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李侃的話音落下,堂下百姓頓時議論紛紛。
“得勝河堤?景泰元年什麼時候修過河堤啊?”
“就是!我前些天還從得勝河邊過來,連個土堆都沒見著!”
百姓的議論聲如同滾水般沸騰,徹底澆滅了張縣令心中最後的僥倖。
臉色由紅轉白,再由白轉青,最終頹然下來。
整了整有些歪斜的官帽,他強作鎮定地冷笑一聲:
“哼!李侃,李大人。好手段,本官認栽。沒想到你一個清丈田畝的官,竟能查到工部的陳年舊事。是本官疏忽了,這次算你贏了。”
反正河堤是沒有的,罪行是確定的。
到了這個地步,他勾了勾嘴角,腰桿卻似乎又挺直了一些,破罐子破摔道:
“不錯,景泰元年工程未動。”他冷哼一聲,望向堂上李侃道:“可你知道,那八百石糧食,我可是一粒都沒貪。”
堂下有膽大的百姓喝道:“還敢狡辯!我在安州住了大半輩子,從沒見著什麼河堤,不是你貪了,還能是誰!”
張縣令猛地回身,怒視那百姓:“刁民!那糧食是酬謝定國公府的,正統十四年加徵,若不是定國公府鼎力相助,安州怎能完成課稅?受了國公府的恩惠,本官自然要投桃報李!”
他轉回身,對李侃高聲道:“我謊報工程,罪無可赦,這頂烏紗是保不住了。但這贓款嘛……就不知李大人敢不敢去找國公爺討要了?”
事實上,若按太祖皇帝的《大誥》,張縣令所犯之罪已夠斬首之刑。
但是吧,時代在發展,社會在進步。
自仁宣以來,官場早已形成不成文的規矩。
貪墨之事,除非數額巨大、惹得天怒人怨,否則多是“奪官、追贓、奈米贖罪”了事。
他這八百石的貪墨,最多就是個削職為民。
只可惜張縣令生早了年代。
若這事發生在被後世文臣頌為“大明第一聖君”的弘治朝,只消花些銀錢就能免罪。
沒錯,後世和珅賴以斂財的“議罪銀”,其雛形便創於明弘治朝。
也正因如此,那位皇帝才被文官筆墨捧為僅次於上古聖王的“賢君”。
李侃自是不知後世之事,也無懼什麼定國公。
當年在京整頓商稅,他為了讓定國公府名下店鋪納稅,險些被打斷腿,最後不還是讓對方乖乖交了錢。
如今他的首要之務,是破除小河村的謠言,順利完成土地清丈,做好對新科進士的示範。
而破除“清丈即加稅”謠言的最好辦法,莫過於——
“來人!摘了他的官帽,押上他,我們現在就去小河村!”李侃厲聲道,
“本官要當著全村百姓的面,將你虛報工程、貪墨糧款之事,原原本本說個清楚。讓他們知道,朝廷加稅是假,貪官作祟才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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