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正清坐於大理寺後衙案前,面前攤著三張紙。
第一張是何有才的驗屍單。老周那手字雖醜,卻寫得極細,蠅頭小楷密密麻麻,從紙頭鋪到紙尾,每一處傷都標了位置、深度、角度,連兇器的大致形狀都推斷了出來。那字跡看著潦草,可一筆一劃都像是用刀刻的,刻在紙上,也刻在人心裡。
第二張是靈柩託人送來的。沒有抬頭,沒有落款,只有一雙官靴的紋路——靴口滾著暗紋,底子厚半寸,是五品以上官員才穿的制式。那紋路畫得極準,像是趴在房樑上的人藉著月光一筆一筆描下來的。
第三張是一份名單,是她自己列的,上面寫了三個名字,又劃掉了兩個,最後只剩一個。她盯著那個名字看了很久,像是在等它自己開口說話。那名字是墨筆寫的,筆畫端正,可落在紙上,卻像一把刀擱在案頭,刀刃朝上,等著誰伸手去握。
門外傳來腳步聲,在門檻外面停了一下。她沒有抬頭,只說了一聲“進來”。
門被推開了,進來的是大理寺的一個小吏,手裡捧著一沓新送來的卷宗,擱在案角上,垂著手等了一會兒,見她沒有別的吩咐,便悄無聲息地退了出去,又把門帶上了,腳步聲在廊下響了幾下,很快又消失了。
孫正清翻開那沓卷宗,是今晨送來的,蓋著戶部的印。她翻了幾頁,指尖停在其中一頁上——那是三年前賑災銀兩調撥的底檔,上面列著押運官兵的名單,七個名字,用墨筆寫得端端正正,旁邊蓋著戶部的章。
七個名字,死了七個。
她數了一遍,又數了一遍,像是在確認什麼。接著她又翻到下一頁,看見了那個籤批人的名字——陳季常,轉運副使,也是林文正的門生……
她合上卷宗,靠在椅背上,閉上了眼睛。後衙裡安靜極了,只有簷下那隻不知名的鳥又啼了一聲,很快又被風吹散了。她坐在那裡,像一棵被風吹了太久的樹,所有的葉子都掉光了,可根還紮在土裡,牢牢地抓著那點看不見的東西。
三撥人。
黑衣袍子的歹徒,穿官靴的人,亂糟糟的善後者,她只能查一撥。
她也知道該查哪一撥——黑衣袍子的人是無名無姓的刀,善後者是替人擦屁股的雜役,只有那雙官靴的主人,是有名字的。有名字,就有來處;有來處,就有破綻。這世上沒有天衣無縫的局,縫總是有的,只是要看敢不敢伸手去扯。
可那雙官靴的主人是誰?她心裡已經有了答案,只是那個答案太重了,重到寫出來,紙都託不住。
孫正清拿過一張新的紙,蘸了墨,筆尖懸在紙面上方,停了很久。墨水在筆尖聚成一顆飽滿的珠子,沉甸甸的,將落未落,像是也在等一個答案。她看著那顆墨珠,看了很久。
只見她將筆擱下了……
紙面上什麼都沒有,只有一處墨點,洇開了,像一朵小小的花,又像一滴乾涸的血。
她站起身,推開後衙的門走了出去。
她站在院子裡,抬頭看了一眼天。她伸手整了整衣冠,衣料摩擦的聲音在空蕩蕩的院子裡顯得格外清晰。她推開大理寺的側門,朝巷子深處走去。
巷子很窄,兩邊的牆很高,把天光裁成一條細細的線,落在她肩頭上,又滑下去。她的背影在巷子裡越走越遠,被兩旁高牆投下的陰影一點一點地吞沒,只剩下靴底叩擊地面的聲音,還在巷子裡迴盪著,像是一個還沒有落下去的答案。
因為此時她的腦海裡浮現出之前羅家發生的事情。那些畫面像潮水一樣湧上來,堵在她的胸口,讓她握著門框的手指微微收緊了一些。
那年她還是個初入大理寺的主事,接手了羅家縱馬傷人的案子。城中鬧市,羅家子弟策馬狂奔,踩死了一個賣花的女孩。那年的雨好大啊,大到那女孩的妹妹跪在大理寺門口,手裡捧著一束被踩爛的山茶花,花瓣上沾著泥,也沾著血。她把人帶進了衙門,鋪開卷宗,準備立案查辦。
那夜,師父把她叫進了後衙。燈下坐著一個女人,鬢邊已有白絲,她就這樣看著她,說了一句話:“羅家與皇家是姻親,皇家最要的不是百姓而是臉面!臉面!”
她當時站在案前,手裡攥著那沓卷宗,攥得指節發白。“我知道。可那又如何?”
師父看著她,目光裡有一種她那時還看不懂的東西,“孫正清,這案子你別查了。別問為什麼,為師是在為你好。”
她那時候年輕,骨頭還硬,硬到聽不進“為你好”這三個字。她攥著卷宗,站在那裡,手心全是汗,把卷宗的紙角都洇溼了一小片。她說:“可師傅!君之祿又是為何而來?到頭來不還是民嗎?為何不查?羅家縱馬,按照我朝律法,該由我們大理寺秉公執法才對!”
師父抬起頭看她,只是看著孫正清,像在看很多年前的自己,“我們為人臣子,應當食君之祿憂君之憂!”
這話像一面牆,擋在了孫正清面前。她張了張嘴,想說什麼,可那句話堵在喉嚨裡,上不來,下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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