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婿神豪》第47章 庭審(三)(1)

作者:沈君默·8個月前

主審法官又看向嚴森:“辯方律師,請問你對控方的說法有什麼要辯駁的?”

嚴森一臉平靜地說:“法官先生,等我回答完您剛才那兩個問題,自然會給出說法。作為一名從業多年的資深律師,我不可能做不符合法律規定的事。”

主審法官點了點頭:“那辯方律師,請你繼續。”

“接下來我說一下原遠晨公司的業務主管江秀琴女士。根據我們的調查,她是遠勝集團在幾個月前派往我當事人林辰先生的遠晨集團當臥底。她和技術主管郭小儀騙取了我當事人的信任後,便按照遠勝集團總經理的授意行事:先是故意將遠勝集團的大部分客戶引流到遠晨,再讓郭小儀竊取我當事人的機器人核心技術;隨後,又在我當事人交給郭小儀處理的程式設計與機器人指令中,故意植入錯誤的時序指令 —— 按通俗說法,就是木馬程式。”

“我反對!” 陳律師再次高聲喊道,“這完全是辯方律師的主觀臆測!他憑什麼將遠晨集團現在出現的問題,全都歸結到江秀琴和郭小儀身上,還聲稱是遠勝集團的張遠授意的?”

張遠一聽,立刻大聲附和:“陳律師說得對!這是誣告!分明是想把林辰自己的責任全推給別人,好讓他自己脫罪!”

他的話剛說完,趙軍也跟著喊道:“沒錯!就是林辰這個廢婿故意甩鍋,把責任推給張總、李姐和江姐他們!”

主審法官的臉色瞬間沉了下來,當即對庭警下令:“把剛才擾亂法庭秩序的兩人驅逐出庭!若有反抗,立即拘留!”

張遠和趙軍這才慌了 —— 被趕出法庭,就沒法即時掌握庭審動態,更沒法及時制定應對策略。他們心裡清楚,要是江秀琴、李香和郭小儀真被判定有罪,他們這些幕後指使者也跑不掉,此刻恨不得抽自己兩耳光。

可事到如今,他們再後悔也沒用。兩人頻頻向陳律師使眼色,陳律師卻也無可奈何 —— 法官的命令在法庭上擁有最高效力,他根本無法干預。

看著張遠和趙軍被架出法庭,主審法官才又對嚴森說:“辯方律師,請繼續陳述。”

“好的,法官先生。” 嚴森禮貌地回應,“我之所以做出這樣的推斷,邏輯其實很簡單:凡是經過郭小儀之手的程式與指令,都出現了這種木馬病毒 —— 若不是他故意為之,根本無法解釋這一巧合。此外,我們還查到,江秀琴和郭小儀在遠晨任職期間,曾多次與張遠等人私下會面。要知道,遠勝集團是遠晨集團的主要競爭對手,他們頻繁私下接觸,顯然是在合謀搞垮遠晨。”

“我反對辯方律師的惡意揣測!” 陳律師急忙反駁,“他們私下聚會,或許只是朋友間的正常往來 —— 畢竟他們原本就是熟人。因此,我認為辯方律師的指控不成立!”

嚴森卻不屑地笑了笑:“請問控方律師,若兩個國家處於交戰狀態,一方最重要的將領頻繁與敵方主帥私下會面,你覺得這是正常往來嗎?退一步說,若李香、江秀琴、郭小儀真與張遠私交甚好,他們又為何要從遠勝集團跳槽到我當事人的遠晨集團?”

這番話讓陳律師啞口無言 —— 嚴森的比喻精準戳中了邏輯漏洞,他根本找不到反駁的理由。

但嚴森並未停下:“此外,還有一個關鍵問題:在本案尚未結案前,遠晨集團本應已被法院查封,可張遠等人為何能撕下法院的封條,擅自接管並經營遠晨?”

這時,主審法官解釋道:“他們的這一行為,是經過法院同意的。因遠晨確實拖欠添財信託公司兩百萬元,導致資金鍊斷裂,而張遠提出願意先行墊付這筆欠款,向法院提交了申請。我們幾位法官商議後,便同意了他的請求。”

“法官先生,這恰恰是問題所在。” 嚴森立刻回應,“正如我剛才所說,李香早已透過不法手段,將遠晨集團的大部分資金轉移到了添財信託公司的賬戶 —— 換句話說,遠晨對添財信託的欠款,其實已透過非法途徑償還了一部分。而張遠、盧炳添等人的做法,分明是有預謀的串通:他們合夥騙取我當事人的財產,目的就是將遠晨集團據為己有。這不僅是欺詐,更是嚴重的違法行為。”

盧炳添聽完,臉色瞬間慘白如紙,身體控制不住地發抖,連呼吸都變得急促。他打了這麼多年官司,從未見過如此厲害的律師 —— 明明只是一場經濟糾紛,卻被嚴森一步步引向刑事犯罪的方向,他心裡清楚,這次自己恐怕要栽大跟頭了。

和盧炳添一樣慌亂的還有魯雄 —— 當初是他故意拉盧炳添參與對付林辰,還承諾事成後給盧炳添遠晨的股權,可現在看來,盧炳添不僅拿不到股權,甚至可能要坐牢,他自己也隨時可能被拖下水。

主審法官看向嚴森:“辯方律師,既然你聲稱他們存在違法行為,是否已向警方報案,對相關情況展開調查?”

嚴森莞爾一笑:“我們在二十天前就已報案,目前警方正在調查中。因此,我向法庭申請:本案暫緩審理,待警方出具調查結果後,再重新開庭。”

“另外,關於剛才控方律師質疑我方取證程式合法性的問題,我也在此回應:我們提交給法庭的證據中,已明確註明是委託合法第三方調查機構獲取的。該機構具備官方認可的資質,具體資訊在資料中有詳細說明,懇請法官先生核查。”

主審法官輕輕點頭,又轉向陳律師:“控方律師,你對此有什麼意見?”

陳律師在嚴森說話時,一直和兩名助手小聲商議,此刻他站起身回答:“鑑於辯方提交了新證據,且法庭已採納,我方需要時間針對新證據重新論證與核實。因此,我方同意本案暫緩審理。”

主審法官這才敲響法槌:“既然雙方均同意,本庭現在宣佈:本案延期兩個月審理,待警方出具調查結果後,另行開庭。”

林辰這才長長舒了一口氣 —— 他終於見識到了年薪千萬大律師的實力:不僅口才出眾,邏輯更是滴水不漏。但他同時也有些疑惑:嚴森二十天前就已報案,可那時候他還沒聯絡上嚴森,怎麼會提前調查?很快他便想通了:想必嚴森早就看到了他之前留下的資訊,一直在暗中為他準備。

林辰不知道的是,嚴森其實一直暗中關注著他的公司。雖說沈宏業曾說過要 “放棄林辰”,但兩人畢竟是父子,血脈相連,沈宏業絕不會真的不管林辰。嚴森心裡清楚,要是哪天沈宏業反悔,想重新關照林辰,自己若沒提前做好準備,根本無法交代 —— 老闆的 “放棄”,可不能當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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