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爹蘇東坡老婆李清照老鐵宋徽宗》第18章 蘇東坡考教高俅(2)

作者:文卿如·9個月前

畢竟,自己可是蘇家的“麒麟兒”,承載著下一代中進士的希望,父親是絕對不可能放一個浮浪淺薄的人在自己身邊的。

希望高俅不要答錯了才好。

高俅迎著那銳利的目光,沒有絲毫慌亂,反而挺直了脊背,聲音清晰而堅定:

“其一,仰學士乃天上文曲星下凡,翰墨文章冠絕當世!小人雖出身微賤,亦知向學,對學士才學,心馳神往,仰慕之情,發自肺腑!”他頓了頓,眼中光芒更盛,帶著一種超越年齡的誠摯。

“其二,更仰學士為官一任,造福一方!小人在市井,也聽過父老講述學士政績:學士知杭州,通六井、浚西湖,救瘟疫、築蘇堤,活民無數;知密州,捕蝗抗旱,開倉濟民,與民同苦樂;知徐州,洪水滔天,學士親率軍民築堤抗洪,身先士卒!學士一片丹心只為黎民,也是真正令小人五體投地、由衷敬仰之處!”

堂屋裡一片寂靜,只有油燈芯偶爾發出的噼啪輕響。

高俅的話擲地有聲,沒有華麗的辭藻堆砌,卻字字句句砸在實處,尤其是對蘇軾地方政績如數家珍般的列舉,那份清晰和具體,遠超尋常奉承。

“哈哈哈……好!好!”蘇東坡撫掌大笑,笑聲洪亮爽朗,驅散了滿室的沉悶,連眉宇間的鬱結都舒展開來,臉上的疏離早已褪去,只剩滿目欣賞:“答得好,高俅!”

他站起身,走到高俅面前,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老夫本以為市井之中,難覓真知。今日一見,方知是老夫狹隘了。”

“你能知民生疾苦,懂為官之責,更難得的是,心有正氣!”

“從今日起,你便留在遁兒身邊,好好讀書,莫要辜負了這份見識!”

高俅激動得眼眶微紅,再次深深一揖:“謝學士收留!高俅定當勤勉用功,不負學士厚望!”

蘇遁緊繃的小臉終於徹底放鬆,嘴角彎起一個大大的弧度,偷偷朝高俅眨了眨眼。

蘇東坡卻突然轉身笑道:“乾兒,你既然找了高二郎當伴讀,明日起便待在家中好好讀書,不可再與前幾日一般,四處遊逛,荒廢時日。”

又囑咐高俅:“遁兒頑劣,你若為伴讀,切不可隨他胡鬧,須多用心督促他用功上進。課業上,老夫有時顧及不到,你便替老夫盯緊些。”

“是!小人定當竭盡全力!”高俅接了偶像的託付,只覺得渾身充滿了幹勁。

蘇遁的笑意僵在了嘴角,怎麼感覺給自己挖了個坑?

蘇東坡隨後招來長隨劉丙,讓他帶著高俅去處理僱傭合同事宜。

李忠全也趁機提出,兄長久病不愈,自己需要辭工回家照顧家小。蘇東坡自是應允,還額外送了他10貫錢。

天色還未黑,劉丙跟著高俅去了外城西北的榆林巷,與高俅父母簽署僱傭合同。

宋朝不像唐朝,奴婢“律比畜產” ,身為“賤民” ,打死不論。

早在宋仁宗景佑元年(1034年)就詔令明確商人、佃農、奴婢均屬“編戶齊民” ,享有“良民” 法律地位。

法律文書也將受僱者由“奴” “婢” 改稱“人力” 、“女使” ,強調其僱傭關係而非賤民身份。

人力、女使犯錯,主家不得私下用刑,必須交由官府處理。若是主傢俬下殺死,需流放三千里。

(到了南宋,直接一命換一命。)

仁宗時的宰相陳執中的愛妾張氏打死13歲女使迎兒,陳執中為包庇張氏,謊稱是自己過失致死以規避刑罰(依律過失殺勿論)。

御史趙拚多次彈劾,最終陳執中被罷相,張氏也被依律流放三千里。

為了避免良民成為實際上的奴隸,法律還規定,僱人限止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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