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1981:陳陽東北趕山風雲》第322章 山中新規(1)

作者:龍都老鄉親·4個月前

水獺河灣的事剛平息,合作社內部卻起了波瀾。問題出在獵物的分配上。

五月底的一次圍獵,合作社打到了三頭大野豬和五隻狍子,總共上千斤肉。按老規矩,獵物應該平均分給出獵的人。可這次,陳陽提出了新規矩——按貢獻分配。

“什麼叫按貢獻分配?”老獵人孫德勝第一個跳出來反對,“我們出一樣的人、一樣的槍、一樣的力氣,憑什麼他多分我少分?”

“孫叔,您別急,聽我說。”陳陽耐著性子解釋,“這次圍獵,王斌負責射擊,打中了三頭野豬;烏力罕負責追蹤,找到了野豬的窩;周衛國負責指揮,戰術得當。您和其他幾位負責驅趕,也很重要。但貢獻確實有大小,不能一樣分。”

“那是你們說的貢獻大,我們說的貢獻小。”孫德勝不服氣,“沒有我們驅趕,野豬能跑到你們的槍口下?”

“就是!”幾個老獵人附和,“我們出大力氣,你們動動手指頭,憑啥分得比我們多?”

吵來吵去,最後陳陽想了個折中的辦法:按人頭分一份,按貢獻再分一份。人頭份人人平等,貢獻份按功勞大小分配。

“這樣,出力的人不吃虧,出技的人也不吃虧。”陳陽說,“大家覺得行不行?”

多數人同意了,孫德勝雖然不情願,但也點了頭。

分配方案定了,可執行起來又出了問題——誰來評定貢獻大小?

“當然是我們幾個隊長說了算。”周衛國說。

“不行,你們隊長肯定偏向自己的人。”有人反對。

“那就大家投票。”陳陽提議。

“投票?投啥票?”

“每次圍獵結束後,大家坐在一起,互相評價。誰出了多少力,誰立了多大功,大家心裡都有數。投票決定貢獻大小,按票數分配貢獻份。”

這個辦法新鮮,大家都沒試過。第一次試行時,亂成一鍋粥。有人說王斌槍法好,該得最高票;有人說烏力罕追蹤準,也該得最高票;還有人說周衛國指揮有方,更該得最高票。爭來爭去,誰也不讓誰。

“這樣吧。”陳陽想了個新辦法,“每個人寫三個名字,投給自己認為貢獻最大的三個人。按得票多少排一二三名,得票最高的拿最高貢獻份,以此類推。”

投了票,結果出來了:王斌得票最高,烏力罕第二,周衛國第三。三個人高高興興拿了貢獻份,其他人拿了人頭份。

“這辦法好。”趙衛東抽著菸袋說,“公平,大家服氣。”

“就怕有人拉票。”楊文遠擔心。

“拉票也不怕。”陳陽說,“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誰出多少力,大家心裡有數。拉票能拉一時,拉不了一世。”

新規矩實行了幾次,效果不錯。大家開始重視自己的表現,圍獵時更賣力了,效率也提高了。

可新規矩也得罪了一些人。孫德勝就是個例子。他以前是屯子裡有名的獵手,可現在年紀大了,跑不動了,只能幹些驅趕、圍堵的輕活。按新規矩,他每次只能拿人頭份,貢獻份基本沒份。

“陳會長,您這是卸磨殺驢。”孫德勝找陳陽訴苦,“我為合作社出過力,流過汗,現在老了,就不值錢了?”

“孫叔,您別這麼說。”陳陽給他倒茶,“新規矩不是針對您一個人,是對所有人。您年紀大了,不能像年輕人那樣跑,但您的經驗值錢啊。您可以在圍獵前給大家講講經驗,教教年輕人怎麼追蹤、怎麼判斷獵物。這難道不是貢獻?”

“講講經驗也算貢獻?”

“當然算。”陳陽說,“您講一堂課,教一個徒弟,跟打一頭野豬一樣重要。咱們不光要打獵,還要傳手藝。手藝傳下去,比打多少獵物都強。”

孫德勝半信半疑,但還是聽了陳陽的話,開始教年輕人。他教追蹤,教判斷,教設陷阱,教辨風向。年輕人學得認真,教得也仔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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