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話詳解論語》第9章 學而篇:言而有信(1)

作者:塵諦閣的小小·9個月前

子夏曰:“賢賢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與朋友交,言而有信。雖曰未學,吾必謂之學矣。”

一:逐字逐句大白話詳解:

⒈“賢賢易色”:

⑴:逐字解釋:

①第一個“賢”: 動詞,意思是 尊重、看重、珍視。

②第二個“賢”: 名詞,指 有道德、有才能、品行好的賢人。

③“易”: 取代、改變、看輕。不是“容易”的意思。

④“色”: 字面指外貌、美色,引申為 對外在容貌、感官慾望(比如美色、物質追求)的本能喜好。

⑵:大白話詳解:

把看重品德才能放在首位,改變(看輕)那種對外貌美色的偏好。 這句話通常理解是指 對待配偶(妻子)的態度:

在擇偶或與配偶相處時,不是把長得好看不好看放在第一位,而是把對方是否賢惠、有德行、有教養(內在美)放在最重要的位置。用對內在品德(賢)的尊重,取代對美色(色)的追求。

2. “事父母能竭其力”:

⑴:逐字解釋:

①“事”: 侍奉、服侍。

②“竭其力”: 儘自己最大的能力。

⑵:大白話詳解:

侍奉自己的父母時,能夠盡心盡力,用盡自己所有力量去孝順、贍養他們。 關鍵在“竭其力”——無論父母家是否貧窮、自己能力大小如何,都毫無保留地付出自己能付出的,這叫“竭其力”。結果不一定完美(比如窮小子給父母住好房子),但態度和心意必須竭盡全力。

3. “事君能致其身”:

⑴:逐字解釋:

①“事”: 侍奉、效力。

②“君”: 原指君主、君王,引申為 上級、領導者,泛指所效力的物件(如國家、組織、團隊)。

③“致”: 奉獻、獻出。

④“其身”: 自己的生命、自身的一切。

⑵:大白話詳解:

效力於君主(或上級、職責)時,能夠有獻身的擔當和決心,關鍵時刻甚至不惜犧牲自己的生命。 強調的是盡職盡責的徹底性和忠誠度,為了職責和道義可以奮不顧身。用今天的話說,就是對待工作和職責有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4. “與朋友交,言而有信”:

⑴:逐句解釋:

①“與朋友交”: 和朋友交往、打交道。

。到做要定一就事的諾承,用信守要就來話出說 :”信有而言“②

:解詳話白大:⑵

。石基的誼友持維和立建是,則原的要重最是也本基最中往際人是這 。到做到說,信守實誠要定一話講,道打友朋和

:”矣學之謂必吾,學未曰雖“ .5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