側檯燈光刺眼,觀眾的歡呼像潮水一樣湧進來。他站在幕布後,聽見主持人報幕:“接下來這位,不需要介紹——”
聚光燈亮起的瞬間,他邁步走上臺。
風很大,吹得褲腳貼在小腿上。三萬張臉在黑暗中模糊成一片,只有熒光棒連成的光河在流動。他走到中央,低頭看了看琴絃,深吸一口氣,撥出前奏。
音準有點偏,節奏慢了半拍,但他沒管。第二段進主歌時,嗓子發緊,聲音壓得太低,幾乎被伴奏蓋住。他調整呼吸,抬高一點音量,勉強穩住。
副歌來了。
他張嘴,卻突然卡住。
詞忘了。
不是錯一句,是整段空白。腦袋像被清空,只剩鼓點在耳邊敲。他愣在原地,手指還按著和絃,但下一個轉調完全想不起來。觀眾席傳來一陣騷動,前排有人抬頭看大屏,後排已經開始議論。
“怎麼回事?”
“忘詞了?”
“下去吧!”
吉他發出一聲雜音,是他慌亂中撥錯了弦。他猛地鬆開手,琴頸差點脫出掌心。耳返里導播立刻問:“要不要切備用影片?我們能撐三分鐘。”
他沒答,只是低頭看著自己的手。
這雙手救過人、寫過方案、彈過無數完美無瑕的演出,可現在,它們只是普通人的手,會抖,會錯,會失敗。
他抓起立麥支架,把麥克風拉近。
“剛才那段……”他聲音有點抖,“我沒唱好。”
臺下安靜了一瞬。
“我本來以為我能行。”他笑了笑,眼角皺起,“但好像不行。”
有人笑,有人喊“別說了快唱”,還有人大聲叫“加油”。
他沒躲,也沒逃。重新把手指放回琴絃,從頭開始。
這一次,前奏慢了一倍。他不再追求流暢,而是每一個音都彈清楚,每一拍都踩實。主歌重新唱起,聲音不高,甚至有些沙啞,但每個字都聽得見。
唱到“我曾經失落失望失掉所有方向”時,他停了一下,望著臺下。
“我也迷過路。”他說,“就在去年冬天,我站在這座城市的街頭,不知道明天該去哪兒。”
沒人說話。
“但我老婆告訴我,回家就好。”他聲音輕了些,“所以我回來了。”
鼓手悄悄收了節奏,貝斯也降了音量。整個舞臺靜下來,只剩他的吉他和嗓音。
“這一首,”他說,“送給所有還在找路的人。”
他重新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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