鑰匙插進鎖孔的時候,聽見背後有動靜。
回頭。
花壇中央的煤油燈不知什麼時候亮了。
燈罩裂了一道縫,火光從裡面透出來,在地上投出一個扭曲的影子。
不是人的形狀。
像七個小孩圍成一圈,手拉著手。
我擰動鑰匙,門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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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口了,上板門在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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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自下按,臉的己自準對,來起舉它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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