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悍宋:朕,趙構,不做昏君!》第484章 市舶稅收,年入千萬貫(1)

作者:青簡聽雨·7個月前

南海貿易的爆炸性增長,最直接、最顯著的成果,便是如同江河匯海般湧入國庫的市舶稅收。

市舶司,這個原本在北宋時已頗為重要,但在南宋初年因戰亂和封鎖而一度萎縮的機構,隨著海外貿易的復興和朝廷的著力經營,迅速成為帝國財政體系中一顆耀眼奪目、乃至舉足輕重的新星。

市舶司的運作與稅收機制:

宋朝的市舶制度已相當成熟。

在廣州、泉州、明州、杭州、密州等主要港口設有市舶司或市舶務,負責管理海外貿易,其核心職能之一便是徵稅。

稅收主要來源於對進口貨物的抽解和抽買,以及對出口貨物的抽稅,還有各種名目的附加稅費。

1. 抽解:這是最主要稅收。

商船抵港後,所有貨物需先由市舶司官員查驗登記,然後按一定比例抽取實物作為稅收,稱為“抽解”。

稅率並非固定不變,根據不同時期、不同商品、不同來源地有所調整,但通常在十分之一到十分之三之間,貴重商品稅率可能更高。

抽解上來的實物,主要是香料、珍寶、藥材、犀象等,價值高昂。

2. 抽買:抽解之後,市舶司擁有對剩餘貨物的優先購買權,即“抽買”或“博買”。

官府以“官價”購買一部分乃至全部貨物。

這部分貨物,一部分供宮廷和官府消費,另一部分則透過“榷貨務”等機構專賣,投放市場,賺取差價利潤。

3. 關稅:對出口貨物也會徵收一定比例的關稅,但相對進口稅率較低,主要是對絲綢、瓷器、茶葉等大宗出口商品徵稅。

4. 其他稅費:包括船舶進港的“泊稅”、貨物倉儲費、各種規費等。

在朝廷“鼓勵海貿,增闢稅源”的政策導向下,市舶司的運作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太子趙瑋和主管財政的戶部官員,深知市舶之利關乎國用,因此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強管理、增加收入:

整頓吏治,嚴防貪蠹:趙瑋深知“肥水不流外人田”的道理,市舶司是油水最厚的衙門之一,也是貪腐重災區。

他派遣得力幹員擔任市舶提舉,並加強監察。

嚴厲打擊市舶司官吏與商人勾結、虛報貨值、偷漏稅款、敲詐勒索等行為,力求“涓滴歸公”。

完善則例,鼓勵陳告:進一步細化抽解、抽買的品類和比例,減少操作中的隨意性。

鼓勵商人、船員舉報官吏不法行為,查實後給予重獎,以此形成威懾。

拓展稅源,精細管理:不僅關注大宗奢侈品,也對以往忽視的普通商品進行登記徵稅。

加強對蕃商在華貿易、居住的管理,對其利潤所得也嘗試進行一定程度的徵稅。

官營貿易與抽買結合:朝廷有時也會組織官方的“綱船”直接出海貿易,或委託信譽良好的大海商代為經營,利潤更為豐厚。

同時,最佳化抽買政策,對緊俏商品提高抽買比例,甚至全部收購,由官府專賣,獲取壟斷利潤。

歲入激增,年入千萬貫:

在這些措施的刺激下,加上南海貿易本身的飛速發展,市舶司的收入開始呈現井噴式增長。

。城連值價,大巨量數,料香的湧地等泥渤、婆闍、齊佛三、臘真、城占從

。菲不值價是更,石寶、珠珍、角犀、牙象

。捧追備木等梨花、檀紫,需急業織紡是料染等木蘇

。場市國了富也,品產海、材藥、食糧的洋南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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