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投降的盜匪,區分首惡與脅從,首惡嚴懲,脅從經教育後,或補充軍伍,或遣散歸農。
同時,嚴肅軍紀,明令宋軍不得擾民,違者嚴懲不貸。
很快,社會秩序開始好轉,商旅漸漸通行。
五、尊重習俗,因俗而治。
隴右地區民族複雜,漢、党項、吐蕃、回鶻、羌等族雜處,風俗各異。
吳玠採納幕僚建議,實行“因俗而治”。
不強行改變各族生活習慣、宗教信仰(如吐蕃信佛,回鶻信伊斯蘭教等)。
在賦稅、徭役上,對蕃部給予一定優惠。設立“蕃學”,允許蕃部貴族子弟入學,學習漢文經典,參加科舉,給予出身。
同時,也要求蕃部首領送予弟入秦州“學習禮儀”,實為質子,以加強控制。
對於有影響力的喇嘛、阿訇等宗教人士,也予以禮遇,透過他們來安撫部眾。
六、重建文教,歸化人心。
吳玠在秦州重修州學,邀請因戰亂流落此地的儒生擔任教習,招收漢、蕃子弟入學。
下令蒐集散佚的書籍,組織人力抄寫。
在條件允許的州縣,恢復或建立官學、書院。
雖然短期內難見成效,但這是“以夏變夷”、進行文化認同的長期工程。
同時,他以身作則,尊重士人,接見地方耆老,聽取民意,塑造“仁德武威”的統治者形象。
七、慎用刑罰,清理冤獄。
宣佈廢除蒙古統治時期的嚴刑峻法,暫以《宋刑統》為據,結合當地習慣法,審理案件。
清理積年冤獄,平反錯案。
選派較為公正的官員擔任州縣司法官,迅速恢復司法體系,給百姓以公道和秩序的希望。
吳玠的這些措施,並非憑空想象,許多借鑑了歷史上諸葛亮治蜀、曹操屯田、以及本朝范仲淹經營西北的經驗,並結合了隴右的實際情況。
雖然受限於時間、財力、人才,許多政策只能搭起框架,或僅在核心區域推行,但其效果是立竿見影的。
逃亡的百姓開始返鄉,荒蕪的田野出現了耕作的身影,殘破的集市漸漸有了人氣,道路上往來的不再是潰兵和盜匪,而是漸漸多起來的商旅和信使。
儘管距離真正的繁榮安定還很遙遠,儘管蒙古的威脅依然懸在頭頂,儘管民族矛盾、土地糾紛等深層次問題遠未解決,但一種基本的秩序和微弱的希望,已經開始在這片飽經滄桑的土地上重新萌發。
訊息傳到臨安,太子趙瑋仔細閱讀了吳玠關於安撫治理的詳細彙報,心中大定。
他親自擬旨嘉獎,並指示戶部、吏部,對吳玠所請的治理能吏、教化經費,予以優先考慮和撥付。
他知道,只有前方“攻城”與“攻心”並舉,後方全力支援,這場關乎國運的西北大棋,才能一步步走向成功。
而他的下一個任務,是處理那些隨著勝利而來,開始重新“發現”大宋,並試圖與這個似乎正在復興的帝國建立新聯絡的四方使節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