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房裡只剩下牆上一盞快要燃盡的油燈,和地上週捕快留下的那壺酒,還有一支筆,一塊硯,是衙役白天讓他寫供詞用的供筆。
李信坐在牆角,靠著那面冰冷的牆,眼睛睜著,看著對面,他的目光落在牆上的裂縫上,從東到西,從西到東,目光來來回回地走,像一隻被困在籠子裡的老鼠,找不到出口。
妻子咬舌自盡。
這幾個字在他的腦子裡轉著,轉了一圈又一圈,像磨盤一樣碾著他的心。
他想起了她的樣子——想起她穿著那件淡藍色的褙子,頭髮上簪著那支素銀簪子,坐在正堂裡看書的樣子;想起她跟他拌嘴時的樣子,嘴角翹著,眼睛彎著,明明在笑,偏要裝出在生氣的樣子;想起她抱著那個棄嬰站在巷口的樣子,低頭看著懷裡的孩子,眉頭微微皺著,像是在想什麼很難的事情;想起他出門施粥的那個早上,她站在門口送他,沒有說“路上小心”之類的話,只是看了他一眼。
那一眼。
那一眼竟然是永別!
他張開了嘴,想喊她的名字,但喉嚨裡什麼聲音也發不出來,像是有什麼東西堵在那裡,不是堵住了嗓子,是堵住了聲音本身,連氣都過不去了。
他的胸口像是被人用手攥住了,越攥越緊,越攥越緊,緊到肋骨都在疼,緊到他不得不用手撐著地面,才能讓自己不倒下去。
然後他咳了一聲。
他用手捂住了嘴,手掌心溼了一下,黏糊糊的,他低下頭,攤開手掌,手掌上赫然是一抹殷紅的血液。
他看著掌心裡的那攤血,看了很久,然後慢慢地把手合上,攥成了拳頭。
他坐起來,伸手去夠那壺酒。
壺身冰涼,摸著像一塊剛從井裡撈上來的石頭,他用嘴咬開壺塞,仰頭灌了一口。
這一口下去,胃裡翻湧了一下,他閉緊嘴,硬生生把那股翻湧壓了下去。
酒燒著他的喉嚨,燒著他的胃,燒著他的五臟六腑,把那些碎了的、裂了的、斷了的骨頭和血肉都燒在了一起,燒成了一團說不清是什麼的東西。
他把酒壺放在地上,拿起那支筆。
他攥著那支筆,攥了很久,指節泛白,手在抖,筆尖在空氣中微微顫著,像是在找什麼地方落下去。
他轉過身,面對牆壁。
他把筆尖放進嘴裡,舔了舔,筆尖上沾了一點唾沫,又沾了一點嘴角還沒幹透的血,他把筆尖按在牆上,歪歪斜斜地寫下一首詩。
君不知
高閣垂裳調鼎時,
可憐天下有微詞;
覆舟水是蒼生淚,
不到橫流君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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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文中李信寫的《君不知》是現代作家李夢唐的作品《詠史》,並非作者原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