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爹蘇東坡老婆李清照老鐵宋徽宗》第137章 家狀 保狀和試紙(2)

作者:文卿如·9個月前

吃過晚飯,蘇家三兄弟便在各自房中,再次檢查整理明日要上交的一應士籍文書。

首先,是家狀,家狀需要寫明應舉人姓名、字號、小名、年甲、鄉貫、三代、所習經賦、娶妻姓氏、舉數等。

比如蘇遁的家狀為:蘇遁,無字,小名乾兒。年十四,九月二十七日生。外氏王。兄弟四人。一舉。曾祖序,故,不仕,累贈職方員外郎;祖洵,故,曾任霸州文安縣主簿,追贈光祿寺丞;父軾,見任寧遠軍節度副使、惠州安置。本貫眉州眉山縣,父為戶。④

蘇迨和蘇過的家狀相似,不過他們都是二次參加發解試,舉數要寫“二舉”,並且要寫上娶妻姓氏——娶[歐陽氏]、娶[範氏]。

家狀除請解時需要繳納之外,考試答卷時也要在卷首重寫一遍。

第二份要繳納的文書,是保狀。

鄉鄰著押保結,於科舉條制並無違礙,方許納卷。

取解進士、諸科舉人,每3人以上20人以下為一保,國子監、開封府五人以上為一保。

結保的人中,還必須有“曾到省舉人”作為“保頭”,也就是曾經解試合格發解參加過省試的舉人。

如果實在找不到這樣的保人,也可以由本地官員作保。

當然,官員願不願意幫你做保,就看你自己的本事了。

蘇家三兄弟不用煩惱這個問題,蘇迨、蘇過都曾參加過元佑五年兩浙路的發解試,元佑六年的省試(禮部試),兩人都可以作為“保頭”。

三人互相結保,保書也是一早寫好了的:

蘇迨、蘇過、蘇遁等三人今為一保,委是正身,非冒名頂替,各無隱憂匿服喪,品行端正,未犯刑責,並不是倡優之家及放浪之人並父祖曾犯十惡死罪經斷之家,及不是患廢疾並犯十惡、奸盜經配、竊盜刺字,亦不是曾充吏人、犯贓至徒之人。

委是依得貢舉條制,並無諸般違礙詐冒。若有違犯,甘罪無詞。謹狀。

紹聖三年五月二十五日 廣南東路處鄉貢舉人蘇迨、蘇過、蘇遁狀⑤

除納家狀、保狀之外,還需要準備試紙。

此試紙非彼試紙,而是考試用紙。

是的,為了節省公家成本,考試用的試紙,需要考生自己繳納。

咱們大宋就是這麼摳門。

當然,試紙上交後,會被入庫封鎖、檢勘,然後重新編排,不會讓上交的試紙回到本考生手中,產生作弊的可能。

但,誰又能說完全沒可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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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章楶(jié)廣州州府移學記(寫於紹聖三年1096年七月六日)“又其俗喜遊樂,不恥爭鬥,婦代其夫訴訟,足躡公庭,如在其室家,詭辭巧辯,喧嘖誕謾,被鞭笞而去者,無日無之。”

宋人莊綽《雞肋編》“廣州家家以篾為門,人食檳榔,唾地如血。北人嘲之曰:‘人人皆吐血,家家盡篾門。’又婦女兇悍,喜鬥訟,雖遭刑責,而不畏恥,寢陋尤甚。”

②朱彧(yù)崇寧年間(1102-1106)隨父宦遊廣州,寫下《萍洲可談》:廣州蕃坊,海外諸國人聚居,置蕃長一人,管勾蕃坊公事,專切招邀蕃商入貢,用蕃官為之,巾袍履笏如華人。蕃人有罪,詣廣州鞫實,送蕃坊行遣。

③蘇轍《龍川略志》卷五《辨人告戶絕事》記錄了蕃商辛押陁羅還蕃後,被傳為其國主所誅,由養子主持家事,其家貲數百萬緡,引發廣州官員覬覦,蘇轍主持公道的故事,有興趣的可以查著看看原文,後面也會講的。

百萬緡就是百萬貫,北宋全國稅收最好的時候也就6000萬貫。這個番長辛押陁羅是真的真的很有錢。

狀家祥天文考參④

。戶為父,縣陵廬州吉貫本。儀父,用時祖,世安祖曾。]氏歐[娶。麟天名奏同,璧弟。舉一,賦治。曾氏外。生時丑日二月五,十二年。下侍偏,一千第。龍從字小,孫雲名小,瑞宋字,祥天文

。》)卷朝宋(史通度制舉科國中《考參均,度製紙試、狀保、狀家的紹介章本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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