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臉郎中愣了一下,下意識脫口而出:“當然是罰……啊不,按軍規,欺瞞身份是重罪!”
“可她要是立了功呢?她要是殺過敵、守過城、救過同袍呢?你罰她,那些被她救過命的兵答不答應,那些跟她並肩作戰過的將官答不答應?!”
兩個人你看著我我看著你,誰也不說話了。
第二天,兵部真的下了一道文告。
文告寫得端端正正,措辭考究,大意是各營需加強兵士身份核查,確保軍籍登記準確無誤,近期重點查驗兵士性別。
文告沒有提“花木蘭”三個字,但所有人都知道這文告是怎麼來的。
文告發到各大軍營後,營房裡一片譁然。
幾個百戶拿著文告翻來覆去地看,其中一個實在忍不住了,把文告往桌上一拍:“查驗性別?怎麼查?難不成要我們脫褲子驗身?這文告誰發的,瘋了嗎!”
旁邊一個年紀大些的百戶把文告拿起來看了看,慢悠悠地說:“上頭沒寫具體怎麼查,也就是說上頭也知道這文告發出去就執行不了,但還是要發,發了就是盡到了責任,以後真出了事也有個說法。”
“你看,我們早就發過文告了,是底下執行不力。”
另一個百戶在旁邊糾正他:“可軍營裡有女子是好事還是壞事?花木蘭替父從軍,立了戰功,天子都誇她。咱們要是查出來一個花木蘭,是該罰還是該賞?”
這個問題把在場所有人都問住了。
沒有人能回答,因為在這之前,沒有任何一條軍規提到過女子從軍的處置辦法。
軍規假設女子根本不會出現在軍營裡,所以連罰她的條款都沒有。
一個年輕的文書在旁邊小聲嘀咕了一句:“那這文告發出去,到底是在查違規,還是在查英雄?”
還是沒有人回答他。
文告在各營之間輾轉了好些天,最後以“體檢”為名走了一個過場。
說是體檢,其實就是讓兵士們排成隊,挨個被軍醫掃一眼。
軍醫們心知肚明,走個過場應付差事,誰也不肯多事,把每個兵士的肩膀拍一拍,咳嗽兩聲,就算過關了。
有幾個兵士被拍得莫名其妙,問軍醫這到底是在查什麼,軍醫面無表情地說:“查你有沒有隱疾!”
兵士不知道想到什麼,憋紅了臉說:“我沒隱疾!”
軍醫說:“那就好,下一個!”
然而振武營的體檢出現了一個小插曲。
有個長得清秀的年輕士兵被軍醫多看了兩眼,旁邊的同袍立刻起鬨:“他!他就是女子!”
那年輕士兵急了,一把把上衣扯開,露出結實的胸膛。
起鬨聲戛然而止,幾個剛才還笑得最大聲的兵士默默把目光移開了。
軍醫面無表情地在名冊上打了個勾,說了聲“過”。
那年輕士兵把衣服合上,紅著臉罵了句髒話,把旁邊幾個還在憋笑的同袍挨個捶了一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