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稟公主殿下,民女林小草,乃北切平民林家之女……”
林小草身著滿是補丁的布衣,恭敬走上前,雙膝跪在庭中,
繼續道:“兩年前,民女嫁與南街王家,婚後夫家上下百般磋磨於我。
半年前,民女誕下一女嬰,夫家惡性更甚,日夜對我辱罵、毆打。
他們更喪心病狂的是,竟然狠心將我剛出生的女嬰溺斃,理由是為不曾投胎的男嬰鋪路……
林小草話到此處,悲憤交加——壓抑的哭聲撕心裂肺、渾身劇烈顫抖,連撐在地上的手都止不住打顫……
“後來,民女痛不欲生,只得奔回孃家,盼著親人能為我撐腰做主。
可爹孃兄長竟冷血無情之人——不但辱罵我肚子不爭氣。
更甚者,他們竟藉著我那活活溺斃的孩兒做筏子,反過來要挾夫家,榨取了大筆銀錢!………
夫家本就嫌惡我,經此事後,對我的磋磨毆打變本加厲,日夜不得喘息。
民女如今的日子,說是日日出入煉獄,也半分不假……
今日跪在殿前,民女只求兩件事:
一是為我那枉死的孩兒討個公道,哪怕賠上我這條性命,也心甘情願;
二是求殿下為我做主,斷了這王家婦的名分,也絕了那林家女的干係——
我既不做王家妻,更不做林家女!……”
林小草字字泣血,話未說完,額頭已重重磕在青磚上,“咚咚”聲響徹殿內。
她渾然不顧額間滲出血跡,只一遍遍地重複著“求殿下為民女做主”,身子抖得像風中殘燭………
宜安聽著林小草字字泣血,眸中滿是無奈的悲哀——這時代對女子、對稚子的殘忍,早已刻入骨血。
“豈有此理!……”
長公主怒喝出聲,“罔顧人命、溺殺稚子,竟視律法為無物!……”
話落,她看向秋之夏,語氣斬釘截鐵:“秋大人,速去南街帶王家滿門來!
若此事屬實,本宮定要他們繩之以法,絕不姑息!……”
殿門口看戲的眾人,皆被長公主的怒火驚得屏息不語。
此時,方才被稱林小草稱為母親的婦人高聲道:
“公主殿下!……
莫信這賤丫頭胡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