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扮演,我的星光人生》第532章 協調各方,守護小鎮(2)

作者:龍騰鋒·4個月前

“我可以擔保。”陳默說,“如果小鎮能保留核心生活場景,我會帶公益藝術專案長期駐地。每年組織兒童劇展演、鄉村讀書會、手工藝市集。這些活動能帶來持續人流,也能提升品牌價值。”

“您是……?”西裝男第一次認真打量他。

“陳默。文化站志願者。”

“您憑什麼擔保?”

陳默沒回答,從包裡取出一張舊照片,放在桌上。是去年兒童劇演出的合影,十幾個孩子擠在舞臺前,笑得滿臉通紅。他站在最後排角落,穿著格子襯衫,手裡抱著保溫桶。

“這張照片上了本地新聞。”他說,“後來有三家出版社聯絡我,想出鄉村教育紀實書。我沒答應。但如果小鎮成了文化地標,我不介意牽線。”

西裝男盯著照片看了很久。

“還有一個建議。”陳默翻開本子新的一頁,“劃分兩個區域。文化站、老槐樹、水井、曬穀場,列為保護核心區,任何改動需居民集體同意。周邊閒置農房,由政府統租,統一改造為民宿,收益按比例反哺社群。這樣既保住了根,也給了發展機會。”

“民宿風格怎麼定?”

“允許保留原貌基礎上修繕。”陳默說,“外牆不刷漆,瓦片不換新,院子裡的果樹不砍。客人來住,住的是真生活,不是佈景。”

屋裡又靜下來。

村幹部試探著問:“這……能行嗎?”

“可以試點。”西裝男終於開口,“先做一棟樣板房。如果運營效果達標,再逐步推進。”

“監督呢?”老木匠問,“你們說改就改,說停就停?”

“成立共治小組。”陳默說,“居民代表、村幹部、開發商各出一人,每月公示建設進展,所有支出公開。文化站公告欄設專用板塊,隨時可查。”

沒人反對。

陳默拿起筆,在一張白紙上寫下協議要點:

1. 保護核心區不得拆除或改建;

2. 民宿改造須經共治小組稽核透過;

3. 收益百分之二十用於社群公共維護;

4. 文化站功能完整保留,每年舉辦不少於四場公益活動;

5. 共治小組每月召開例會,開放旁聽。

他把紙推到桌子中央。

“我不懂地產。”他說,“但我懂家。家可以修,可以補,但不能拆了重蓋。”

老木匠看著那張紙,慢慢點了點頭。中年婦女掏出手機,拍了張照。西裝男拿起筆,在末尾簽下名字。

協議貼上了文化站的公告欄。天已經擦黑,幾個孩子跑過來,仰頭看上面的字。一個男孩念出聲:“共——治——小——組。”然後回頭喊:“我爸是代表!”

陳默站在門口,揹包還在肩上,保溫桶放在腳邊。他抬頭看了看文化站屋頂,那隻舊藤椅還在原處,被晚風輕輕晃了一下。夕陽沉到山後,最後一縷光落在青瓦上,像撒了一層細鹽。

他撥出一口氣,肩膀鬆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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