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宴上,我一個電話動三省》第319章 最後的殺招(2)

作者:草根之野·7個月前

王皓方的辯護律師周文淵,明顯勝出曹永年一頭,這讓大家對接下來的辯論,充滿了期待。

下午兩點,庭審進入辯論階段,氣氛瞬間變得更加緊張。

公訴人率先發表公訴意見,依據法條和判例,滔滔不絕地講了十幾分鍾,核心就一個:

王皓構成故意傷害罪,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隨後,訴訟代理人曹永年站起來補充:

“被告人王皓,明知持鐮刀揮砍他人會造成嚴重後果,仍然實施該行為,導致一人死亡、兩人輕傷,其行為符合故意傷害罪的構成要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

他指著被告席上的王皓,語氣尖銳,

“至於辯護人所謂的正當防衛,不過是事後編造的藉口,是為了幫被告人脫罪。如果每個傷害案件,都以‘正當防衛’為由脫罪,那法律的威嚴何在?社會的秩序何在?”

曹永年坐下後,周文淵緩緩站起來,沒有急著反駁,而是走到法庭中央,目光掃過全場,聲音不大,卻字字清晰,穿透力極強:

“審判長,各位陪審員,本案的核心問題只有一個——王皓的行為,是故意傷害,還是正當防衛?”

他停頓了一下,繼續說道:

“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不需要引用太多複雜的法條,只需要回到案發現場,回到那個被暴力籠罩的夜晚,回到王皓家的院子裡。”

他走到證人席旁邊,指著照片上的那塊空地:

“公訴人說,王皓持鐮刀衝出來,主動攻擊拆遷人員。但證據不會說謊——現場勘查報告顯示,院牆是從外向裡倒塌的,這說明,是挖掘機先撞牆,拆遷隊先闖入,而不是王皓先攻擊他們。”

他拿起那截木棍的照片,舉高:

“這根木棍,沾有王皓和喬大壯的血跡,被人刻意埋在廢墟下面,這說明,喬大壯當時正拿著兇器攻擊王皓,王皓是在被持續毆打、退無可退的情況下,才拿起鐮刀自衛。”

“公訴人說,控方證人證言一致指向王皓先動手。但那些證人,要麼是拆遷公司的員工,要麼是被威脅的所謂‘居民’。”

“他們的證言,本身就存在偏見和疑點。而真正的現場目擊者趙剛,卻被人非法拘禁,差點無法出庭作證,這背後,到底是誰在害怕真相曝光?”

周文淵轉過身,看向被告席上的王皓,語氣突然變得溫和:

“王皓是什麼人?一個普通的農民,一輩子沒犯過事,沒打過架,老實本分,只想守著自己的家,守著自己的父母。”

“案發當晚,他在外邊幫朋友修車,聽說家裡被強拆,瘋了一樣趕回來,看到的卻是父母被打倒,受傷在地,院子被砸得一片狼藉。”

“他衝上去理論,卻被一群人圍毆,倒在地上,他爬到牆根,順手拿起一把鐮刀,只是出於本能,朝身後揮了幾下,想要保護自己。”

“這不是故意傷害,這是絕境中的本能反應,這是法律賦予每個公民的正當防衛權利。”

周文淵頓了頓,準備拿出最後的殺招。

他按下遙控器,身後的投影幕布上,出現了一張監控截圖:

“審判長,各位陪審員,還有一個關鍵細節,公訴人刻意隱瞞了。”

“死者喬大壯,根本不是什麼拆遷人員,而是當地有名的混混,綽號‘喬三炮’,曾因尋釁滋事、聚眾鬥毆多次被公安機關處理。”

他切換了一張幻燈片,上面是喬大壯的檔案和僱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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