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縣紀委的,想找你瞭解點情況,關於你去年借給聶茂華八萬的事。” 陳小強說。
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余文國的語氣瞬間變了:“哦,紀委的領導啊,有事您說,我正好在單位,隨時能來。”
半小時後,陳小強和向陽到了余文國的辦公室。
余文國四十多歲,,一看就很精明。
“領導,坐,喝茶。” 余文國忙著遞煙倒水。
“不用客氣,我們就問你,去年是不是借了八萬給聶茂華?” 陳小強直接坐下。
余文國點了點頭,“是的,去年十月,聶茂華找我借錢,說手頭有點緊,借點錢週轉一下,我剛好賣了房子,就借給他了,今年三月他就還我了。”
“他怎麼跟你說的借錢理由?有沒有提是補挪用的公款?” 向陽追問。
余文國愣了一下,眼神閃爍:“沒…… 沒提用途,具體我也沒多問,都是朋友,他開口我肯定得借。”
陳小強盯著他:“還款的時候,他是現金還是轉賬?有沒有寫收據?”
“現金!” 余文國趕緊說,“他說現金方便,沒寫收據,都是熟人,還能信不過嗎?”
這話明顯有問題,八萬不是小數目,借錢不寫借條,還款不用轉賬,還不問清楚用途,怎麼看都不正常。
“餘隊長,我們提醒你,作偽證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陳小強語氣嚴肅,“聶茂華挪用公款行賄,你要是幫他隱瞞,到時候一起受牽連。”
余文國的臉色一下變了,“自己的錢,相信他就借,負什麼法律責任?”
倆人見再也問不出什麼,又馬不停蹄地去了縣局財務股。
股長袁大秀見他們來查三十萬經費的發票,很坦然地搬出了去年的單據。“都在這兒了,當時吳局長簽字批的,我們按流程稽核的,沒發現問題。”
陳小強和向陽一張張翻看,果然全是工程、燃油、耗材類的發票,開票單位五花八門,有 “XX 工程隊”“XX 加油站”“XX 辦公用品店”。
“這個 XX 工程隊,你們核實過嗎?有沒有實際承接黑川所的炸巖排險工程?” 陳小強指著一張十萬的發票。
袁大秀道:“當時看有合同和公章,就沒細核實,基層所是報賬單位,經費審批只要有經手人和所長簽字,手續齊全就行……”
“這就是問題所在!” 向陽把發票拍在桌上,“這些發票十有八九是虛開的,你們根本沒核實實際業務,等於給聶茂華和吳良友提供了套取公款的便利!”
袁大秀說:“稽核發票必備的要素是我們的責任,實際業務有專門股室把關,至於發票是不是虛開,我們也沒有辦法去核實。”
拿到發票影印件,走出縣局大樓,天色已經黑了。
向陽嘆了口氣:“證據倒是有了不少,但都是間接的,聶茂華和吳良友要是死不承認,還是沒辦法。”
陳小強握緊手裡的材料:“間接證據也能串成鏈,只要查清楚那些虛開發票的單位和聶茂華、吳良友有沒有關聯,再固定余文國的證詞,這案子就能往下走。”
他抬頭看了看縣局辦公樓的燈光,吳良友的辦公室還亮著燈。
“彆著急,咱們一步一步來,他們做得再隱蔽,也總有露馬腳的時候。”
陳小強拍了拍向陽的肩膀,“明天先去核實那些開票單位,我就不信找不到破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