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他的妻子呢?那個陪他吃了二十幾年苦的女人,也要跟著他死嗎?
陳太醫的腦海裡浮現出妻子的臉。
二十幾年,她跟著他搬了三次家。第一次是從那間漏雨的茅屋搬到太醫院後面的小院子,她說“總算有個像樣的廚房了”;第二次是從小院子搬到更大的宅子,她說“孩子們終於不用擠在一張炕上了”;第三次是從宅子搬到現在這處帶花園的府邸,她站在花園裡看了很久,說“這要是咱們老家的地,能種好多菜呢”。
這樣的女人,要跟著他死嗎?
他的孩子呢?
女兒剛定了一門親事,對方是翰林院編修的兒子,門當戶對,日子都看好了,明年春天就要過門了。前幾天女兒還拉著他的手說:“爹,到時候您得親自送我上花轎,您可不許哭。”他笑著說“爹不哭”,可轉身還是紅了眼眶,那是他捧在手心裡養大的閨女啊,從那麼小一個粉糰子,長成了如今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他還沒看夠呢,就要嫁作人婦了。
大兒子和二兒子一樣的倔脾氣,一樣的認死理。
他的老母親呢?
每天最大的樂趣就是坐在門口曬太陽。老太太耳朵背,跟她說話得扯著嗓子喊,可她從來不嫌煩,總是笑眯眯地看著你,點著頭,不管你說了什麼,她都回一句:“好,好。”
這些人,都要跟著他死嗎?
他救劉胤,崔明月就殺他全家;他配合崔明月,劉胤就死在今晚。
一條命,對一百三十二條命。
皇帝一人命再貴,也貴不到如今坐在這裡的皇后吧?
皇權,一橫一豎,只有活著的人才有資格書寫規則。
他知道這是為自己的無能找藉口。
可不管怎麼找藉口,可事實就擺在那裡。
他還是選擇了不救,他作為最後一個有能力救皇帝的人。只要他拿出銀針,只要他紮下那十三針,哪怕只能讓劉胤多活三天,那也是三天。
作為醫者,他想救活自己手下的每一個病人。這是他穿上這身官服時對自己許下的承諾,是他行醫二十幾年一直恪守的信念。
他記得自己第一天進太醫院的時候,對著藥王孫思邈的畫像磕了三個頭,心裡默默發誓:凡大醫治病,必當安神定志,無慾無求,先發大慈惻隱之心,誓願普救含靈之苦。
誓言還在耳邊,畫像還在牆上掛著,可他的人,已經做不到了。
因為他先是他孩子的父親,他妻子的丈夫,他母親的兒子,最後才是一個太醫。
一個太醫的藥箱裡,裝的不僅僅是草藥和銀針,還有全家老小的命。
這話說出去,誰會信呢?世人只會說他是懦夫,說他是貪生怕死之徒,說他背叛了君恩,辜負了皇恩,可那又如何呢?
雖說每個臣子,都有精忠報國的信念,也會有不惜捐軀報國的情懷。他讀過聖賢書,他知道什麼叫“君為臣綱”,什麼叫“捨生取義”。他甚至想象過,如果有一天朝廷需要他赴死,他會毫不猶豫地站出來,慷慨就義,青史留名。
可情懷卻比不過現實……現實是,他不是一個人。他是一百三十二條命的頭,是那個撐著整個家族的人。
於是如今的他戰戰兢兢地揣摩著主子的心思,因為一不留神,就會血濺當場。
他在心裡默默地算了一筆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