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他心煩意亂之際,那三個人的出現,簡直是上門送菜。
甘六老早就盯上了他們,只是始終保持距離,沒有靠近,因此也就沒看清楚戚紅藥也在其中。
他的心已經被即將完成任務的興奮感佔據。
即便對方有三個人,他也不認為自己會失手——這窮鄉僻壤的小鎮,能有什麼厲害人物?看看那些被妖獸開膛破肚的傢伙,恐怕只會耍兩下符籙,就敢自稱是天師了。
他可不是那樣的孬貨。
甘六是有驕傲的資本的。他是“大都會”甘家的旁支子弟,今年才二十二歲,卻至少有十年以上的除妖經驗,放在哪裡,也稱得上一聲青年俊才。
依他的天資,本來有機會接受主家的培養。
可他在七年前甘家家主舉辦的獵妖會上,壓了正堂小少爺的風頭,自此,便遭主家老爺憎惡,連帶著他的父母,也失去了家族的庇佑。
甘六不甘心就這麼勞碌賣命,埋沒一生——這樣來看,他還不如做個野客,至少能闖出自己的名頭,實力若是夠強,未必不可開宗立派!
他將心一橫,叛出甘家。
他覺得,自己只缺少一個契機,逃出了甘家的樊籠,早晚能揚名立萬。
少年的夢想總是閃亮而美好的,但現實給予他沉痛的打擊。
叛逃流亡三個月的功夫,他就明白了:如果不能找到一個更有力的靠山,甘家執法堂的人很快就會找到他,那時候,不要說什麼開宗立派,連墳頭都未必能立得住。
於是,在他人生最危險、最艱難的時刻,沈家——準確來說,是沈青禾收留了他。
甘六一開始,還覺得自己是屈就,大材小用,但經歷了幾件事情,見過二公子的行事手段後,他開始打從心底裡恭敬沈青禾。
沈青禾的命令,他一定會盡力、盡命的執行。
二少爺吩咐,在屍胡山若遇見其他天師,定要活捉一個回來,他有話要問。
吩咐很簡短,甘六知道,這代表權限很寬:只要活捉,不管是完完整整,還是缺胳膊少腿,只要還剩一口氣,就算完成任務。
偏他運氣不好,進山來,一路只遇見死屍。
所以這三人,他是決計不會放過的。
他不怕對面人多,人多有人多的打發辦法。
他們“大都會”甘家,在天師行業裡最有名的特徵是:埋伏、追蹤、獵殺。
甘家的天師甚少魯莽出擊,跟對手正面搏鬥,那是愚夫的行為。
佈下陷阱,等獵物自投羅網,才是上上策。
甘六眼中閃著一種興奮和殘忍交織的光。
二少只要一個,剩下的兩個,也許他可以玩一玩再殺。
有些人喜歡鬥雞,有些人喜歡鬥狗,還有愛好鬥蟲的——但甘六覺得,那些都很無聊。
要說鬥,還得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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